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1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監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各級職能部門必須認真抓緊抓好這項工作。
一、 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檢查應根據施工(生產)季節、氣候、環境的'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內容、標準,一般的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傷亡事故處理等等。
二、 檢查評定標準。
安全生產檢查的評定標準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的要求為評定標準打分。
三、 檢查頻率要求。
總公司除了平時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四、 檢查、評分、消化。
檢查后必須進行評講活動,公司大檢查除了現場消化或有必要進行評講外,每檢查一次后出一次《通報》或《簡報》,公司分公司檢查后也必須有書面評講報告,列入檔案,并作為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依據。對檢查出來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出具整改單并落實“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時復查驗收,對整改不力者酌情處罰。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2
(一)目的
為確保本企業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目標,促進公司持續和諧健康發展,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環節,適用于**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門/人員。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1、職責
1.1總經理組織制定、審批安全生產責任制。
1.2安全生產處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評審、修訂,并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1.3各部門、工段負責對本單位下屬班組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制定、溝通、培訓、實施及考核。
1.4生產技術處、行政人事處負責各部門和工段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評審和績效考核。
(五)管理要求
1、制定
1.1公司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各部門、處室編制安全責任制,并予以指導、審核。
1.2必須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按照公司的機構、人員設置,所有部門、人員都要制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門在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時,必須要結合崗位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兼顧可操作性。
2、溝通
2.1在制定過程中與各部門、處室加強溝通,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反映及時修改安全責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總經理審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3、培訓
3.1安全生產責任編制完成后,應組織相應各級人員進行培訓學習。
3.2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動時,各部門、處室負責人應及時組織變動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和權限的培訓。
3.4所有培訓記錄應存檔備案。
4、評審
4.1生產技術處每年組織一次對安全責任制適宜性的評審工作。
4.2評審應根據法律法規、組織結構、安全健康管理的特點以及是否適應環境變化的情況。
4.3評審應形成報告,并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定。
4.4評審報告應上報領導審批。
5、修訂
5.1當評審報告的結論為不適宜時,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及時修訂。
5.2當發生以下情況時,要及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修訂:
5.2.1當外部環境或安全標準化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
5.2.2通過績效評定報告要求進行修改時。
5.2.3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時。
5.2.4當發生相關方重大投訴時。
5.2.5目標、指標未完成時。
5.2.6產品變更、工藝變化、引進新技術或新設備時。
5.2.7公司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
5.3修訂參照相關文件管理規定執行,生產技術處保留相關材料備查。
5.4修訂后的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總經理批準后以文件形式重新發布,并將舊制度收回。
6、考核
6.1生產技術處不定期檢查、了解各部門、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的掌握、落實情況,包括責任制是否缺失,責任制內容與崗位工作實際是否相符。
6.2對各部門、處室負責人的考核依照《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進行,考核過程參照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
(六)記錄
6.1《目標管理責任書》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3
為了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確保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辦法
1、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評分表,并根據實際情況每年進行一次修訂。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公司領導及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各二級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及所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
3、公司考核時間為每半年一次,二級機構考核時間為每季度一次,項目部考核時間為每月一次,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考核工資發放和獎懲的.依據。
4、凡在考核評分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核人員、被考核人員、部門本年度的考核工資及評先資格,并進行經濟處罰。
二、獎勵
1、經考核,部門或單位達到公司制定的全部目標,考核評分在
70分(含)以上的,發放部門(單位)人員的考核工資。考核評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資的20%獎勵該部門(單位)人員。
2、各單位及項目部獎勵標準可以參照公司標準執行。
三、處罰
1、公司所制定的目標凡有一項未達到的,對相關責任部門罰以5000元,負責人罰1000元,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根據情節輕重加重處罰并追究刑事責任。
2、經責任制考核評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次的考核工資;
3、考核評分在60~70分的,將本次考核工資暫扣,視下次考核情況補發。如下次得分在60分以下,則直接扣除兩次的考核工資;如下次得分在60~70分,則扣除一次的考核工資;如得分在70~85分,則按50%補發上次的考核工資;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則按100%補發。
4、一年中有兩次考核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評先資格。
5、各單位及項目部處罰標準可以參照公司標準執行。
四、執行
1、處罰由安全設備部在日常安全監察中執行;
2、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建立獎懲專項資金,并落實獎懲制度,處罰款項直接納入專項資金,獎勵資金從專項資金中支出。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4
一、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經予行政處分。
二、安機科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年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建全安全生產各種臺帳。
4、負責全公司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公司車輛二維檢測臺帳,并督促實施。
6、負責全公司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并編制保險臺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安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安機科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三、生產經營科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安機科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和客傷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產經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生產經營科長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公司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積極協助公司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公司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并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臺帳。
4、認真填寫安全活動紀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準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臺帳。
5、定期對車輛的安全部件檢查并保管好安全資料臺帳。
6、按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7、嚴格控制事故費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傷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 行政處分,并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安全檢(稽)查隊長及檢(稽)查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安全檢查管理直接責任。
1、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職能,積極做好安全預控監控工作,掌握信息,為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
2、對重點人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不定期地組織人員上路、上線、上車檢查,并進行重點教育、重點跟蹤,現場辦公、及時糾正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制訂上路、上線、上站點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認真實施,健全公司車輛巡回檢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積極實施公司“事故隱患,危險點監控法”,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協助好安機科開展各項活動等。
4、開展安全生產“拉網式”、“地毯式”大檢查,嚴查安全隱患,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須復查。檢查中應認真填寫記錄,對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并按整改內容監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檢查臺帳和資料的歸檔工作,逐步建立一車一檔安全檢查臺帳,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
6、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隊長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檢(稽)查員50—200元,隊長扣10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六、公司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2、嚴重警告;3、撤消職務調離崗位;4、開除留用;5、除名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5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為明確項目部管理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定期考核。
一、 考核對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材料員、各班組長等。
二、 考核人:
1、 公司負責考核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負責考核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材料員、各班組長等。
三、 考核期:
1、 公司負責考核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對項目部管理人員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 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評分形式。
五、 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為優良,考核得分在70~89分及其以上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為不合格。
六、 考核獎罰:根據項目部制定的制度在工程項目結束或年度經濟分配中進行獎罰兌現。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一、 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項目部、班組),并必須經考試合格、登記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二、 工人變化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三、 三級教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于50小時。(公司級不少于15小時、項目部不少于15小時、班組不少于20小時) 四、 特殊工種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 五、 定期輪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六、 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人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事故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可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法制教育可以激發人們自覺地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這類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實施。在開展教育活動中,必須結合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即全員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展性、經常性。
七、 要開展好主管部門及本公司布置的 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如“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安全月”、“安全周”等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防范于未然。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實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季節氣候變化時,節假前后時這五個環境必須抓緊教育。
八、 教育培訓形式。
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辦公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貼、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通報、廣播等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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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用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
3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備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范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煙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用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規定每
5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
119,并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用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用戶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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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追查處理程序,嚴肅對事故責任者的追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風險抵押和安全獎懲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各類人身傷亡事故和非傷亡事故的責任追究,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事故匯報、應急、責任追究、處理等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事故匯報必須及時、準確和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不得偽造事故現場、篡改與事故相關的原始資料。
第四條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追查處理事故直接責任者的同時,必須追究相關管理人員、有關領導及事故單位的責任。
第五條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撤(降)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處罰包括黃牌警告、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
第七條公司各級安全管理部門,按照事故處理權限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追查處理.第二章事故匯報
第八條事故發生時,現場工作人員在緊急避險、緊急救援事故的同時必須立即用電話將事故性質、地點、受傷和遇難人員等情況匯報調度室、本車間值班干部。
第九條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在對事故搶救做出應急反應的同時必須立即匯報公司值班領導和有關部室(車間)值班人員。公司值班領導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匯報集團公司調度室,公司調度室應立即匯報集團公司值班領導及公司其他領導和公司有關部室值班人員,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質和搶救的需要,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第十條事故匯報內容:
(一)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二)事故簡要經過(包括搶救情況);
(三)事故傷亡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已經采取的措施;
(五)其它應當匯報的情況。
第十一條事故周報、月報、季報、年報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及時上報。
第三章事故應急
第十二條事故發生后,事故車間、公司要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三條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相關部室人員,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不得擅離職守。
發生輕傷事故,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救援工作.
發生重傷事故,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救援工作。
發生死亡事故,公司總經理、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救援工作。
發生機電設備及生產事故,技術部及主管機電設備、生產副總經理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救援工作。
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十五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出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四章事故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輕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因違章作業造成本人輕傷的,處以1000~20xx元罰款,傷愈后辦10天“三違”學習班。
2、因違章作業造成他人輕傷的,對違章者處以1500~20xx元罰款,并辦10天“三違”學習班.
3、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他人輕傷的,對違章指揮者給予降職處分,并處以1500~20xx元的罰款。
4、根據互保聯保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各處以200~600元罰款。
5、對當班班長、車間安檢員、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各處以1000~1500元罰款。
6、對主任、黨支部書記、主管安全副主任各處以200~600元罰款.
7、對事故車間負有技術管理、業務管理、監督檢查責任的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各處以200~600元罰款。
8、取消發生事故班組當月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
9、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七條重傷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組織負責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因違章作業造成本人重傷的,處以20xx~4000元罰款,傷愈后辦15天“三違"學習班.
2、因違章作業造成他人重傷的,違章者是管理人員的就地免職,并處以20xx元罰款;非管理人員的給予留用察看1年的處分,并辦15天“三違"學習班。
3、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他人重傷的就地免職,并視違章情節和傷害程度處以20xx~5000元罰款。
4、對負有互保聯保責任的相關人員各處以1000~1500元罰款。
5、對班長、車間安檢員、當班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1000~1500元罰款,各處以1000~20xx元罰款.
6、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主管安全副主任各處以1000~20xx元罰款.
7、對事故車間負有相關責任的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各處以1000~20xx元罰款。在公司安全辦公會上做書面檢查,并將檢查報公司安環部備案。
8、對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各處以1000~20xx元罰款、或按照集團公司處理意見執行。
9、取消事故車間當月安全獎,沒收事故車間安全風險抵押金。
10、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死亡事故,公司協助集團公司調查處理。同時公司內部進行責任追究,在責任追究和上級處理不一致時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但不重復追究責任。公司內部責任追究:
(一)發生1人死亡事故責任追究:
1、對當班班長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對車間安檢員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500~2500元罰款。
3、對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1500~20xx元的罰款。
4、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降職使用,并各處以2500元的罰款。
5、對現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根據責任大小處以1500~20xx元罰款或留用察看1年的處分。
6、對公司負有責任的相關職能部室正職處以1500~2500元罰款,副職處以1000~20xx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處以1000~1500元罰款.
7、對嚴重失職造成責任事故的人員,處以1500~元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8、公司領導按照集團公司的處理意見執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執行。
9、取消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獎及季度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相關人員和事故車間按抵押金標準對等處罰,處以事故車間5萬元罰款,罰款繳公司財務。
10、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1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發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責任追究:
1、對當班班長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各處以20xx~3000元罰款。
2、對車間安檢員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處以20xx~3000元罰款。
3、對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20xx~3000元的罰款。
4、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主管安全主任就地免職,并各處以20xx~3000元的罰款.
5、對現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根據責任大小處以20xx~3000元罰款或留用察看1~2年的處分。
6、對相關職能部室正職給予行政處分,并處以20xx~3000元罰款,副職處以1500~2400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處以1500~20xx元罰款。
7、對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處以20xx~3000元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8、取消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獎及季度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相關人員和事故車間按抵押金標準2倍處罰,處以事故車間10萬元罰款,罰款繳集團公司財務。
9、公司領導按照集團公司處理意見執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執行.
10、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1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死亡事故的或一年內累計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事故責任追究:
1、對事故車間班子全體成員就地免職,并各處以3000~5000元罰款.對當班班長、車間安檢員給予留用察看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
2、對現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根據責任大小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
3、對事故車間負有管理責任的相關職能部室正職給予免職處分,并處以3000~4000元罰款,副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處以20xx~3000元罰款。
4、對嚴重失職造成責任事故的人員,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
5、取消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獎及季度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相關人員和事故車間按抵押金的2倍處罰,處以事故車間15萬元罰款,罰款從事故車間當月工資中扣除。
6、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觸犯刑律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8、對公司領導及機關部室相關責任人員除按上級部門處理意見執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執行.第十九條一般和較大非傷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室根據公司生產、機電設備管理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重大非傷亡事故由公司上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及公司共同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對相關責任人按照責任大小處以1000~3000元罰款,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10%,責任嚴重的直接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非故意或非嚴重違章的可酌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但賠償額不得小于直接經濟損失的5%.
2、對當班班長、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1000~20xx元罰款.
3、對事故單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分管副主任各處以1000~20xx元罰款.
4、對主管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處以1000~20xx元罰款。
5、對公司黨政領導視事故情節處以20xx~5000元罰款。
6、在對事故車間安全獎懲考核、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安全風險抵押考核時,嚴格執行公司相關辦法執行.
7、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特別重大非傷亡事故公司上報集團公司后,由集團公司和公司共同調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對相關責任人處以20xx~3000元罰款,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10%,責任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非故意或非嚴重違章的可酌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但賠償額不得小于直接經濟損失的5%。
2、對當班班長、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20xx~3000元罰款。
3、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分管工藝或設備副主任就地免職,并各處以20xx~3000元罰款。
4、對公司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處以20xx~3000元罰款。
5、對公司黨政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按照集團公司處理意見執行。
6、在對公司領導及機關部室責任人員安全獎懲考核、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安全風險抵押考核時,嚴格執行公司相關辦法。
7、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主要安全責任者及各級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職或撤職行政處分,并給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
1、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2、由于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3、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
4、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未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協調組織事故搶救,致使事故擴大的
5、阻撓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監察(檢查)或對安全管理人員打擊報復的。
6、公司要求停產整改時,拒不執行的。
7、未認真履行公司值班制度的第二十三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留礦察看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給責任者經濟處罰。
1、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犯罪,而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
2、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壞安全生產設施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4、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三大規程”或者失職瀆職、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造成事故,且性質嚴重或行為惡劣的。
5、值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未認真履行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第二十四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給責任者經濟處罰。
1、有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未造成事故的。
3、忽視安全管理,有冒險蠻干行為的4、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發生事故后,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注:①報告事故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屬于遲報;②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事故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內容遺漏未報的,屬于漏報;③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于謊報;④故意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并經查證屬實的,屬于瞞報)。
第二十五條因對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查不嚴格、不認真,造成技術指導上出現失誤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對參與審查的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六條需要向集團公司申報審批的項目及其設計未申報審批,或擅自變更設計、擴大范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第二十七條消防、氣防人員在搶救事故過程中,出現出動不及時、未按通知的事故性質攜帶全救援裝備、施救方法不當、貽誤搶救戰機以及其它失誤的,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中心領導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八條醫院接收到工傷人員后,不及時進行搶救或搶救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因安全生產事故受到撤職的人員2年內不得任用,免職的人員一年內不得任用。
第三十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的車間主任和書記當年取消各類先進集體及個人的評比資格;對發生重大非傷亡、特大非傷亡事故的分管領導和分管部室領導取消各類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對發生死亡事故的車間當年取消各類先進的評比資格,車間黨政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各類先進的評比資格。
第六章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
第三十一條責成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傷亡事故)車間負責人在公司安全辦公會議上做出書面檢查。
第三十二條按照事故處理決定(通報)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內部和上級單位同時對事故進行追查處理時,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不得重復處理.
1、對事故車間及車間負責人、其他事故責任者的處理,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室、在5日內落實事故處理決定,有主管部門備案。
2、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三十三條公司應吸取事故教訓,進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訂、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第三十四條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對事故防范措施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司工會組織和職工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事故追查、安全責任追究和對責任者的處罰要從嚴、從快,以懲戒事故責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員.第三十六條對拖延責任追究不按時做出處罰決定,超過規定時限的,要對有關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并在公司進行通報。
第三十七條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了解有關情況和調閱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八條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做出處理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安全風險抵押和安全獎懲辦法》有關規定.
第三十九條公司安全環保部必須建立齊全的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檔案。
第四十條對個人的安全罰款自公司下發處理通報或罰款通知單之日起三日內繳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部收到罰款后出具收據,收據復印件交安環部登記。對車間的罰款由人力部在當月車間工資結算中扣發并出具證明,安全環保部登記.對外來施工單位罰款由公司財務部門從工程款中扣除,并出具證明,安全環保部登記。安全罰款每季度末安全環保部人員與財務部對賬并予以公布.安全罰款只用于安全獎勵和開展安全活動,不得挪為它用.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8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職能部門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直到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負的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所構成的全員這全生產責任制度。即是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單位的每一位成員身上,使每個人都明確自己在保障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
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就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縱向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類人員(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橫向方面各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工能部門(如安全、設備、技術、生產、基建、人事、財務、設計、檔案、培訓、宣傳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生產單位必須安排適當資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設施設備、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等必需的安全生產投入,以保證單位達到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安全資金投入具體由誰評斷保證?一般來說,股份制單位、合資單位等,同董事會予以保證。而且,對因安全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證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3、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定期檢修,維修安全設備,在雨季做好防護、防雷擊工作、
(2)對安全設備定期檢修,安全操作,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對安全設備派專人管理,防止人為破壞、防止丟失。
(4)對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安全設備正常運行。
4、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對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定期檢查、檢驗、檢測并嚴格記錄。
(2)對危險場所加大資金投入、加大技術監督水平。
(3)對危險場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實重大危險源專項管理責任制度。
(5)制定應急救援制度、并進行演練工作。
(6)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上報制度。
5、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危險源監控與“雙千分”競賽相結合,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雙千分”競賽是全市質監工作的核心內容,縣局把重大危險源監控列入到“雙千分”競賽的重點工作中,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2)危險源監控與服務企業相結合,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在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中,這個局先后幫助企業制定各項制度和記錄十余項,有效提高了企業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時,該局還通過幫助企業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業的防變應變能力。
(3)危險源監控與企業完善質保體系相結合,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質保體系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質保體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決定著企業的管理質量。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中,我局幫助企業把重大危險源的相關內容添加到企業的質保體系中,完善了企業的質保體系,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4)危險源監控與工作創新相結合,努力提高特種設備現場監察的工作質量。現場監察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主要環節,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5)危險源監控與責任落實相結合,強化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落實了重大危險源五級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落實使用單位法人的責任,要求使用單位的法人每周都對重大危險源檢查一次,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落實監控人員責任,要求監控人員制定具體的監控制度認真執行,堅持做到每日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查、匯報;落實操作人員責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員都能保持持證上崗,按章操作,隨時監控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報告;落實檢驗人員責任,要求每一位檢驗人員認真根據工作細則做好檢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落實監察人員責任,要求做到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監察,分析安全狀況,防止事故的發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氣為主的企業,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確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3)本公司職員,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的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習時間15天。
(2)本單位職工每月時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考核檔案,達標者方可上崗工作。
(3)對新招聘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錄用上崗工作。
(4)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5)在特種作業時,就對所有員工進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訓,以防事故發生。
(6)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防火、防風、防盜的實地演練,工作要求職工人人具備處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不知所去種作業人員經營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生產麻痹思想避免產生安事故安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未持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要求其接受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門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準進行作業操作。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是違規行為。
(4)設立專職人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監督。
(5)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實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發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9
第一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關系到公司長遠利益,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障職工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在各項工作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第一位,實行安全管理第一領導責任制。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職工都必須在各自工作崗位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章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各級領導在各自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總經理的職責:
一、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按權限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保證公司安全經費開支,有計劃的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三、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至少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響應作出決策,組織實施。
四、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檢查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批準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七、按權限主持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按權限審定安全生產的表揚、獎勵和處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并積極開展工作。
第六條生產副總的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傷亡事故,負指揮失誤責任。
二、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等。
三、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四、按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問題。
五、檢查指導下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按權限審核安全生產的表揚、獎勵和處分。
第七條基建部經理職責:
一、基建工程生產動工前,必須組織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制訂安全措施,確保施工生產安全,對因無安全協議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二、技術改造工程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工程進度、質量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危機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組織進行與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提升等特種設施有關的工程項目時,必須同持有專門許可證的單位施工。竣工驗收時,必須通知綜合管理部及國家指定機構參加檢驗,簽署意見,并取得使用許可證后,才能使用。
四、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
五、在審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三同時”(即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并投入使用)原則。
六、負責施工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經理職責:
一、根據公司編制,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在編寫各種考核制度時,應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內容列為主要內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適在某特定崗位工作的人員上崗。不得分配職工到有害女工保護的崗位作業,已在有害崗位作業的,應調離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職工晉升、晉級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考核條件。
五、負責審批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保證實施。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入廠后的三級安全教育。
七、協助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衛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八、對傷亡事故處理的各種爭議負責調解,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復議建議。
第九條綜合管理部經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治安保衛工作,審核消防安全、職業衛生工作計劃,并保證實施。
二、負責與當地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聯系,并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
四、負責充實消防器材,指導消防工作。
五、負責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娛樂室、鍋爐房、辦公樓等公共場所的安全工作。
六、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衛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職責:
一、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二、在組織科研、技術公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規程和標準,認真組織行業安全、衛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三、組織審定本公司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四、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險肇事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10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職能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企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㈠、公司經理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⒉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并貫徹實施。
⒊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⒋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和各部門、項目部的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⒌組織、主持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㈡、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⒈貫徹實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⒉領導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執行情況。
⒊領導安全檢查工作和安全生產活動。
⒋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⒍主持工傷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㈢、公司總工程師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為準,結合本公司技術狀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對本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技術責任。
⒉領導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確定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⒊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研究項目和實施措施,在研究、攻關過程中嚴格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操作工藝要求。
⒋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⒌參加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㈣、項目經理(工地)的職責:
⒈在生產中,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所管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⒉組織落實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使用的有關規定。
⒊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⒋經常組織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項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
⒌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并組織本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提出事故處理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
責任人簽字: 日期:
公司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11
1、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并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并積極參加安全培訓。如果未能完全落實上述內容,將會扣除當月的考核分數5分,若未形成有效的閉環管理,則會扣除2分。
2、我經常向本工段的班組職員強調正確使用機器設備、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保安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重要性,確保機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同時消除一切可能導致傷害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如果發現有一個未能遵守規定的情況,將會扣除月度考核分數的5分,并且如果臺賬不齊全還會額外扣除2分。
3、班組成員要熟悉本工段的重大危險源和其他危險作業,并掌握安全操作規程,親自督促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禁止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如未開展相關考核,扣除5分;如開展但不符合要求,扣除2分。
4、加強對工作場所和作業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確保物品擺放合理,落實安全文明生產措施。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若未開展相關工作將扣除10分考核分數,若開展但不符合要求則扣除5分。
5、對本工段班組職員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督促職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章守紀,制止“三違”現象;1項記錄不完善扣當月2分,違章作業扣10-50分。
6、負責對新調入本工段班組的職員、改變工種的職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按標準要求考核上崗作業;1項未開展扣當月考核分50分,開展不符合要求扣20分。
7、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1項未學習扣當月5分,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扣10-50分。
8、定期組織本工段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同時積極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本工段的隱患排查、整改、記錄和上報工作。若某項工作未能落實,將扣除當月考核得分5分;若臺賬不齊全,將扣除2分。
9、我們應該正確識別各種事故的苗頭,一旦發現險情或事故,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隔離和疏散措施,并及時報告,保護好現場。同時,積極協助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和處理,并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對于發現違章作業的情況,將會被扣除10-50分的考核分;未及時撤離或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行為將被扣除10分;對于隱瞞不報的情況也將被扣除10分。
10、積極參與各項安全活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若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妥善。如未按時參加安全活動,將被扣除本月5分;若存在違章指揮行為,將被扣除2分。
11、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指派專人管理應急裝置和物資,監督危險作業,確保從業人員了解作業崗位和場所的危險因素以及應對險情的要點,同時保障逃生通道暢通。每年對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如果未能建立救援隊伍,扣除當月5分;若救援物資不全,扣除2分;未能及時組織演練,扣除5分;如記錄不全,扣除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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