股份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份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施工用電安全管理,防止電氣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施工用電是指各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中的現場用電。
第三條 各單位和項目部應根據本辦法制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項目部職責:
(一)應明確施工用電管理部門;建立運行、維護專業班組,明確班組和各級人員崗位職責。
(二)建立用電設備管理臺帳。
(三)設置供電設施設備警示標志。
(四)配備專職電氣技術人員和專職電工。
(五) 對用電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性能的培訓。
(六)負責施工現場配電箱以上的配電線路、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第五條 用電管理部門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用電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
(二)組織編制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三)組織編制施工用電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四)組織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和整改并形成記錄。
第六條 電氣專職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負有以下職責: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三)負責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指導和管理。
(四)負責用電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裝置的安裝、檢測。
(五)負責編制用電安全作業指導書。
第七條 專職電工職責:
(一)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實施和落實現場安全用電方案。
(二)定期對用電線路、電氣設施和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日常檢查記錄。
第三章 施工用電組織設計
第八條 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設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技術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核,總工程師審批。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第九條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包括:
(一)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三)負荷計算。
(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的根據。
(五)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六)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條 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一條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
第四章 用電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施工用電必須嚴格按照用電組織設計或專項技術措施進行線路架設、電氣設備安裝、使用和拆除。
第十三條 現場施工生產用電臨時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危險環境或有特殊要求的地段應采用電纜或經防爆處理進行敷設。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動力與照明線路應分開架設。在施工現場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的低壓電力系統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第十五條 配電屏應裝設短路、過載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配電箱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每一路引出線都應有負荷標記。
第十六條 變壓器周邊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電箱、接線開關箱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七條 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燈、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十八條 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匹配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
第十九條 閘具、熔斷器參數應與設備容量匹配,安裝應牢固,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第二十條 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
第二十一條 移動用電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檢修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
第二十二條 電氣裝置、盤柜處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配置相應數量品質的電氣滅火器具。
第二十三條 進行線路、電氣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等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和工具。
第二十四條 對配電箱、開關箱的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應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電工保管,一份張貼于相應的配電箱、開關箱門的背面,以便及時查看。
第五章 安全檢查及事故處置
第二十五條 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內容與要求參照有關標準執行,并根據季節變化對用電設備和線路、接地、防雷等進行檢查。
第二十六條 用電事故按其性質分為:電氣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故。電氣設備事故由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導致人員傷亡的事故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 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積極組織搶救,使觸電人員最快脫離電源,就地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等方式進行臨時救治,并立即通知工地醫務室或送附近醫院進行救護。
第六章 用電安全資料臺帳
第二十八條 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行業有關的規程規范和標準;用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資料。
(三)電氣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資料。
(四)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五)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單和測試記錄。
(六)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七)安全檢查表。
八、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九、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演練、安全培訓記錄。
十、 相關人員的作業資格證。
第二十九條 有關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方面的資料應由主管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有關安全管理、檢查整改方面的資料應由用電管理部門負責建立與整理。
股份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固定資產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但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目錄范圍內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也列入固定資產。
第四條 基本要求:
固定資產業務的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固定資產取得依據應當充分適當,決策過程應當科學規范;固定資產取得、驗收、使用、維護、處置和轉移等環節的控制流程應當清晰嚴密;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國家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固定資產業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固定資產業務按照崗位職責分工,確保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同一部門或個人不得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做到:
(一)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與審批崗位分離;
(二)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審批與執行崗位分離;
(三)固定資產采購、驗收與款項支付崗位分離;
(四)固定資產投保的申請與審批崗位分離;
(五)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與執行崗位分離;
(六)固定資產取得與處置業務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崗位分離。
第六條 設備供應部負責管理本公司的機器設備,房屋建筑物、道路、場地、涵洞及其不可移動的附著設備,負責對實物進行管理和辦理請購、維修、改造及處置;各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審計部負責對固定資產購進、使用、改造、處置的合法、合規、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七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業務實施授權批準制度,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
員辦理固定資產業務。具體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的購建、驗收與款項業務按照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二)固定資產投保由財務總監提出申請,經總經理進行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三)一般固定資產處置由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的工程部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總經理進行審批后執行;
(四)原值在5000萬元以內的重要固定資產處置,經公司辦公會議審議后,由總經理會同董事長共同批準,50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需報董事會批準,上述處置均不包括固定資產的正常報廢。
第八條 審批人根據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固定資產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固定資產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九條 對固定資產業務各環節應設置相應的記錄和憑證,如實記載各環節業務開展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確保固定資產業務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與驗收
第十條 固定資產預算
行政部和設備供應部要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以及國家有關鼓勵自主創新的政策等因素擬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公司應組織力量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審批,確保同定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合理。
對于重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聘請中介機構或專業人士進行可行性研究與評價,并由公司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對于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進度辦理相關手續;對于超預算或預算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由固定資產相關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再辦理相關手續,屬于董事會批準的項目,還需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第十二條 對于外購的固定資產嚴格執行請購與審批制度,請購部門(或人員)和審批部門(或人員)在職責權限內辦理相應的請購與審批程序。對于一般固定資產采購,經辦部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供應商情況,采取比質比價的辦法確定供應商;對于重大的固定資產采購,采取招標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并根據風險、報酬轉移情況,按本制度第七條的規定審批。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固定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確保固定資產數量、質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驗收工作由行政部及設備供應部、使用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一)外購固定資產,根據合同協議、供應商發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他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單或驗收報告。
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由制造部門、設備供應部及行政部、使用部
門共同填制固定資產移交使用驗收單,驗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門投入使用;
(三)對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債務重組、企業合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外企業無償劃撥轉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辦理相應的驗收手續;
(四)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及時辦理入庫、編號、建卡、調配等手續;
(五)對經營租賃、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本公司財產混淆,并應及時歸還。
第十五條 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其編號、名稱、種類、規格、來源、驗收時間、所在地點、使用部門、數量、價值、使用年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固定資產卡片應一式多份,工程部或辦公室、使用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第十六條 財務部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及時確認固定資產的構建成本。
第十七條 對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
第四章 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對固定資產要加強日常管理,授權設備供應部門和行政部門以及相關人員對其各自負責的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與維修進行管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使用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固定資產明細及標簽,確保具備足夠詳細的信息,以便固定資產的有效識別與盤點。
未經授權,固定資產不得轉移。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和管理要求根據國家及行業有關要求和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
第二十條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確定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凈殘值率,并將其登記在固定資產卡片上。
折舊估計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按照規定程序審批。
每月計提的折舊,也應錄入各該固定資產的卡片上。如財務部在固定資產卡片外又另行設立明細賬的,則計提折舊的記錄可一年登記一次。
第二十一條 設備的操作人員,均需經過充分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易燃、易爆、電力和高精尖等特殊設備實行崗位許可制度,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運轉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設備使用流程與規定操作流程相符。
第二十二條 使用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保養,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運行,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定期檢查,對高危生產設施應至少每天檢查一次,及時消除風險。
固定資產的簡單維護,由操作人員和公司的相關技術人員實施。在保修期內的固定資產發生故障,相關管理部門應及時聯系制造商維修或退換。
固定資產大修理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安排修理,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運行。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技術改造由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提出改造方案,按本制度第十條的要求進行決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同定資產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固定資產投保范圍和政策。
投保范圍和政策應足以應對固定資產因各種原因發生損失的風險。
對應投保的固定資產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對于重大固定資產項目的投保,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保險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資產發生損失的,應及時辦理相關的索賠手續。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大修和改造竣工時間應記入固定資產卡片。
第二十六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盤點前,設備供應部及行政部、使用部門和財務部應當對固定資產賬簿記錄和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公司組成固定資產盤點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根據盤點結果填寫固定資產盤點表,并與賬卡記錄核對,對賬實不符,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設備部門、行政部門逐筆查明原因,共同編制盤盈、盤虧處理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及時調整有關賬簿記錄,使其反映固定資產的實有情況。
第二十八條 每年年末固定資產盤點時,應對固定資產的狀況進行檢查分析,評估是否存在差值跡象,對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按照公司減值準備會計估計的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當的固定資產,設備供應部門及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報批后實施。對封存的固定資產,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處置與轉移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的不同處置方式,采取相互控制措施。
(一)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對該固定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二)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注明報廢理由、估計清理費用和可回收殘值、預計出售價值等。經公司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進行鑒定后,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規定程序審批后進行報廢清理;
(三)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列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價、已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出售價格或轉讓價格等,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規定的程序審批后予以出售或轉讓。
第三十一條 重要同定資產處置價格,應聘請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后確定。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第三十三條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由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會同財務部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的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予以辦理,并簽訂合同協議,對固定資產出租、出借期間所發生的維護保養、稅負責任、租金、歸還期限等相關事項予以約定。
第三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處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發生的相關費用,應及時入賬,并將相關信息登錄在固定資產卡片上,保持完整的記錄。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應填制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明確固定資產調撥時間、調撥地點、編號、名稱、規格、型號等,經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辦理調撥手續。固定資產卡片相應轉移。
固定資產調撥的價值由公司財務部按賬面價值確定。
第三十六條 同定資產無論何種原因出廠,均應至財務部開具出門證,門衛憑證放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子公司購置和處置固定資產均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股份管理制度3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的公司緊急事件的處置。公司的突發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經營受到影響甚至無法繼續經營,公司財產、人員以及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失,造成區域性甚至全國性影響,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的公司風險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類
1、公司主要股東單位出現重大風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公司的股東之間出現明顯分歧;
3、大股東的股東存在紛爭訴訟;
4、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
5、管理層對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資產被主要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到海外或異地無法調回;
(二)經營類
1、公司董事會可能出現較大的決策失誤;
2、公司的經營班子可能出現較大的經營失誤;
3、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5、公司主營業務不清晰,或無持續性經營能力;
6、公司信托產品出現兌付風險;
7、公司經營活動中可能出現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其他風險;
8、其他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情況;
(三)環境類
1、國際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國內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變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災害造成公司經營業務受到影響;
4、事故災難,指企業內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經營受到影響;
5、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類
1、公司的股價異常波動;
2、報刊、媒體對公司問題集中或不實報導;
3、社會上存在不實的傳言或信息,給公司造成了影響;
4、公司發布的信息出現重大的遺漏或錯誤,對市場造成了影響;
5、可能或已經造成社會不穩定,引發投資者群體*或投訴事件等;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公司的應急預案以切實可行、積極應對為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公司將成立突發風險事件領導工作小組,負責公司突發事件的管理以及處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總裁任副組長,組員由公司副總裁及董事會秘書擔任。
其中: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公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本預案;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
外宣傳解釋口徑。
6、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的有效聯系與關系;
(二)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有關突發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信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組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下屬各部門或各下屬單位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
各組員實行24小時值班,手機必須隨時保持暢通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副組長報告,并按照指示進行處理。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預警和預防制度
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責任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二)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預警信息傳遞的渠道主要有兩種,正常情況下由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的.責任人負責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然后由分管領導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予以高度重視,立即向公司總裁報告,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另公司總部設置了24小時值班電話,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值班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負責人報告,行政部負責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由分管領導按上述工作程序進行處理。當預警信息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信息后,則按照有關《信息事務披露管理制度》規定進行披露。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發生本預案選用范圍的突發事件后,啟動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公司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分別制定了不同的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送
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的突發事件后,領導工作小組應在1個小時內將事件情況、已采取的措施、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通過電話報銀監會、證監會有關部門,同時應在2個小時內將事件的詳細情況書面報銀監會、證監會有關部門。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涉外突發事件以及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的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可隨時上報。
(二)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單位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三)應急處置
領導工作小組確定突發風險事件后,應根據突發風險事件性質及事態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本預案。同時針對不同突發風險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處置工作小組在領導工作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制定突發風險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事件處置方案,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1、治理類突發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約見股東單位的負責人員,請其予以配合,并詳細了解事情的發展情況;
(2)對公司有關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進行談話,了解目前公司三會的運行情況;
(3)深入了解公司的資產狀況,對轉移資產的詳細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必要時報警處理;
(4)協助公安部門對部分涉案人員進行控制;
(5)加強與投資者關系的管理,積極應對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
(6)按照規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經營類突發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徹底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
(2)查清公司經營班子及董事會的日常經營管理及決策是否違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則及時調整或更換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董事會成員,情形嚴重者訴之法律處理;
(3)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及控制;
(4)暫時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
(5)對于公司經營虧損或面臨退市,積極與各方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溝通,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如定向增發、重組。
(6)按照規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環境類突發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深入調查、了解目前環境,包括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政策變化、自然環境詳細情況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程度;
(2)公司召開經營班子會議,討論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對公司造成的影響;
(3)公司經營班子及時提交有關處理意見,并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予以調整經營策略及投資方向。
(4)對于自然災害或社會公共事件對經營項目已經造成嚴重影響,則公司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按照規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類突發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聯系有關媒體報導負責人,將真實情況告知,并商議處理方案;
(2)立即對不實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盡量減少不良信息的影響;
(3)追查相關責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嚴重者訴之法律處理;
(4)安撫投資者,做好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工作;
(5)按照規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應盡快消除突發風險事件的影響,并及時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同時總結經驗,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經營班子擬定關于善后事項的處理意見,包括遭受損失情況以及恢復經營的建議和意見,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后執行。
五、應急保障
公司下屬各部門及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工作需要和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順利實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電話及領導工作小組成員的值班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確保與各部門的聯系。
(二)應急隊伍保障
領導工作小組有權利根據突發風險處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參與處置人員,被召集人必須服從安排。
(三)物資保障
公司的經營班子應做好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物資保障,準備好相關的設施、設備及資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四)培訓
公司本部及所屬單位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等常識,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對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專業培訓工作。
六、附則
(一)負責機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表彰獎勵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預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五)本預案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股份管理制度4
證券代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范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說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說明,審議此專項說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說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說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并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后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于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后,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后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于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對于預計范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后,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并于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于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后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并決定是否發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并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并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并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并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采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占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秘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并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并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秘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準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秘書負責將董事會批準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布。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后,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秘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秘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并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秘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予以披露,并由董事會秘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臺發布,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并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股份管理制度5
1 目的
為了對公司生產經營實行有效的安全標準化管理與控制,確保安全標準化方針、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安全標準化管理與控制。
3職責
總經理為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第一責任人,領導組織各項安全標準化標準、制度在公司貫徹執行,對公司的安全標準化工作全面負責。
4 內容
4.1 風險控制策劃
4.1.1公司應不間斷地開展對公司生產作業和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危害及環境因素識別、風險評估,在此基礎上制訂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改進公司的安全標準化管理績效。
4.1.2制定方針、目標的要求
4.1.2.1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的要求,在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的前提下制定。
4.1.2.2企業制定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必須表達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從企業發展戰略要求,能夠讓員工理解和接受。
4.1.2.3制定安全生產方針、目標要組織企業各部門負責人、主要領導、職工代表參加討論、研究形成參初稿,經企業最高負責人決定。再將方針、目標的初稿下發到基層單位和員工進行討論,最后經過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專門會議來決定。
4.1.2.4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由總經理簽發,以文件形式逐級下發傳達,要求各生產部門必須利用各種形式將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傳達到員工。
4.1.2.5安全生產方針、目標每年進行一次評審和修訂。
4.1.2.6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的制定、評審、修訂工作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4.1.3制訂完善安全標準化體系文件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危害識別、評價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結果,有針對性地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等安全標準化體系文件。經總經理批準后印發執行。
4.2 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
4.2.1員工培訓教育的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
4.2.1.1公司總經理、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安全標準化教育方可上崗。
4.2.1.2公司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標準化培訓教育。
4.2.1.3公司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標準化培訓教育、考核。
4.2.1.4承包商在進公司生產區施工前,應與承包商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標準化教育。
4.2.1.5員工培訓教育的管理要求執行《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4.2.1.6上述教育內容記錄在“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和記錄”中。
4.2.2安全標準化體系文件資料的管理
4.2.2.1文件與資料識別
a)各單位、部門在制定安全生產文件時,必須按標準化要求制定符合標準的'各種文件。(格式、紙張、文件程序、版面等)
b)對外來文件要進行識別與分析,在轉發或修訂下發時要進行標準性轉換,下傳的文件必須符合標準化文件要求。
c)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標準資料格式進行裝訂收藏。
d)對資料的內容進行識別分析,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4.2.2.2文件與資料的管理規定
a)文件、資料都要按標準格式進行分類、保存、管理。
股份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投資管理,規范公司投資行為,提高資金運作效率,保證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規定,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的對外投資行為,各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對外投資指將貨幣資金以及經資產評估后的房屋、機器、設備、物資等實物,以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第四條投資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閑置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適度的資本擴張,以獲取較好的收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第五條投資的原則
(一)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必須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
(三)必須規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
(四)必須堅持效益原則,原則上長期投資收益率不應低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第六條對外投資的分類
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一)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以及股票等。
(二)長期投資一般包括:
1。出資與公司外部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成立合資或合作制法人實體;
2。與境外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開辦合資、合作項目;
3。以參股的形式參與其他法人實體的生產經營。
第七條公司累計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對外投資管理機構
第八條投資業務的職務分離
(一)投資計劃編制人員與審批人員分離。
(二)負責證券購入與出售的業務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三)證券保管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四)參與投資交易活動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
(五)負責利息或股利計算及會計記錄的人員應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分離,并盡可能由獨立的金融機構代理支付。
第九條對外投資管理權限:
(一)公司長期投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其審批權限不應超出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由董事會審批;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原則上不應超過500萬元。短期投資賬面余額是指投資完成后,'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
(三)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各分公司現有的對外投資,全部轉移到公司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有關歸口管理部門或分公司為項目承辦單位,具體負責投資項目的信息收集、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協調以及項目后評價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投資效益評估、經濟可行性分析、資金籌措、辦理出資手續以及對外投資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等。
第十二條對專業性較強或較大型投資項目,其前期工作應組成專門項目可行性調研小組來完成。
第十三條公司法律顧問、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的事前效益審計、協議、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審。
第三章 短期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短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定期編制資金流量狀況表;
(二)投資分析人員根據證券市場上各種證券的情況和其他投資對象的盈利能力編報短期投資計劃;
(三)依照短期投資規模大小按照職權審批該項投資計劃;
第十五條 公司財務部按照短期證券類別、數量、單價、應計利息、購進日期等項目及時登記該項投資;
第十六條 公司建立嚴格的證券保管制度,至少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有價證券,證券的存入和取處必須詳細記錄在證券登記簿內,并由在場的經手人員簽名。
第十七條 公司購入的短期有價證券必須在購入當日記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定期組織有價證券的盤點(詳見財物盤點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對每一種證券設立明細帳加以反映,每月應編制證券投資、盈虧報表,對于債券應編制折、溢價攤銷表。
第二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投資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時入帳。
第二十一條 公司短期投資分別由總經理、董事會按其職權批準處置。
第四章長期投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外長期投資按投資項目的性質分為新項目和已有項目增資。
(一)新項目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經批準立項后,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的投資。
(二)已有項目增資是指原有的投資項目根據經營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資額的基礎上增加投資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對外長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協同投資部門確定投資目的并對投資環境進行考察;
(二)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
(三)公司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
(四)公司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
(五)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六)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制定有關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對外投資部門項目實施運作及其經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對外長期投資項目一經批準,一律不得隨意增加投資,如確需增資,必須重報投資意向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外長期投資興辦合營企業對合營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較好的商業信譽和經濟實力;
(二)能夠提供合法的資信證明;
(三)根據需要提供完整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相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外長期投資項目必須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項目投資意向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目的;
(二)投資項目的名稱;
(三)項目的投資規模和資金來源;
(四)投資項目的經營方式;
(五)投資項目的效益預測;
(六)投資的風險預測(包括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政治風險);
(七)投資所在地(國家或地區)的市場情況、經濟政策;
(八)投資所在地的外匯管理規定及稅收法律法規;
(九)投資合作方的資信情況。
第二十七條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對外投資部門應委托專業設計研究機構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論:
1.項目提出的背景,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投資的經濟意義;
2.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的依據和范圍。
(二)市場預測和項目投資規模:
1.國內外市場需求預測;
2.國內現有類似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
3.項目進入市場的生產經營條件及經銷渠道;
4.項目進入市場的競爭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資金的籌措:
1.該項目的注冊資金及該項目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2.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方式及貸款的償還辦法;
3.資金回收期的預測;
4.現金流量計劃。
(四)項目的財務分析:
1.項目前期開辦費以及建設期間各年的經營性支出;
2.項目運營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潤、稅金測算。可利用投資收益率、凈現值、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3.項目敏感性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第二十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批準后,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項目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注冊資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項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四)合作項目的內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員的分配比例、機構設置及實行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潤分成辦法和虧損責任分擔比例;
(七)合作各方違約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八)協議(合同)的生效條件;
(九)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十)出現爭議時的'解決方式以及選定的仲裁機構及所適用的法律;
(十一)協議(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滿時財產清算辦法及債權、債務的分擔;
(十三)協議各方認為需要制訂的其他條款。
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外長期投資協議簽定后公司協同辦理出資、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工作。
第三十條長期投資的財務管理
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根據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告,以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投資回報狀況進行分析,維護公司權益,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十一條 對外長期投資的轉讓與收回
(一)出現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收回對外投資;
1.按照章程規定,該投資項目(企業)經營期滿;
2.由于投資項目(企業)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依法實施破產;
3.由于發生不可抗力而使項目(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同規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生時。
(二)出現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轉讓對外長期投資:
1。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公司經營方向的;
2。投資項目出現連續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3。由于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4。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資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轉讓投資的規定辦理。
(三)對外長期投資轉讓應由公司財務部會同投資業務管理部門提出投資轉讓書面分析報告,報公司批準。
(四)對外長期投資收回和轉讓時,相關責任人員必須盡職盡責,認真作好投資收回和轉讓中的資產評估等項工作,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五章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
第三十二條公司應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對外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涉及補價的,按以下方法確定受讓的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投資的(包括股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交換、以放棄非現金資產而取得的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三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核算
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項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資,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終了時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并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
已確認跌價損失的短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金額內轉回。
第三十五條 長期債權投資的核算
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在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債券投資應按期計算應收利息。計算的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經調整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攤銷額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債券初始投資成本中包含的相關費用,如金額較大的,可以于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在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計入損益;如金額較小的,也可以于購入債券時一次攤銷,計入損益。
其他債權投資按期計算的應收利息,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對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增加投資的帳面價值;對分期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不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三十六條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采取以下兩種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權益法。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時,公司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期限平均攤薄,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七條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減值準備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股份管理制度7
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是指各“二級單位”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
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企業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業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20xx版同時廢止。
股份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經濟的高速發展,滿足社會各界需求,搞好通信工程的施工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通信工程施工管理是指在通信施工全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條工程施工必須貫徹執行國家、信息產業部和公司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規程和規定。
第四條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的程序辦理,避免前后工序脫節,影響工程進展。
第二章工程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凡由中國電信、聯通、移動、網通、鐵通、吉通等總部投資建設管理的新建、擴建、代辦、應急及改遷等工程項目,無論規模大小,一律由公司統一管理。公司設立工程指揮部或項目負責人,各分公司設項目小組。
第六條各省公司投資建設的二級干線、農話、市話等工程項目,由分公司直接管理。
第七條所有工程項目須按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簽訂施工合同,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簽訂。分公司直接承攬的工程,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分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由法人委托人簽訂,合同簽訂后要報公司市場部備案。
第八條所有工程項目的具體施工全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設立工程指揮部或項目小組進行管理。
第九條分公司工程處下面不設次級常設機構,一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處員工分為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技工和普工四部分。
由一個工程處承建的項目,由處長任命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與其他三類人員雙向選擇組成項目小組,項目經理對工程總負責。
由幾個工程處承建的項目,由分公司總經理任命總項目經理,成立工程指揮部,負責協調各工程處的工作;工程成本按預算下劃到各工程處,各工程處仍成立項目小組,負責本處承擔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為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凡承擔工程項目的分公司確因需要將部分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分包單位應出示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并按照證書等級承擔相應的施工項目規模和內容,嚴禁無證施工和轉包施工。
第三章工程管理的程序
第十一條分公司拿到設計圖紙文件后,必須結合設計文件到現場進行摸底,工程規模較大的項目要寫出摸底報告,組織參加施工圖設計會審。
第十二條所有的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根據規模大小,都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應按時提交開工報告和工程施工進度報告。
第十三條工程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吃透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加強工程管理和對施工現場的監督,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施工規范及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格把好質量關,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進度,協調和處理工程中的技術、資金、材料及工程變更等方面的問題。
第十四條分公司必須認真貫徹有關規定,嚴格按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驗收技術規范標準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嚴禁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偷工減料。
第十五條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有差錯的,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工程如需變動,應征得設計單位的相關人員認可,并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分公司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除項目經理外,每個項目小組還必須設施工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施工現場必須設有明顯安全及路障標示,措施要齊全,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做到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對于隱蔽工程,應周密組織、嚴格把關,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應經監理方、隨工代表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發現問題的,要及時解決,不留隱患;隨工驗收應做好詳細記錄,由三方簽字,并將記錄作為竣工驗收資料的一部分;每一單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應盡快提交建設單位組織交工驗收,并要及時整理竣工文件,交建設單位。
第十八條各項目小組每周向分公司工程處報送工程進度情況表,工程處匯總后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將各工程處所報工程進度情況匯總后,向公司市場部、財務部匯報,同時抄分公司市場部和財務部。
第十九條為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加強質量監督,應認真對待隨工代表及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理)的監督檢查。要認真搞好隨工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要及時返工。
第二十條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現有或原有設備的安全,因工程造成設備損壞的,應及時報告隨工人員和公司,并負責修補或賠償有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條各分公司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設專人管理工程資料,處理隨工、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的問題,并就相關事項及時與公司聯系。
第二十二條割接工程,必須按建設、設計、施工等相關部門審定的割接方案進行,沒有割接方案的工程,嚴禁施工。
第二十三條工程交工一段時間后,要派專人對用戶進行回訪,聽取用戶意見,處理好施工遺留問題,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工程管理實行質量管理責任制。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各項目經理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制度。各分公司設質檢貫標辦,各工程項目指定質量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服從監督檢查的人員,應責令其停工檢查。
第二十六條各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明確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處處長、項目經理及質量負責人等質量管理人員的職責分工。
第二十七條較大的工程應編制質量計劃并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十八條施工中應堅持執行iso9000族質量體系標準,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應處于iso9000族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控制之中,確保工程質量。
第五章工程技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項目實施中,必須認真執行部頒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要求、操作規程和工程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
第三十條項目小組的技術負責人對工程技術全面負責,對不執行技術管理制度、違反技術規范的行為,有權制止。
第三十一條每項工程開工前,要做好技術準備工作,并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關鍵工序的示范,統一操作要求。
第三十二條
對于每項工程,應根據其特點和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分析技術現狀,制定保證施工技術的組織措施,對關鍵工序要制定作業指導書。
第三十三條施工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工程技術資料收集、保管及保密等工作。各種工程技術報告、技術資料的收集要準確、及時。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組織好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全體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工藝操作水平。未經教育培訓考核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分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項目小組指定工程安全負責人,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第三十六條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理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十七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而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八條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應符合原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通信線路施工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四十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鐵塔、地下光纜、地下管道等通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必須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四十一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等事故,上桿操作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線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第四十二條機房施工人員應在指定的區域內施工,不得進入其他機房,更不能動已開通業務的電路。
第四十三條機房施工人員一定要注意用電安全,在要動用高壓電的情況下,應事先征得隨工人員的許可,并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第四十四條下班前應清潔施工區域,確保各種接電工具和測試儀表插頭斷開電源。
第四十五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四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嚴格消除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必須動用明火時,應采取妥善的防火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四十八條堅持不定期或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應不定期進行檢查,分公司每年定期檢查不少于2次,各工程處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九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進行整改。整改所需費用,各分公司應及時給予保證。
第七章初驗及竣工資料
第五十條工程按施工圖設計完成安裝測試后,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初步驗收報告。
第五十一條工程初步驗收前,應將完整、合格的測試竣工資料和全套竣工圖紙一式四份(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執行)送交建設單位審查。其中一份在竣工驗收簽證后退還給施工單位。
第五十二條接到初步驗收通知后,應積極做好初步驗收的準備工作。初步驗收的內容包括工程質量、路由重點地段(大的河流、橋梁、護坡等)、電氣測試、安裝工藝、竣工資料和工程檔案等內容。對初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或不合格的地方,應限期無條件地處理或返工。
第五十三條工程竣工資料和測試數據必須真實、齊全、準確、美觀,做到竣工圖紙與施工現場相一致,安裝工程量與圖紙相一致,材料消耗與工程量及規定損耗量相一致。
第五十四條工程竣工圖一律加蓋工程竣工圖章并手寫簽名后方為正式竣工圖。
第五十五條竣工技術文件(測試資料、管理資料)的編制應采用計算機標準化管理系統,提交給建設單位的竣工技術文件必須用微機打印(包括封面、文件內容、頁碼等),但簽名必須手寫。
第八章工程財務與器材管理
第五十六條工程財務與器材管理,必須貫徹勤儉節約的方針,做到消耗有定額,開支有標準,用款有計劃,努力降低工程消耗和成本。
第五十七條工程財務應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不得違反財經紀律,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應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各工程處長期雇傭的人員(合同工),其人員數量、工資標準由分公司財務部同有關部門協商后核定;各項目小組臨時雇傭的民工,由項目經理提供承包人員名單,報工程處審核后,由財務部復核。以上人員的工資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第五十九條器材供應
(一)公司總包的包工包料工程,由公司指定有資質的器材供應部門籌供或公司統一組織安排。
(二)分公司總包的包工包料工程,在器材采購時,應選擇專業廠家并采取招、投標制度,嚴把器材質量關。要指定專人負責,嚴禁不合格器材用于工程之中。
(三)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材料,接收時要嚴格驗收,認真清點,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對不合質量標準要求的材料,應及時向廠方或供貨單位提出更換或退貨。不得將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第六十條工程建成后,應認真清點工程余料和拆舊料,編制工程材料平衡表及工余料清單,做到賬料一致,書面報建設單位,并辦理工程材料交接手續。
第九章工程終驗及決算
第六十一條工程試運行結束后,應與建設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一起共同處理試運行期間出現的問題,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建設主管部門。
第六十二條工程終驗后應及
時將竣工及工程決算資料一并送交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并辦理工程結算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制訂,其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股份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使公司的文件資料能夠科學及時的分類歸檔,并有效傳遞使用,提高檔案管理質量與效率而制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檔案管理。
3.名詞解釋
3.1檔案是指公司在研發、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
3.2歸檔文件是指歸檔單位在其職能活動中形成的、辦理完畢、應作為檔案保存的各種文件材料。
3.3“件”是指歸檔文件的整理單位。一般以每份文件為一件,一件正本與定稿為一件,正文與附件為一件,原件與復印件為一件,轉發文與被轉發文為一件,報表、名冊、圖冊等一冊為一件,來文與復文可為一件。
4職責
4.1公司行政部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包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解釋,并督導各部門執行。
4.2各部門(廠)應指定兼職檔案管理員,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落實執行,具有對本制度進行修改的建議權。
4.3行政部檔案管理工作:
4.3.1組織開展檔案的定期移交,進行檢查、核實、驗收并負責后期存檔工作。
4.3.2組織開展檔案的鑒定和統計工作。
4.3.3負責編制、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4.3.4負責公司檔案室的組織建設工作。
4.4各部門(廠)檔案管理員:
4.4.1負責本部門形成的資料檔案的收集、鑒定、整理等工作。
4.4.2在指定時間內按移交要求完成檔案移交工作。
4.5公司的財務部負責公司會計檔案的整理、存檔工作。
5.管理內容:
5.1檔案的歸檔范圍包括:文書檔案、科技檔案、人事檔案、音像實物檔案。
5.2檔案管理人員應根據歸檔范圍及時鑒別和收集本部門的相關資料,并確保文件的質量。
5.2.1質量要求:
5.2.1.1紙質類檔案應確保歸檔文件的清晰、齊全和完整,有領導簽字的原告移交要保管好。對于已破損的文件應及時予以修整,字跡模糊或已退變的文件應予以復制。
5.2.1.2電子實物檔案應確保電子文件無病毒、聲像清晰、完整無損,實物無破損及模糊不清等現象。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制作紙質拷貝件,做好備份。
5.2.2檔案收集規則
公司各部門(廠)檔案管理員在收集資料時應注意:
5.2.2.1及時收集。對于辦理完畢的檔案資料應定期進行收集并歸檔。電子文檔應隨辦隨歸,即辦理完畢便進行收集歸檔。避免因機構變化、人事變動、工作調整等原因而造成文件散失。文件資料如有更改、變化,應注意收集文件在變化過程中產生的重要過程文件資料。
5.2.2.2嚴格檢查。對于收集起來的各類檔案資料,應逐件進行檢查:
5.2.2.2.1文件應為已處理完畢的生效文件;
5.2.2.2.2文件如是原件,應查看每份文件的'正本、重要的草稿、附件及在辦理此份文件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文件資料等是否齊全;如不是原件,應注明無原件的原因及原件存放地。
5.3檔案整理規則:
5.3.1.1公司檔案設置三級類目:
5.3.1.1.1一級類目以部門名稱關鍵詞進行設置。
5.3.1.1.2二級類目設置6大類,包括文書類、基本建設類、設備儀器類、職工類、聲像類、實物類。
5.3.1.1.3三級類目根據檔案具體內容進行設置,如:公文類、會議紀要類、合同類、法律資質類等。
5.3.2裝訂:
5.3.2.1歸檔文書類文件應按件裝訂時,正本在前,副本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復印件在后;轉發文之前,被轉發文在后;來文與復文為一件時,復文在前。來文在后。
5.3.2.2裝訂之前,須去掉卷內文件上的訂書針、曲別針、大頭針等金屬物,對破損的文件進行裱糊;裝訂應結實整齊,不壓字,不掉頁,不倒頁,不損壞文件,不妨礙閱讀。
5.3.2.3對于不經常使用的公文類檔案資料可進行整卷裝訂。
5.3.2.4不宜裝訂或經常使用的資料裝入卷袋或卷盒內保存,便于查閱。
5.3.2.5對于特殊類別的資料,如設計圖紙等,可根據自身需要,進行裝訂。
5.3.3排列:
歸檔文件應在分類方案的最低一級目錄內,按事由結合時間依次排序。
5.3.4編號:
公司英文字母+案卷位置編號-類別(項目、型號)簡稱【年度】-案卷號-件(盤、盒、頁號)例如:xdd2a-行.公文【xxxxxxxxxxxx年】-01-001
意指:此份資料為新大東公司行政部公文類xxxxxxxxxxxx年檔案,位置在2a箱第一個案卷的001號文件。
5.3.4.1聲像檔案
照片及底片一并組卷保管,每張照片編一個照片號,并在照片背面注明編號;每組照片須填寫照片檔案說明,包括:照片的事由、攝影時間、地點人物、背景、攝影者等。
錄音帶要在每一盒外貼上標簽,注明檔號、題名、講話人姓名、職務、錄音人、錄制時間、長度(時間)、保管期限等標識;錄像帶要在盒上注明檔號、題名、攝制單位、設置日期、規格、制式、語種、長度(時間)、保管期限等標識。
5.3.4.2實物檔案
每一個實物檔案可作為一個保管單位。制作實物檔案標簽,注明實物檔案名稱、相關責任人、保管理由,保管時間及期限。
5.3.5編目:
5.3.5.1卷內文件目錄(附表7.1):將每一案卷內的歸檔文件逐件登記編目,來文與復文為一件時,只對復文進行編目。
5.3.5.2將歸檔文書目錄用紙幅面尺寸采用國際標準a4型。
5.3.6裝盒:
將歸檔文書類檔案文件按頁號順序裝入檔案盒,并填寫檔案盒封面及備考表(附表7.2)項目。檔案盒應采用標準的外形尺寸,備考表用于說明盒內文件的缺損、修改、補充、移出、銷毀等,放置于盒內文件之后。
5.4檔案的保管和保護:
5.4.1檔案的移交、日常調閱、銷毀等應嚴格登記,明確資料在流動過程中的保管保護責任人。
5.4.2聲像檔案應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作為保存件,不得外借。每半年或一年對聲像檔案檢查一次,如有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補、復制等。
5.4.3檔案柜應滿足防水、防火、防潮、防盜、防鼠、防蟲、防光、防塵的要求。
5.5檔案的移交:
5.5.1移交規則:
在所有檔案移交前,公司各部門(廠)的檔案管理員應仔細檢查準備移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完整,是否符合文件質量要求。
5.5.1.1文書檔案的移交:
由各部門(廠)檔案管理員將材料原件進行整理分類,定期移交行政部。
5.5.1.2聲像實物檔案的移交:
聲像實物檔案形成后,所在部門(廠)檔案管理員應在一周內向行政部進行移交。
5.5.1.3對于各種重要資料,如重要合同、協議、圖紙等應在取得后盡快完成移交工作。
5.5.2移交要求:
5.5.2.1移交的資料均應為原件。
5.5.2.1.1若各部門業務工作須使用原件資料,應事先與行政部進行原件移交,在辦理借出手續。
5.5.2.1.2各級單位在簽訂合同類文件時,應確保移交行政部一份正本原件。
5.5.2.2移交的資料應為已辦理完畢的、已生效的、且具有保存價值和意義的文件資料。
5.5.2.3資料應按類別、時間順序進行整理,整理完畢后方可移交,整盒移交的資料應包括卷內文件目錄。
5.5.2.4移交時移交人應仔細填寫《檔案交接登記表》(附表7.3),確保填寫內容的完整、準確、清晰。
5.5.2.5行政部檔案管理員對移交資料進行檢查核實,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并各留一份《檔案交接登記表》,以備查考。
5.5.2.6移交資料前,各級單位應將重要資料進行備份存檔,以方便部門內部的資料借閱使用。
5.5.3移交時限:
一般應于次年一季度以前完成上年檔案的移交工作,對存檔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檔案按要求進行移交。
5.6檔案的借閱:
5.6.1公司人員借閱本部門檔案,填寫《檔案借(查)閱單》(附表7.4),經部門(廠)負責人、行政部經理簽字后方可借閱;
5.6.2公司人員借閱本部門檔案,填寫《檔案借(查)閱單》,經部門(廠)負責人、相應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經理簽字后方可借閱;
5.6.3外單位人員借閱本公司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要有印章、領導簽名及聯系方式),經公司授權領導審批后方可借閱。
5.6.4檔案只能在公司范圍內查閱,不得帶出公司,不得將所借檔案轉借他人。
5.6.5檔案借閱人應對檔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負責,不得自行復制,修改。其主管領導負有監督責任,保證檔案文件在借閱期間的完整無缺,不得發生檔案的丟失、遺漏、抽拆、破損、涂改、污損等現象。
5.6.6借閱人需要復制檔案時,應提出申請。復制件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讓、交換或買賣。如無法歸還的應在《檔案借(查)閱單》上注明復制件用途。
5.6.7檔案借閱不得超過一個月。如需再借,應在借閱期滿一周內辦理續借手續。逾期未辦理,檔案管理員負責催辦事宜。
5.7檔案保管期限:
檔案保管期限分別為永久和定期兩種。定期保管檔案的年限根據其參考利用價值進行設定。永久用字母“y”代替,定期用字母“d”代替,如保存十年則編為“d10”。
凡是反映企業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企業生產、經營、建設等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企業一般工作活動的,在一定時間內對企業生產、經營等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定期保管。
5.8檔案的處置
5.8.1公司檔案室應每年五月進行一次檔案價值鑒定。對于保管期滿的檔案,應重新審查這些檔案是否確實喪失了保存價值,通過鑒定提出對部分檔案的處置措施,經授權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對檔案進行處置。
5.8.1.1如檔案尚存一定保存價值,應需重新確定新的保管期限,繼續保存。
5.8.1.2如檔案已喪失保存價值的則應予以銷毀。
5.8.2銷毀
5.8.2.1經鑒定銷毀的檔案須編制《檔案銷毀清冊》(附表7.5),相關部門進行會審,行政部審核,確認無誤后報公司總裁審批,簽字確認后方可銷毀。
5.8.2.2對于已批準銷毀的檔案,可通過焚毀或采用碎紙機的方式進行銷毀,不得賣給廢品站或留做他用。檔案的銷毀必須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銷毀人、監銷人明確分工。
6.對發生以下行為者將進行相應處罰:
6.1借閱檔案者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破損、污損等現象,但不影響檔案正常使用的,給予相關責任人行政處罰警告處罰;造成檔案抽拆、遺漏頁數、損壞等現象的,給予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處罰;發生丟失行為的,其相關責任人及其直屬主管領導連帶給與行政罰款,并根據損失程度,加大處罰力度。
6.2私自留存聲像檔案,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與相關責任人行政罰款,并根據損失程度,加大處罰力度。
6.3借閱人員私自將檔案轉借他人或向第三方泄露信息,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處罰;其行為導致后果嚴重并造成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及其直屬主管領導連帶給與行政罰款,并根據損失程度,加大處罰力度。
7.附表:
7.1卷內文件目錄
7.2備考表
7.3檔案交接登記表
7.4檔案借(查)閱單
7.5檔案銷毀清冊
股份管理制度10
崗位職責:
1、負責所有項目的投標工作,確保投標文件按時遞交;
2、負責招標信息網公布的招標工程的投標工作,包括資格預審、技術標、商務標、成本等;
3、與招標單位保持聯系,關注投標開標結果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標結果,統計各工程標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級做出投標估測。
5、協助完成投標文件的打印、復印、簽字、蓋章、封裝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或裝修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招投標政策、造價相關知識、各地區定額規則等;
3、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定額了解工程造價、材料設備的市場情況;
3、能根據圖紙獨立編制及完成招標文件、標底等有關的預、結算工作;
4、熟悉廣東省工程定額及預算軟件;
5、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原則性以及溝通協調能力,并能夠承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
股份管理制度11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本制度的董事、監事是指本制度執行期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全部在職成員。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
(三)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聘請的,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非獨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監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技術總監、 公司董事會聘任或確認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際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三)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和業績的原則;
(四)薪酬與公司長遠發展和利益相結合;
(五)薪酬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
(六)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董事薪酬發表獨立意見。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下,負責制定、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除獨立董事) 薪酬制度;負責對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根據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規定為基礎,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同時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標準依照第四章“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發放董事津貼。
(二) 獨立董事
公司獨立董事年度津貼為 7.2 萬元人民幣(含稅)。 獨立董事參加規定的培訓、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差旅費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所需的合理費用,可在公司據實報銷。
(三)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年度津貼為 4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八條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 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九條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自愿放棄享受或領取津貼的, 公司有權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發放相關津貼。
第十條 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的薪酬補充。
第三章 監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 根據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標準。
(二)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年度津貼為 3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績效薪酬提交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一)基本薪酬:根據高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能力、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報酬,按月發放;
(二)績效薪酬:根據公司年度目標績效獎金為基礎,與公司年度經營績效相掛鉤,年終根據當年考核結果統算兌付,按年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嚴重社會不穩定問題,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相應扣減責任人績效薪酬和獎勵薪酬。 第二十四條 薪酬核定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考核指標及各類重大事項情況,各單位應如實及時上報。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及弄虛作假多提多領薪酬等違規行為的,予以雙倍處罰。違反公司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資產重組或整體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相應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出現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所述情形的,應予以警告,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修改時亦同 。
股份管理制度12
一、會議的召集: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召集;總裁辦公會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召集;常務執行總裁主持召開的各種例會由總裁辦負責召集;其它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執行秘書召集;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根據情況自行負責召集;總公司全年經濟工作會議由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召集。
二、總公司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分為:
1、研究性會議。就總公司運營中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的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做出多個可供選擇的方案和對策。
2、決策性會議。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會議。在充分明確決策內容和目的的前提下本著科學、求實與創新的原則,對重大問題做出切合實際的決策。
3、貫徹性會議。就已經決定的事項進行貫徹的會議。會議布置的任務要明確。措施要實際,要求要具體,同時明確權責。
4、業務性會議。非以上三類會議。召集者要精心組織,認真準備,以求達到會議的目的。
三、總公司會議按照召集的對象分為:
1、股東大會。是總公司的`最高決策會議。每次召開會議前二十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通知并做好會議的一切準備工作。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2、董事會會議。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會議。每年召開若干次,每次會議召開前五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會議通知并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
3、董事會特別會議。是董事研究突發性事件的重大決策會議。召集者必須在會前二十四小時發出會議通知,告知董事要研究的問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4、總裁常務會議。是在董事會決定、決議框架下就某類具體事項做出決策的最高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總裁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等人。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通知。
5、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常務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總裁或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總裁常務會議、總裁辦公會議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6、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辦公會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總裁辦在會前的一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辦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7、需其他部門參加的部門會議由會議召集者提出申請,經常務執行總裁(重大會議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召開。會議通知由會議召集者發出。
四、會議注意事項:
1、召開各種會議,要講究會議成本,注意會議效果。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可在小范圍內開的不在大范圍內召開。杜絕“會海”。
2、任何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好會議準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議題、會議文件以及會議程序的編制等。
3、任何會議的召開都要圍繞會議主題來展開。研究性的會議每人都要發言,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會議結果要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結果屬于所有參會者。會議要按時召開和結束,參加者必須準時到會,不能參加或準時到會時,須向會議主持者請假,否則每次罰款100-500元。
股份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員利益,規范薪酬管理和支付;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保有和吸納優秀人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公司薪酬理念,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vk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或公司)下屬物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員適用于本政策。
第三條 以下所稱薪酬項目的標準',系指職員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為公司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當時公司在此薪酬項目上應予支付的報酬。
第四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此政策的解釋。
第二章 薪酬理念
第五條市場化:市場是影響薪酬的最大因素,公司提供業內及與公司業績相匹配的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第六條規范化:規范化是公司運營所遵循的底線,薪酬福利等管理制度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政策法規要求
第七條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差異。
第八條成果分享:公司獲得的每一個進步都和廣大職員的努力密切相關,公司發展的同時要讓職員分享成功的果實。
第九條均衡內外部報酬:關注薪酬等外部報酬的同時,亦不能忽略對工作的勝任感、成就感、責任感、個人成長等內部報酬。
第十條加薪原則:
對于基層員工,其對短期工作業績負責,與在崗經驗亦高度相關,工作業績及崗位經驗是加薪所考慮的主要緯度,當期收入與短期考核直接掛鉤。
對于管理人員,其對長期的工作業績負責,調薪與業績和能力高度相關。
第十一條 薪酬保密:公司保持薪酬政策的透明度,但個人薪酬數據屬于機密。
第三章 一般原則
第十二條 從職員入職之日起開始計發薪酬。
第十三條 薪酬發放結果,包括計發時段、發放時間、應發和應扣項目、金額、發放形式等,應以電子文檔和書面兩種形式保存。書面記錄必須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第十四條 現金發放的薪酬項目必須支付給職員本人,并由其簽收。委托代領的,必須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
第十五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承擔社會保險義務,同時依法從職員薪金中代扣代繳應由職員本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六條 個人勞動所得應根據國家規定在工作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依法從職員現金收入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章 薪酬結構
第十七條 因工作性質不同,物業職員薪酬結構劃分為w系列與y系列,具體適用范圍為:
w系列適用范圍:安全類、保潔類、綠化類、會所類主辦(含主辦)及以下物業職員。
y系列適用范圍:適用非w系列的物業職員。
各公司可對w、y系列的適用范圍進行調整,調整范圍需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w系列月薪金=基本工資+加班費+月獎金+司齡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按當地市場薪酬情況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月獎金、崗位津貼、司齡工資為非普適性項目,按照市場情況和崗位特點設立。司齡工資可按每半年或每年為周期調整一次,司齡工資調整次數周期不超過5年。
第十九條 各公司應根據當地情況及集團指引設置基層員工的專業發展序列,并與薪酬等級掛鉤。
第二十條 y系列月薪金=崗位薪金+績效工資,崗位薪金根據崗位評估級別、職員勝任程度及崗位薪金對照表確定,績效工資為其崗位薪金的25%,績效工資可進行月調節。如y系列職員有周期性值班、每月周期性發生的工資項可設值班費。
第二十一條 y系列職員年收入=12×月薪金+2×月崗位薪金×考核系數,各地物業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考核系數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職員月薪金以月為支付周期,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付薪日(公司向銀行賬戶轉帳日)為每月5日,支付上月1日至月末的月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將薪金轉入以職員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存折賬戶內,各地員工實際收到薪金時間根據銀行內部處理速度略有不同。
第二十三條 w系列現金福利:獨生子女費+降溫/取暖費
第二十四條 y系列現金福利:獨生子女費
w系列的降溫/取暖費自入職之日起享有,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此項目非普適性項目,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額度及發放周期。現金福利隨月薪金一同發放。
第二十五條 各物業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部分崗位設置特殊的薪酬結構,經當地地產公司審核、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各地政府如有關于現金福利項目的強制性規定,按政府規定另行發放。由各物業公司報當地地產審批、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以后,自行制單發放。
第二十七條 各物業公司福利制度需報當地地產審核、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執行。
第五章 薪金調整
第二十八條 w系列職員定薪、調薪由物業公司負責,y系列職員定薪、調薪由所屬地產公司第一負責人審批,可視情況授權,授權范圍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y系列職員中的物業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員的定薪、調薪由集團負責審批。
第二十九條 物業公司可根據個人業績、市場價值變化、崗位變動情況進行調薪。
第三十條 因轉正、職位變動、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即時調薪時間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第六章 獎金分配與發放
第三十一條 物業公司獎金額度按集團相關制度由集團進行核定,發放周期及發放辦法由物業公司制訂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獎金分配時應考慮崗位、業績、實際工作時間等因素,不設下限。
第三十三條 來源于政府及任何第三方的稅務獎勵、代理費、項目獎勵等,均計入公司營業外收入,須經所屬地產審核、集團審批后才可列入獎金額度。
第七章 特殊期間的薪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員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薪金,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w系列以基本工資為工傷津貼的標準,y系列以崗位薪金為標準。工傷醫療期滿停發工傷津貼。
第三十五條 y系列職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有3-24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病(傷)假期薪金:
(1)司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
(2)司齡滿5年不滿10年者,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70
%;
(3)司齡滿10年及10以上者,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80%。
(4)醫療期滿,按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支付病(傷)假期薪金。
(5)連續病(傷)假6個月及以上者,每第7個月起酌情下調崗位薪金一次,每次下調幅度不超過原標準的30%,救濟費隨之調整。救濟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第三十六條 w系列職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須停止工作進行醫療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有3-24個月的醫療期,病假期間薪金為基本工資的80%。
第三十七條 事假期間y系列職員崗位薪金、績效工資、值班費不予發放,現金福利項目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定執行,w系列事假期間首先扣除加班費用,事假超出固定加班時間的,超出部分扣除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司齡工資、月獎金、崗位津貼,現金福利項目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職員根據公司規定享受的假期,基本工資視同正常出勤支付。
第三十九條 曠工期間,w系列職員首先扣除加班費再依次扣除薪金,y系列職員的崗位薪金、績效工資、值班費不予發放,其它福利項目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定執行。每曠工半天,w系列職員當月起工資下調兩個等級,y系列職員當月起崗位薪金下調5%。
第八章 薪酬扣減
第四十條 公司可依法從月薪金中扣除職員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賠償費用,每月扣減金額不超過其當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一條 公司可依法按照公司規章 制度從薪金中扣除因職員違紀而進行的經濟處罰金,每月扣減金額不超過其當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二條 以上兩條 扣減總和不超過職員本人當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三條 因職員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賠償費用或因違紀接受的經濟處罰,亦可從月薪金以外的現金性薪酬項目中扣除。
第九章 管理職責
第四十四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審核崗位級別表,制定崗位薪金對照表。
第四十五條 物業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按照集團、當地地產公司的授權規定、相關操作流程進行具體操作。必須嚴格按集團統一規定的薪金發放時間、薪酬發放形式、審批程序和集團核定的薪酬范圍和獎金總額執行。
第四十六條 地產公司對下屬物業公司承擔薪酬政策的執行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責。
第四十七條 物業公司第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薪酬發放和管理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八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管理部和風險管理部對薪酬的發放負有監督職責,對違反公司薪酬政策的行為將追究各單位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股份管理制度14
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了規范本公司產品成本核算,加強成本的管理及控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的特點,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目的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正確及時反映各種生產耗費及生產費用的實際支出,并實時對其進行監督控制。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及時反映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動、結存情況,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及時計算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單位成本及總成本,提供各種成本信息,以滿足各項管理工作和經濟決策的需要。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反映產品成本構成情況,提供降低產品成本的途徑。
第三章 成本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
成本的計算體是以產品為中心。成本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現在有三個生產部門:電能××部、××部、××系統部。每個生產部門都有自己的特點。
電能××部現在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主導產品是多用戶表。電能××部的產品屬于大量大批生產,采用品種法。
××部的產品比較穩定,一年的收入將近100萬元。××部可采用分批法,根據產品的定單生產。對××部的預生產采用品種法。
××系統部屬于一個特殊的部門,涉及產品研發和產品的生產。應該對產品的研發和產品的生產分開核算。現在××系統部正在研發冷熱水表,前期的研發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
××的成本科目下設了兩個一級科目“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在這兩個科目下分別設置了明細科目。現在生產成本下設了四個三級明細科目“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3.1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的內容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指產品生產過程中,形成產品的各種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發放到產品上的各種材料。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及津貼。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指的是按參加產品生產工人比例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指的是從當月制造費用科目余額中轉入的成本。
3.2制造費用明細科目核算的內容
制造費用—辦公費:指的是生產車間耗用的文具、印刷、郵電費、報刊雜志、資料費等費用。
制造費用—差旅費:指的是車間職工因公出差而發生的差旅費用。
制造費用—運輸費:指的是鐵路托運,不能進入原材料成本的運雜費。
制造費用—修理費:指的是修理生產使用固定資產的費用,包括大修理和經常修理費用,以及各項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用。
制造費用—工資: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績效工資。
制造費用—福利費:指的是按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績效工資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福利費。
制造費用—會議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會議的費用。
制造費用—勞保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發生的各種勞動保護費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安全裝置、衛生設備、通風設備等勞保用品支出的費用。
制造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指的是指生產車間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包括家具備品、計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費用。
制造費用—通訊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的電話費、所內的通訊費、生產車間管理人員每月的手機話費。
制造費用—折舊費:指的是與生產有關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提取的折舊費用。
制造費用—水電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由于消耗水電(日常用水、照明用電)而支付的費用。
制造費用—停工費:指的是生產車間或某個班組在停工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停工期間發生的原材料費用、工資及福利費和制造費用。如果停工期間不滿一個工作日的,一般不計算停工損失。
制造費用—其他:指的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但未包括在上述各項中的其他制造費用,如勞務費。
由于原出庫單沒有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要增加三個字段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以便以后備查,為材料成本的歸集做好基礎的工作。
第四章 建立健全,制定、修訂各項定額資料
產品的各項消耗定額,既是編制成本計劃、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據,也是審核和控制成本的標準;而且在計算產品成本時,要用產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額和工時的定額作為分配實際費用的標準。因此,為了加強生產管理和成本管理各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定額管理制度,凡是能夠制定的定額的各種消耗,都應該制定先進、合理、切實可行的消耗定額,并隨著生產技術科技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斷修訂消耗定額,以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產品的各項定額制定的好壞,需要各部門的密切配合。
首先要明確生產工藝流程,生產工藝流程由生產質量部、技術部共同制定。
生產工藝流程規定了相應的消耗定額,并以此作為標準成本的基礎,領料根據定額發料,額外發料應經總經理批準。
生產車間負責制定生產定額,提供工時利用率,保證完成產量、品種等計劃指標,力求縮短生產周期,減少在產品資金的占用。
技術部門負責制定物資的消耗定額,從產品的.設計和工藝技術上保證產品質量優、成本低、適銷對路,減少原材料等各種物資消耗,節約工時,講究經濟效益。
生產質量部門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通知單、預生產計劃、科研預投,組織均衡生產,提高優級品率,減少部合格產品和廢品損失。每月生產質量部制作生產進程報告,包括計劃完成情況,重大問題應報告管理層。
供應部負責制定計劃單價,控制外部加工費用,合理組織物資的采購,節約物資的采購和保管費用,做好材料的暫估。
綜合辦負責制定勞動力合理組織,制定勞動定額,綜合辦和生產部門配合,提高工時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控制工資、福利的支出,節約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
財務部負責把上述定額匯總,制定公司各種產品的定額。每月根據生產質量管理部上報的生產進程報告,看生產資金的占用情況。
第五章 建立健全材料的計量、收發、領退和盤點制度
存貨占流動資產將近50%,如何管理存貨,防止存貨丟失,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存貨的周轉速度,提高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提到企業的日程中。
5.1 材料的領料程序
領發材料,要有嚴格的手續和制度。有消耗定額的,按定額發料,沒有消耗定額的,按照合理需用量發料,防止材料亂領亂用,造成積壓浪費。
正常領料:(1)由領料部門填制材料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留給庫房、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出庫單標明生產計劃號、用于那種產品名稱、物料代碼、領用產品名稱(名稱要統一)、規格型號、單位、數量。
(2)倉庫保管員根據出庫單直接將材料發放到產品類別上,并登記金蝶倉存管理—領料發貨—生產領料—錄入。以此作為材料成本歸集的依據之一;在月底財務結原材料賬套前,倉庫應核對好收發料和材料明細賬,務必使賬單一致;
(3)各車間辦事人員設立賬簿,在賬上按產品名稱登記領用材料,在每月的25日上報財務部。
(4)財務部結轉原材料帳套,財務部每周打出一次材料出庫單,以便各部門領料核對。根據領料單成本人員編制按產品名稱直接材料匯總表。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非正常領料:(1)生產中設計修改:如果設計修改系新增材料,其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如果是更換材料,更換前的領料做退庫處理,辦理退庫單,更換后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2)生產中質量事故(生產操作或原材料缺陷)發現需要補領料,必須持生產副總或生產管理質量管理部門簽字的單子到倉庫領料,倉庫在領料單上標明發料名稱和原因,以便存貨管理人員在作材料財務成本分析時使用。其材料成本核算和歸集同正常領料。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
(3)維修領料,售后服務領料,應在材料出庫單上標明維修號、維修的產品名稱、 物料代碼、物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其材料成本的核算歸集同正常領料。產品維修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產品的售后服務領料記入“營業費用—售后服務費”
其他領料:(1)材料的出售,同正常的領料手續,財務上記入“其他業務支出”。
(2)產品的研發,應在材料出庫單標明科研計劃號,同正常的領料手續。財務上記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
(3)材料的借用,應由借用人填制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的借用應及時歸還。未歸還,應于每月末書面文件說明原因。
5.2材料的退庫
對于每月發生或每批發生的剩余材料應及時在每月的25日辦理材料的退庫。
(1)對于生產所剩材料,應該編制紅字出庫單,據以退回倉庫。
(2)對于車間已領未用、下月需要繼續使用的材料,為了避免本月末交庫、下月初又領用的手續,可以采用“假退料”的辦法,即材料實物不動,只是填制一份本月份的退料單,表示改項余料已經退庫,同時編制一份下月份的領料單,表示改項材料又作為下月份的領料出庫。
5.3材料的盤存
庫存材料應定期清查、盤點,作到賬物相符,避免差錯和霉爛變質,防止積壓浪費和貪污盜竊,以保護財產的安全。
庫存材料的盤點采用永續盤存制。存貨人員至少每季盤存一次,寫出盤點報告,對于材料的短缺,應分析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章 建立在產品、產成品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6.1建立在產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在產品是企業的重要物資,要保護在產品的完整。如果保管不當,會發生丟失、毀損等情況。因此,為了保護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也應搞好在產品成本核算工作。
在產品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尚未完工的產品。在產品數量的核算是進行在產品成本計算的基礎,企業計算在產品成本所依據的是期末在產品結存數量,每月車間辦事人員應盤點在產品,編制在產品收發結存報表。送交財務部。
在產品的借出由經辦人員品填制在產品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在產品的借出應及時歸還。在產品的歸還應填制紅字出庫單。倉存人員應設置備查賬簿登記在產品借出歸還情況。每月上報財務部一份。
為了加強在產品的數量核算,保護在產品的安全完整,成本會計人員應定期對在產品進行清查,特別是在中期和年度決算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6.2 明確自制半成品
對于部件庫,首先應由生產車間人員、生產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技術部人員協商制定部件的標準。
由于電能××部生產的特殊性,每個生產步驟生產出半成品,入部件庫,生產出的半成品又被領用,用于下一步驟繼續進行加工裝備。
為了加強半成品的核算,更好地控制部件庫收發情況,有必要計算半成品的成本。自制半成品進行物流模塊,明確自制半成品的物料代碼、名稱、規格型號、物料屬性。
由于××現在的工資基本上是在所里開的,電能××部的工資基本上在公司賬上體現13000,制造費用每月基本上15000元,由于人工和制造費用在產品成本中的比重不大,××的自制半成品基本上可以按所耗的原材料歸集。××自制半成品入庫時,可以計入:
借:自制半成品
貸:原材料
××的自制半成品出庫時:(1)如果電能××部領用,可以計入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貸:自制半成品
(2)如果出售,可以計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自制半成品
每月部件庫核算人員應向財務部、生產質量管理部報出部件庫收發結存報表。
6.3 加強庫存商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為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有必要對庫存商品的入、出庫核算加強。
庫存商品完工時,由車間管理人員填制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應詳細標明生產計劃號、物料編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入庫經手人、倉庫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簽字。庫存商品完工應及時。這樣可以正確地計算出產品的成本,在此基礎上,才能正確準確地計算出企業利潤額的計算。利用庫存商品,可以合理調節企業的生產進度,當產成品庫存增加時,應當減少產量;當產成品庫存較少時,可以適當地增加產量。
庫存商品出庫時,無論是對外轉移,還是內部使用,都應及時開具出庫單,出庫單應詳細標明合同號、客戶名稱、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出庫經手人、簽訂合同人。
庫房保管人員應仔細查看實物和產成品出庫單是否相符。如果不一致,應要求出庫單重開。
第七章 成本的計算方法
7.1 成本計算中的分批法
××的××部和××系統部屬于單件小批類型的生產,按購貨單位的合同生產。××部和××系統部根據購貨合同采取生產,成本計算就應當采用分批法。按產品的批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成本計算對象是購貨者的定單,產品成本明細賬按定單開設。
當購貨者的一份定單中只有一種產品且要求同時交貨時,就將該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當購貨者一份定單中有幾種產品或雖只有一種產品但數量較多而且要求分批交貨時,就要由生產質量管理部門按批別開設內部定單,下生產計劃以組織生產,并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間接費用在各定單之間分配時,可以采用當月分配法,也可采用累計分配法。按月歸集各定單的實際生產費用,成本計算期是非定期的,與會計報告期不一致,與生產周期一致。
各定單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累計數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成本。
7.2 成本計算中的品種法
××電能××部的生產屬于大量大批裝配式生產,在總裝生產線進行加工焊接各項單元板,在老化組進行高低溫沖擊,調試組進行調試,組裝組進行組裝成表,老化組進行老化走字,輔助生產線上表蓋子、表裙子、面板,生產質量管理部進行出廠檢驗,輔助生產線進行包裝出廠。
××電能××部如果當月只生產一種產品,就以該種產品為成品計算對象,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或產品成本計算單)。這時企業發生的費用,可根據領料單上標明的生產計劃號、合同號、領料用途、領料用于何種產品進行歸集。登記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明細表了。
××電能××部如果當月生產多種產品。則分別以每種產品為成本計算對象,分產品分別設置成本明細賬,對發生的生產費用,分別按產品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采用品種法,一定要按月計算產品成本。
7.3 正確劃分各種產品的費用界限
為了分析和考核各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或成本定額執行情況,應當分別計算各種產品的成本,因此,應該計入本月產品的成本的生產費用還應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劃分。
屬于某種產品單獨發生,能夠直接計入該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應該直接計入該種產品的生產成本。
屬于幾種產品共同發生,不能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則應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這幾種產品的成本。
直接材料分配率=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各種產品實際產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產品實際產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該車間當期發放的工資總額×直接人工分配率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福利費=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制造費用=該車間當期發生制造費用×制造費用分配率
7.4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7.4.1 分批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如果采用分批法,通常不存在批內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分批費用的問題。各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的歸集費用累計數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的總成本。
如果一份定單內或同一批次內產品跨月完工數量較多時,或者若干份定單或若干批次的產品中跨月完工的定單或批次較多時,則應采用約當產量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以便確定和報告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7.3.2 品種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在簡單品種法下,不存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的問題,本月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全部費用,就是該產品本月完工產品的總成本;總成本除以產品,即為該產品平均單位成本。
如果在產品數量比較多,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生產費用,以便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電能××部在產品數量較多,占用的費用額也較大,同時各月在產品數量變化也比較多,就應按月計算產品成本。采用約當產量法(產品相當于完工產品的產量)。
電能××部在產品成本的計算是通過月末對車間盤點的每一道工序上的在產品數量,形成在產品成本報表(見附表五)。財務依據此報表采用約當產量法計算出在產品金額。
如果原材料是一次投入時,通常分批材料費用時,不必計算在產品中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的約當產量,應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數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
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材料費用+本月發生的直接材料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數量
月末在產品直接材料成本=月末在產品數量×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的分配。按在產品完工程度計算約當產量,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分配計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人工費用+本月發生的直接人工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月末在產品數量×在產品完工程度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福利費=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制造費用+本月發生的制造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月末在產品的制造費用=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制造費用分配率
第八章 成本分析和控制
成本計算算管結合,算為管用。對成本進行分析,可以考核企業成本、節約材料費用,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通過對成本的分析,還可以揭示企業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取得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企業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水平。
成本提供的實際成本、費用,可以作為企業的價格和利潤的預測,制定有關的生產經營決策。
股份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理順財務管理關系,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強化財務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促進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
二、財務管理體系
第一條 公司按照統一管理、分級核算的原則,設置和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財務人員,并按崗位責任制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 公司財務管理體系:公司董事長、總裁領導財務會計機構、財會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等有關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及本制度。公司總裁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即
董事長 總裁 財務總監 財務部
第三條 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受董事長和總裁的委托全面負責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直接對總裁和董事長負責。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本公司財務部的業務領導。
三、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一條 會計內部控制是指本公司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
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條 會計內部控制基本目標
(1)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規范公司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公司應在下列范圍內支付現金:
(一)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第三條 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條 現金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管理。
第五條 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后,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四、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資產系指公司擁有的實物資產,主要指商業物業、存貨與固定資產。
第二條 實物管理部門
(1)商業物業,由本公司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管理。
(2)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辦公設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所有資產的檔案材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歸檔。
(4)財務部指定專人就各公司資產進行匯總登記,定期會同資產管理部門進行盤點,并就盤點情況做出書面報告。
第三條 固定資產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資產管理部門管理,依其類別分類編號,并粘貼標簽。
第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及登記
(1)購置手續
因工作業務需要,添置固定資產,應提出書面申請,報總裁審批,按審批后的標準、數量,由總裁辦公室具體執行。購置后由資產管理部門驗收簽字,報財務部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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