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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溝通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患溝通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患溝通制度1
1、溝通原則
醫患溝通應充分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尊重和維護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隱私權,尊重患兒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體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難,耐心傾聽患者的傾訴,使用規范的文明服務用語。
2、醫患溝通時間
有院前溝通、入院時溝通、入院3天內溝通、住院期間溝通、出院時溝通、出院后跟蹤溝通。
3、醫患溝通內容
醫務人員應向患者或家屬介紹患者的'疾病診斷、主要治療措施、重要檢查的目的及結果、患者的病情及預后,在72小時、手術前、有創檢查、化療、輸血/血制品、病情變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療等情況時(包括可選擇的替代方案),應充分與患者及家屬溝通談話,并聽取患者或家屬的意見和建議,回答患者或家屬想要了解的問題,此外還要加強對目前醫學技術的局限性、風險性的告知,以保證臨床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
4、溝通對象
(1)對按照有關規定,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手術、實驗性臨床醫療等,應由患者本人簽署同意書。
(2)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簽字。
(3)患者因病無法簽字時,應由其近親屬簽字。沒有近親屬的,由其關系人簽字。
(4)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關系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被授權的負責人簽字。病情突變需緊急搶救而無法簽署知情同意者,可先實施積極的搶救措施,同時迅速通知近親屬到場簽字。經治醫師必須在病程錄內作出記錄,記錄應包括下列一些內容:病人本人或直系親屬不能簽字的原因、已做過哪些努力爭取病人本人或直系親屬簽字、因等待簽字而推遲治療可能會引起的嚴重后果等。
(5)患者有權選擇本人或授權他人方式行使其在醫療期間的知情同意權和選擇權。被授權人之行為視同患者本人知悉與同意,經代理人簽名同意后所實施的診療行為,若產生不良后果將由患者承擔。
5、醫患溝通方式
通過各種告知文書、同意書及與患者或家屬的談話實現。對于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醫生在查房時就將病情、預后、診療方案等詳細地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對于疑難、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醫療小組的主任或副主任醫師直接與家屬進行正式溝通。
6、醫患溝通記錄
每次溝通都應在病歷中有記錄或由患方簽署相應的告知文書、同意書。
7、考核
(1)醫患溝通作為病歷中的常規項目,納入每月醫院醫療質量考評體系。
(2)因沒有按要求進行醫患溝通或醫患溝通不當引發醫療糾紛,予以通報批評或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罰。
醫患溝通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醫患、護患之間的了解與溝通,保證患者的合法權益、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及廣大醫護人員的切身利益,確保醫療安全,化解醫患矛盾,從更深層次上穩步提升醫療質量,特制定我院醫患溝通制度:
一、溝通的基本要求
1、接診護士主動向病人(或家屬)介紹經治醫生,責任護士,住院須知,病人守則。
2、病員入院72小時內,經主治醫師、護士必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一次全面溝通交流,介紹患者的疾病診斷情況,主要治療措施,重要檢查項目目的和結果,手術方案、風險、并發癥和防范措施,醫療費用,病情大體預后(轉歸)療效等,解答患者及家屬的疑問。交流過程應注意保護其隱私權。
3、住院期間護士應主動熱情介紹用藥的`作用和不良反應,根據各科各病種健康宣教貫穿在整個護理過程中。
4、每月召開一次公休會,及時了解和聽取患者的建議和意見,回答病人詢問,滿足其知情權,要有專用記錄本,記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簽名。
5、交流(溝通)內容要有文字記錄,讓患方簽字認可。
6、對普通疾病患者,經治醫師查房時要詳細告知,使之理解、支持和配合,對疑難、危重者,由診治組組長或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以上)與患者或家屬溝通,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二、溝通的時間
1、院前溝通:門診醫師在接診患者時;
2、入院時溝通:住院接診醫師,在完成入院記錄時;
3、入院3天內溝通:經治醫師和責任護士進行正式溝通;
4、住院期間:病情變化時、手術前、麻醉前、術中改變術式、有創檢查或檢查、變更治療方案、使用貴重藥品或自費檢查項目、發生欠費時、危重患者疾病轉歸、輸血前、使用醫保目錄以外的診療項目或藥品前等的溝通。
5、出院時溝通:說明住院期間的診療情況、出院醫囑、出院后應注意事項以及是否定期隨診等內容。
三、溝通的內容
1、診療方案的溝通
2、診療過程的溝通
3、綜合評估
四、溝通方式和地點
患者住院期間,責任醫師和分管護士必須對病人的診斷情況、主要治療手段、重要檢查目的及結果、某些治療可能引起的嚴重后果、藥物不良反應、手術方式、手術并發癥及防范措施、醫療費用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溝通,并將溝通內容記載在病程記錄、護理記錄上。
1、床旁溝通
2、分級溝通
3、集中溝通
五、溝通的方法
1、預防性溝通
2、交換溝通
3、書面溝通
4、集體溝通
5、統一溝通
6、講解溝通
醫患溝通制度3
醫患溝通制度
一、醫患溝通的主要內容
醫護人員與所有就診病人(包括門診、急診和住院病人)都要進行及時的溝通,應根據不同的病情和需要進行。溝通的內容包括患者疾病診斷情況、主要治療措施、重要檢查的目的及結果、患者的病情、轉歸及預后、某些治療可能引起的后果、藥物不良反應、手術方式、手術并發癥及防范措施、醫療費用情況等。
二、醫患溝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新病人入院溝通:
1)新病人入院后,責任護士必須在2小時內向病人或家屬宣講“住院須知”,進行相關指導。接診醫生在仔細地詢問病情和對患者進行體格檢查后,應及時地將病情、初步診斷、治療方案及下一步檢查診治方案與患者進行溝通。
2)危重及搶救病人則要抓緊時機,分清主次。在不影響搶救治療的前提下,與患者或家屬就主要問題及時進行溝通。
2、住院期間溝通:
1)常規溝通:醫療小組的各級醫師及護理人員要充分利用查房、治療等與病人的接觸機會,根據醫患溝通的內容和患者的病情及心理需求進行經常性的交流溝通,使患者和家屬在就醫過程中達到“三明白”:對病情明白,治療措施明白,治療費用明白。并將溝通內容在病歷上進行記載。
2)重點溝通:疑難、危重病人由患者所在的醫療小組(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和責任護士)直接與家屬進行正式溝通。對患者病情的疑難、復雜性、危重程度、治療預后以及下一步診療方案、搶救治療措施等與家屬進行重點溝通,使家屬心中有數并配合醫療工作的開展。
3)集中溝通:由科主任、護士長等每月召集病區病人及家屬,對本科常見病、多發病進行健康宣教。同時就醫療服務質量、病區管理等征求意見和建議,回答病人及家屬的提問,做好必要的宣傳、解釋工作,針對性進行整改。并記錄在公休座談記錄本上。以利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3、出院訪視溝通:醫院市場部組織專人對每一位出院的病人進行電話訪視溝通,征求意見,改進工作。以誠信樹立醫院的形象。
三、醫患溝通制的落實
1、將醫患溝通作為病程記錄中的常規項目,納入醫療質量考核體系。醫務科、護理部每月抽查病歷和詢問病人,檢查執行情況。每季進行通報和評價。
2、醫護人員如不按照要求進行醫患溝通或溝通不當引發醫療糾紛,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附:醫患溝通的技巧、方法
醫患溝通制度中溝通技巧
1、溝通技巧
基本要求:尊重、誠信、同情、耐心
1)一個細心 多細心聽病人或家屬的傾聽。
2)二個掌握 掌握病情、治療情況和檢查結果:掌握醫療費用的適用情況。
3)三個留意 留意對方的情緒狀態、教育程度及對溝通的感受:留意對方對病情的認知程度和對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緒反應,學會自我控制。
4)四個避免 多換位思考,避免使用刺激對方的詞語和語氣;多耐心、細致地解釋,避免難懂的專業詞匯;多理解、疏導,避免刻意改變和壓抑對方情緒;對病情盡可能詳細準確介紹,避免醫患之間因醫療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誤解。
2、溝通方法
1)預防為主的溝通: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只要發現可能出現問題的苗頭,應作為重點,針對性地進行溝通。在晨會交班中,把當天值班中發現的不滿意苗頭作為常規內容進行交班,使醫護人員有的放矢地做好溝通工作。并記錄在晨會記錄本上。
2)交換溝通對象:在某醫、護與病人或家屬溝通困難時,可另換主任或護士長與其溝通。
3)書面溝通:對喪失語言能力或某些特殊檢查、治療的患者可用書面溝通。
4)先請示后溝通:當下級醫生對某種疾病的解釋不肯定時,先請示上級醫生,然后再溝通。
5)協調統一溝通:診斷不明或疾病惡化時,在溝通前,醫護均要通過討論,統一認識,由上級醫師對家屬進行解釋,以避免各自的解釋矛盾對家屬產生不信任和疑慮的心理。
醫患溝通制度4
醫院醫患溝通管理制度為適應社會發展和新形勢的要求,加強醫務人員與患者的溝通,維護患者合法權益,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確保醫療安全,根據衛生部《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試行)》、《西安市衛生局關于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指導意見(市衛發[20xx]xx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必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良好的溝通與交流。
(二)醫患溝通的時間
1、門診醫師接診時,應在規范接診的基礎上,就疾病診療的有關情況向患者或家屬做必要的告知,爭取患者或家屬對診療的理解。必要時,將溝通的關鍵內容記錄在門診病歷上,急診科對遇有意外事故等情況無家屬陪同的患者,應及早設法通知患者家屬,并向醫務科或行政總值班、主管院領導匯報;
2、病區醫、護人員接診時,應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有關疾病診療、住院事項等方面加以溝通;
3、住院患者的主管醫師必須在患者入院后12小時內、急診患者2小時內與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監護人)就疾病的初步診斷、可能病因或誘因、診治原則、進一步檢查內容、飲食、休息及注意事項等相關問題進行充分的交流和溝通,然后簽署《西安航天總醫院住院患者診療知情同意書》,危重患者除應向家屬告知病情外還應書寫病危告知書,危重告知書中應有患者病情簡要介紹、擬采取的搶救措施及預后等內容,并有患方同意治療的意見和簽字;
4、患者住院期間,醫護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必須與患者或家屬及時溝通;
(1)患者病情變化時;
(2)有創檢查及有風險處置前;
(3)變更治療方案時;
(4)使用高值耗材、植入材料前;
(5)發生欠費且影響患者治療時;
(6)危、急、重癥患者疾病變化時;
(7)術前和術中改變術式時;
(8)麻醉前(應由麻醉師完成);
(9)輸血前;
(10)貴重藥品或副作用較大藥品使用;
(11)對醫保、合療患者采用醫保、合療以外的診療或藥品前;
5、患者出院時,醫護人員應與患者或家屬就診療情況、出院后飲食、用藥等注意事項以及是否定期隨診等進行溝通。
(三)醫患溝通的內容
1、對患者的診療方案,醫護人員要主動聽取患者或家屬的意見和建議,在不違背醫療原則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患者或家屬的意見;
2、在診療過程中,醫護人員應就疾病診斷、主要治療措施、重要檢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預后、某些治療可能引起的嚴重后果、藥物不良反應、手術方式、手術并發癥及防范措施、醫療收費等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聽取患者或家屬的意見和建議,解答提出的問題,爭取患者和家屬對診療過程密切配合;
3、在診療中,醫務人員要對患者機體狀態進行充分的綜合評估,科學預測推斷疾病轉歸及預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權,與患者或家屬進行診療轉歸的詳細溝通,使其對疾病發展有所了解。
(四)醫患溝通方式
1、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床旁溝通、分級溝通、集中溝通、出院回訪等多種方式進行醫患溝通;
2、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復雜程度以及預后可能,應由不同級別的醫護人員及時溝通。如已經發生或有發生糾紛的趨向,要由主管的副主任醫師(或以上級別醫師)或科主任進行重點溝通;
3、各病區要加強對患者的健康教育,堅持落實病員座談會制度,每月至少組織1次座談會,與患者及家屬進行集中溝通,并做好記錄;
4、各病區應建立出院患者回訪記錄本,采用預約復查、電話、信件(或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進行回訪溝通,并做好記錄。
(五)醫患溝通的方法
1、如發現可能出現問題或糾紛的病人,應立即采取預防為主的方法,將其作為重點溝通對象,針對性地進行溝通。還應在早交班時,作為重要內容進行交班,使下一班醫護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并進一步有的放矢地與患者溝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2、如責任醫師與患者或家屬溝通有困難或患者家屬情緒激動時,應變換溝通者,即另換其他醫務人員或上級醫師、科主任與其進行溝通;
3、對需要進行某些特殊檢查、治療、重大手術的患者,不配合或不理解醫療行為的患者或家屬,或一些特殊(如喪失語言能力)的患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溝通告知;
4、當下級醫師對某種疾病的'解釋不肯定時,應當先請示上級醫師或與上級醫師一起共同與患者溝通;
5、診斷不明或疾病病情惡化時,在溝通前,醫師之間,醫護之間,護士之間要先進行相互討論,統一認識后由上一級醫師對家屬進行解釋,避免由于溝通不統一導致病人和家屬的不信任和疑慮。
(六)醫患溝通的記錄
1、對醫患溝通的情況,醫護人員須在病人的病歷中結合《病歷書寫規范》的要求按規定形式記錄清楚;
2、溝通記錄的內容要著重記錄溝通的時間、地點,參加溝通的醫護人員、患者及其家屬姓名,溝通的實際內容,溝通結果。必要時在記錄的結尾處要求患者或家屬、參加溝通的醫護人員簽名。
(七)醫患溝通的評價
1、院、科兩級對醫患溝通制度的執行情況,要定期征求患者意見,進行檢查和考評;
2、因未按要求進行醫患溝通,或醫患溝通不當引發醫療糾紛的,醫院將從經濟或行政方面給以從重處罰。
醫患溝通制度5
隨著醫學模式的轉化和我國衛生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質的提高和維權意識的增強,患者想要得到的醫療信息越來越多。因此,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既能提高患者對疾病診療全過程及其風險性的認識,減少醫患之間由于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同時,又能增強醫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使患者及其近親屬學習到更多的健康衛生知識,破除迷信、增進醫患互信、科學的戰勝疾病。為適應新形勢,保護患者合法權益、防止醫療糾紛的發生,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及廣大醫務人員的切身利益,確保醫療安全,化解醫患矛盾,從更深層次上穩步提升醫療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執行對象:
凡是本院職工在為患者提供的各種服務過程中都應當遵守本制度。
二、各崗位人員的醫患溝通時機、內容及要求
全院所有工作人員除應主動、熱情、禮貌、誠懇、語氣平緩、滿意回答患者及親屬提出的問題外,不同崗位尚需與患者及親屬就以下內容進行滿意有效的溝通:
1、 導醫:以主動了解患者當前需要為主要內容并給予滿意回答。
2、 掛號室:了解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職業、工作單位等內容。小兒患者還需要了解其監護人情況。
3、 門(急)診首診醫師:門診首診醫師依照《首診醫師負責制度》規定接診。在接診時,應根據患者的既往病史、現病史、體格檢查、輔助檢查等對疾病做出初步診斷,并安排其進一步診療辦法,征求患者意見,告知起居、飲食、活動以及接受診療中的注意事項等內容,直至患者滿意離去。需要進一步檢查或治療者應簡述其必要性、依從性(診療活動帶來的不便而導致患者依從接受的程度)以及花費情況,并指導或護送患者進入下一個診療程序。
4、 住院處人員:當患者辦理住院手續、補繳預交款、進行結算、查詢費用等情況時,住院處工作人員應當向患者介紹我院的物價執行標準,并說明費用發生的原因和記帳流程,消除患方誤會。如有爭議,住院處工作人員應當主動與費用發生源工作人員聯系,由費用源頭給予溝通解釋。如系住院處記帳錄入錯誤,應主動賠禮道歉。
5、 病區住院期間的溝通
(1) 入院時溝通:病區工作人員無論是誰發現患者新來入住,均應主動、熱情上前招呼,并聯系值班護士予以接待。值班護士接待新入患者后,在安排病床以后及時向患者告知住院須知、注意事項、生活指南等內容,并幫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廁等事宜。確定經治醫師、責任護士后應當告知患方經治醫師、責任護士姓名、稱呼,并在床頭卡上予以注明。
(2) 病區首診醫師:病區首診醫師依照《首診醫師負責制度》接診。當班醫師(含進修、實習、新畢業輪轉醫師)發現新患者入住護理程序尚未結束之前應主動與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診療程序,消除著急、緊張情緒,取得患者配合,護理程序一經結束,當班醫師即開始診療程序。接診前先向患者介紹自己姓名,態度要熱情、誠懇。首次病程記錄書寫完成以后應立即與患者及家屬就初步診斷、可能的病因誘因、診療原則、進一步檢查的內容、飲食、休息、注意事項等進行初步溝通。
(3) 急診入院患者應在護士辦理住院的同時即應開始進行診療搶救等活動,并及時告知相關內容(診斷、危險、風險、最佳診療措施)以及書寫危重告知書。危重告知書應由其近親屬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同意擬定的診療方案。
(4) 由于風險、費用等原因患方不同意最佳診療方案時應擬定次選方案,并就患方不同意選擇最佳方案而選擇次選方案由患方簽字認可。
(5) 入院三天內的溝通:醫護人員在患者入院三天內必須進行正是溝通。醫護人員應向患方介紹疾病診療情況、主要診療措施、取得的預期效果以及下一步治療方案、需要患方在哪些方面予以配合、以及患方對診療的意見體驗等進行廣泛溝通,密切醫患關系。
(6) 住院期間的.溝通:包括病情變化、有創檢查及有風險處置前后、變更診療方案、貴重藥品使用、發生欠費、急危重隨疾病轉歸的及時溝通、術前、術中改變手術方式、麻醉前、輸血前以及超醫保范圍藥品、項目等時機的溝通。以上情況溝通要及時,消除患方不良情緒對診療造成不利影響。
(7) 出院時:醫護人員除正常出具出院證、出院記錄外,應向患方明確說明患者在院診療情況、出院醫囑及出院注意事項,隨診及隨訪時間。需要時應為患者出具診斷證明以及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蓋章和復印病歷應由經治醫師負責辦理。
6、 醫技科室及其他協助診療科室的溝通:包括放射影像科、超聲影像科、內窺鏡室、電生理室、功能檢查室、檢驗科、病理科、細菌室、手術室、特殊治療室、康復治療室、針灸理療科、其他門診專科等。上述科室應主動熱情招呼患者進入診療程序,說明注意事項,在本科室業務范圍內回答患方提問,介紹診療目的。溝通口徑應與申請醫師口徑一致,以免引起歧義而導致不良后果。絕對禁止上述科室超過專業執業范圍回答咨詢。必要時應進行了解患者病史資料的溝通。
7、 藥房:藥房藥劑師調配處方時應主動熱情的做好窗口接待工作。處方存在問題時應向患者說“對不起,有個地方我看不清楚,我去問問醫生,請您稍侯片刻”,征得患方同意后應主動找相關醫師進行修改,不可讓患者往返糾正。發出藥品時應交待清楚每種藥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直到患者滿意離去。
8、 收費處:參照住院處執行。
三、溝通注意事項:
1、 溝通應力求使用表達貼切的通俗語言,注意既不能引起歧義,也不能引起患者不科學的幻想。
2、 溝通要注意內容的層次性。要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復雜程度以及預后好差,由不同級別的醫護人員溝通。同時要根據患者及其近親屬的文化程度和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溝通。如已經發生糾紛苗頭,要重點溝通。
3、 對帶有共性的多發病、常見病、季節性疾病可以進行集體溝通。
4、 對于疑難、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科室或小組共同與家屬正式溝通;對于治療風險大、效果不理想及預后不良者,應由科主任主持科內會診討論后由科主任為主集體與患者溝通。
5、 對于在醫療活動中可能出現問題的患者,應立即將其做為重點對象有針對性的進行預防性溝通。預防性溝通應記入病程記錄,必要時由患方簽字。
6、 經治醫師與患方溝通困難或障礙者應另換其他醫務人員(盡可能由上級醫師)溝通。
7、 診斷不明或病情惡化時科室內醫務人員應先進行討論,統一協調后,再行溝通,避免患方不信任或產生疑慮。
8、 溝通時可以借助于實物、圖譜、標本、模型等對照講解,增加患方感性認識,便于患方對診療過程的理解和支持。
四、溝通技巧:
與患方溝通應體現尊重對方、耐心傾聽對方的傾訴、同情患者的病情或遭遇、愿為患者奉獻愛心的姿態并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同時應掌握以下技巧:
1、 一個技巧:多聽病人或家屬說幾句,盡量讓病人和家屬宣泄和傾訴,對患者的病情盡可能做出準確解釋。
2、 兩個掌握:掌握病情、檢查結果和治療情況;掌握醫療費用給患方造成的心理壓力。
3、 三個留意:留意溝通對象的受教育程度、情緒狀態及對溝通的感受;留意溝通對象對病情的認知程度和對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緒反應,學會自我控制。
4、 四個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對方情緒的語氣、語調、語句;避免壓抑對方情緒、刻意改變對方觀點;避免過多使用對方不易聽懂的專業詞匯;避免強求對方立即接受醫生的意見和事實。
五、 溝通記錄 醫護人員的每次溝通都應在病歷的病程記錄或護理記錄中有詳細記載。記錄的內容有:時間、地點、參
加的醫護人員以及患者、親屬姓名、實際內容、溝通結果等。重要的溝通記錄應當由患方簽署意見和簽名。
六、 評價:
1、 醫患溝通做為病歷記錄的常規內容,納入醫院質量考核體系并獨立做為質控點。
2、 因沒有按照要求進行醫患溝通或溝通不當引發投訴或糾紛者,承擔全部損失。
七、本制度由醫院全面質量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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