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物資管理制度15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資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資管理制度1
第一章倉庫建筑
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
第二條倉庫、貨場、生活區、維修工房必須分開布置。
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采用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倉庫隔開。
第六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并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儲存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第二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筑設計和消防防火規范》有關規定。
第三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第五條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條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八條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第九條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第十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安環部和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環部派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
第十二條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第十三條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
第十四條庫區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煙。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發揮技防監視器的作用。并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章裝運管理
第一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二條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倉庫。
第三條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第四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第五條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倉庫內停放和修理。
第六條倉庫、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消防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條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第三條各類倉庫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倉庫外,引進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倉庫通道的上方,與物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倉庫房頂架電線。
第四條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第五條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安環科和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第六條每個倉庫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倉庫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七條在庫區及倉庫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第八條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第九條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倉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條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第二條門衛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于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墻壁、屋頂不應當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應小于三十厘米。煙囪穿過可燃墻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可燃材料隔開。(公司應沒有火爐)
第三條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第四條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六章消防設施
第一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第二條倉庫、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條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條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物資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制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采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采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后,統一報綜合部采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
5、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物資管理制度3
1、保管員應依據庫房的結構特點和存儲物資的種類,制訂物資儲存規劃,合理安排好貨位儲存。
2、不同性質的物資應分開存放,要嚴格分開儲存。
3、在物資分區分類的基礎上,將庫房所有貨位做出明顯標記,以利于提高物資進出效率,縮短收發作業時間,減少差錯,便于物資的統計,盤點檢查,做到帳物相符。
4、要經常檢查存儲物資,對正在發生霉變的物資,應立即采取措施,對不怕曬的物資可放在日光曝曬,以達到殺死霉菌的目的;對怕曬的物資可放置在通風.干燥的地方,使霉菌喪水而死,同時擦凈霉菌殘跡。
5、要經常保持庫內的`清潔衛生,及時密封孔、洞、縫隙,形成不利于害蟲發育的環境條件,以達到防止害蟲對儲存物資造成危害的目的。
6、經常檢查庫房各處安全防護和消防設備.用具是否齊備,藥劑是否有效,庫房門窗是否良好,有無漏雨。
7、嚴禁庫房管理、保管人員私自改裝.私拉用電線路,私自拆裝用電設施,以免造成嚴重火災事故。
8、庫房內吸煙,防止火災。
9、庫房管理人員、保管員應堅持日常檢查,每天上下班時對所管物資的安全情況、庫房門窗安全情況、照明燈具是否關閉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被盜應立即報告領導,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物資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財產物資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切實降低運行成本,特制定了《財產物資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范圍
本辦法所指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和各種材料。
1、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交通運輸工具、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及其他。
2、材料:指單位為完成業務活動購買、儲存的各種消耗性物資(不含藥品)。包括一次性消耗材料及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低值易耗品,如衛生材料、工具、器具、設備、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等。
二、管理部門及職責
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成立財產物資管理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劉永生
副組長:邵磊
成員:王華松、趙東升、許湘婷、各科室負責人
1、財務科:鑒于醫院目前的現狀,暫由院財務科負責全院財產物資的管理,配合院領導具體負責財產物資的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
2、庫房:負責財產物資的日常實物管理,包括財產物資的驗收、入庫、登記、出庫、調配、維護、盤點等。
3、采購小組:根據醫院審批的采購計劃,負責財產物資的采購。
4、各科室負責本科室范圍內的財產物資的使用、保養及日常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指定專人管理,做到定期清點實物,帳實相符。
三、采購
1、申請: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采購計劃,填寫采購申請表,科負責人簽字后報院辦公室。
2、審批:院辦公室匯總各科室的采購計劃,于每周一中層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同意后,經院長簽字審批。采購大型儀器設備需按國家規定予以申報,并進行可行性論證后方可審批采購。
3、采購:醫院采購小組按照審批的采購計劃組織訂貨或采購,要保證數量、質量、規格、型號、性能與審批的采購計劃相一致,符合醫院業務活動需要,防止積壓和浪費。
四、入庫
醫院采購的一切財產物資必須全部入庫。庫房在物資入庫前要檢查財產物資在數量、品種、規格上是否與運單、發票、采購計劃,以及及合同規定相符,認真過磅點數,同時在質量方面,倉庫能檢驗的由倉庫負責檢驗,凡需由相關科室協助檢驗的',應由相關科室派技術人員負責檢驗。驗收時如發現數量短缺、型號規格不符或有質量問題等,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聯系,要求更換、補缺或退貨。只有當單據、數量和質量驗收無誤后,由庫房填寫一式三聯入庫單(白色庫房留存、紅色采購小組留存、黃色財務部門留存),報院長審批同意入庫后才能入庫、登賬,并將黃色財務聯入庫單連同發票、運單等一起送交院財務科予以支付貨款。屬固定資產的,財務科據以登記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
五、出庫
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領用物資,必須提出申請,由庫房填寫出庫單,經財務科簽字同意后,方可發放物資。庫房對未簽字的出庫單應拒絕發放物資,保管員不得擅自外借一切醫院物資。
六、儲存管理
財產物資在保管過程中,應按不同的規格、性能和形狀實行科學合理地擺放,以便于發放和查驗盤點。為了保證倉庫安全和防止物資變質,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資保管過程中,還需建立健全信息化檔案,及時掌握和反饋需、供、耗、存等情況,發現物資接近儲備時,及時提出采購計劃,審批后通知采購人員組織進貨。
七、清查盤點
物資按月盤點、固定資產按季盤點,年終進行全面清查,檢查物資賬面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檢查各種物資有無超儲積壓、損壞、變質等情況。在清點工作中如發現盤盈、盤虧,應分析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八、固定資產處置管理
醫院對房屋建筑物、土地、車輛及單件(臺)帳面價值1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的處置,須提出書面申請,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審批,財務科進行報廢、報損等賬務處理;對規定標準以下的資產處置,由各科室提出處置申請,財務科組織論證后報縣衛生局審批,并抄報國有資產管理局、縣財政局備案,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
九、其他事宜
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2、本辦法未盡事宜,將在試行中逐步完善。
物資管理制度5
民爆物品庫房管理制度是保障企業安全生產、預防爆炸事故發生的基石。它旨在規范民爆物品的存儲、保管、領用和廢棄處理等環節,確保民爆物品的安全、有效管理,防止非法使用和意外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內容概述:
1. 庫房建設:明確庫房選址、設計、建設和驗收標準,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行業規定。
2. 庫房設施:規定消防、監控、報警、通風、照明等設備的配備與維護要求。
3. 存儲管理:制定民爆物品的入庫、出庫、庫存檢查等流程,確保賬實相符,避免積壓或丟失。
4. 人員管理:規定庫房管理人員的職責、資格、培訓和考核制度,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5. 安全操作:設定民爆物品搬運、裝卸、儲存的操作規程,強調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6. 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火災、盜竊、泄漏等緊急情況的預案,提高應急反應效率。
7. 監督檢查:設置定期的內部自查和外部審計機制,及時發現并糾正管理漏洞。
物資管理制度6
1.典物業公司物資管理制度1.物資分類建帳,固定資產、公用工具建立臺帳,個人領用物品建立個人物品臺帳,材料建立帳簿,做到一物一卡(帳),根據進、出庫單記錄增減情況。
2.采購員根據審核批準的《擬購物資表》適時購物,特殊需要由各部門根據審批權限由領導簽字及時購物。
3.購回的`物品填寫入庫單,交材料員清點、記帳,雙方在收據上簽字。
4.材料管理員及時組織專業人員檢驗產品質量,對不合格產品,按《不合格產品控制程序》執行。合格物品,由材料員入帳,做到帳、卡、物相符。
5.入庫物品應碼放整齊,嚴防磕碰,劃傷或變質。
6.日常物品申領:
6.1部門物品領用、發放必須指定專人管理。
6.2部門日常所需物品每月25日填寫'部門月需求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綜合部材料員。
6.3材料員根據庫存情況填寫'擬購物品清單'報綜合部經理審批,特殊物品需報總經理審批,經審批合格后交由采購員于次月5日前采購完畢。
6.4每月5-10日各部門憑上月申報批準的月需求表到綜合部材料員處領取物資,部門領取物資后,應認真做好管理工作。
6.5物品應在每月規定時間內申領,特殊需求,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請示后報綜合部,安排采購。
7.發放物品時,材料員應認真審核'物品申領單',填寫'出庫單',對所領物品的時間、數量、品種及規格詳細登記,雙方簽字后方能領走物品。
8.大型工具、貴重儀表借出,由主管經理批準,歸還時材料員負責組織檢查物品完好情況。
9.建立個人領用物品臺帳,領用物品損壞時要及時申請報損,經主管經理批準后銷帳,物品丟失,視情況賠償補齊,人員調動必須將領用物品全部交回,方能辦理手續(辦公消耗品除外)。
10.材料員做到物資逐筆登記,及時入銷帳。
11.每月底做好物資清點、結帳、上報工作。
年終盤點,全面詳細,報表清楚,完整。
做到帳物相符。
將盤點表報本部門備查。
12.各部門管理人員隨時將短缺物資報有關部門負責人,以便保證物資供應的及時性。
物資管理制度7
1.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包括廢舊物資的識別、收集、儲存、評估、處置等各環節的具體步驟和標準。
2.建立專門的管理團隊:負責廢舊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監督執行、協調內外部資源、處理異常情況。
3.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統:利用技術手段,實現廢舊物資管理的自動化和透明化,提高效率。
4.定期審計與評估:定期對廢舊物資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根據反饋調整和完善制度。
5.加強合作:與專業的廢舊物資處理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確保合法、高效地處理廢舊物資。
6.持續改進:根據市場變化和企業需求,定期更新制度,保持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和持續優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廢舊物資的合理利用,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同時推動環保事業的發展。
物資管理制度8
1. 設立專門的物資管理部門,負責整個流程的協調和監督。
2. 引入電子化管理系統,自動化處理需求申請、審批和庫存更新,減少人為錯誤。
3. 制定詳細的材料發放標準,例如,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率確定發放量。
4. 定期評估制度執行情況,根據反饋調整和完善規定。
5. 建立獎懲機制,激勵員工遵守制度,對違規行為進行糾正。
請注意,以上方案并非一成不變,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調整。在實施過程中,我們需密切關注效果,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以確保物質管理制度的有效運行。
物資管理制度9
實施廢舊物資回收管理制度的具體方案如下:
1.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指導各部門執行廢舊物資回收工作。
2.與專業的廢棄物處理公司合作,確保合規、高效地處理廢舊物資。
3.定期檢查回收、儲存、運輸和處理環節,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4.開展年度評估,對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適應企業發展和環保政策的`變化。
5.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意見,持續優化管理制度。
通過以上方案,企業能夠構建一個系統、規范的廢舊物資回收管理體系,實現經濟效益與環保效益的雙重提升。
物資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職責:
1、供應部負責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綜合辦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與維護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應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
物資管理制度11
(一)倉庫管理
1、入庫
(1)卸貨及運輸:
①外包裝檢查:對于大型及精密醫療設備在裝卸貨物前,醫院在場人員首先應對貨物外包裝情況進行認真查看,重點查看外包裝有無受撞擊痕跡、倒伏痕跡、水浸痕跡和破損,如發現應予以詳細記錄,并由交貨人現場確認。
②貨物裝卸:對于大型及精密醫療設備卸貨時,醫院在場人員應嚴密觀察裝卸過程,如發現危險行為或情況應及時停止裝卸,以防止貨物損壞。
③貨物運輸:貨物到院后運輸時,醫療設備科在場人員應跟蹤院內運輸全過程,發現貨物有倒伏等危險跡象應及時制止,以防止貨物損壞,直至貨物安全落位。
(2)開箱及驗收:
①醫療設備固定資產物資開箱驗收應有供貨商、最終用戶代表、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共同在場。
②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控制開箱現場,嚴格遵守逐件開箱、逐件清點、逐件登記的原則。
③設備包裝箱在驗收未結束前嚴禁移離驗收現場,直至全部驗收工作結束,且對包裝箱進行認真查看后,方由設備科處理。
④設備驗收文件需現場由最終用戶代表、設備科、采購中心等參加驗收人員和供貨商驗收人員共同簽名確認后方可歸入檔案。
⑤對于隨設備的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重要文件,需進行仔細登記,并由保管人在驗收文件上簽名確認。
(3)入庫手續辦理
設備科倉庫保管員根據驗收完成文件和發票原件及時辦理貨物入庫手續。
2、出庫
設備科倉庫保管員需在入庫手續辦理完成后在歸定的工作日內,督促使用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領用手續。
3、庫存保管
(1)暫存物資保管:對于無法進入醫療設備科倉庫的大型精密醫療設備,倉庫管理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其開箱安裝前存放場地進行經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與存放地(最終用戶所在科室)及醫院保安部進行交代。
(2)備用物資保管:對于醫療設備倉庫庫存備用物資,應按類存放,先進先出,保持整潔,通風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在用物資管理
1、分戶帳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設備固定資產分戶帳管理,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應按期對最終用戶分戶帳及帳下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年度盤點: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每年對全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目的是在盡可能對一線臨床科室影響小的.前提下保證醫院固定資產帳帳相符,帳物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3、分戶財產保管人員更換:醫療設備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財產保管人員更換前,必須通知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由該部人員協助做好帳物移交工作。如未辦理固定資產管理移交手續而導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固定資產移動管理(變動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醫療需要,經借與被借雙方負責人同意將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跨科借用,固定資產借出方需由財產保管人保留借方財產保管人借條。該借條必須注明設備名稱、固定資產編號、設備完好狀況、設備歸還日期等。如未辦理借條事宜或借條丟失所造成帳物不符等結果,將由借出方財產保管人承擔相關責任。
2、資產轉科: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臨床業務需要進行轉科使用,主動提出一方需向醫療設備科提出書面申請,設備科審核,醫療設備主管院長批準,才能實施財產轉移,由雙方財產保管人攜帶分戶帳到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后,方可移交相關資產。
3、資產出院: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支援或捐贈轉移出院外,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必須根據醫療器械主管院長的批準相關文件,憑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手續。
(四)固定資產報廢管理
1、報廢申請:對于不能繼續使用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資產所有方負責人需認真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并提交維修部門進行工程技術鑒定。
2、報廢物資鑒定:維修部門主管工程師應本著嚴謹的科學態度,對需報廢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給出實事求是的鑒定意見。
3、報廢申請審批:《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設備科負責人審核,醫療設備主管院長及財務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辦理報廢手續。
4、固定資產帳目變更:設備科物資庫房保管將已完成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進行歸檔,并憑此單進行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帳目變更。
(五)固定資產(xx萬元以上)檔案管理
1、卷宗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卷宗是從醫療設備科接到醫院批準采購的申請書開始,由采購執行者建立。該卷宗包括:論證、申請、批復、聯系、招標、簽約及相關全部資料。
2、檔案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后,由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員將其卷宗全部文件與設備驗收文件一并裝訂、編號,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3、檔案調用: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是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的原始紀錄,因接受檢查、維修等事宜需調用檔案,必須征得檔案保管人員同意,并在借出當日歸還。
物資管理制度12
1目的
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的管理和控制,確保工程物資質優價廉,滿足工程設計和施工需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項目材料采購、驗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職責
3.1各項目部物料部是工程材料、設備和項目管理的集中管理部門。
3.2項目部具體實施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驗收、發放、使用等管理。
4物料管理要求
4.1根據批準的材料采購計劃和文件,按質量準確采購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公司《采購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
4.2物料采購實行分級管理,物料種類分為:
4.2.1重要材料: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設備、板條、九膠合板;
4.2.2主要材料:砂石、紅磚、空心磚、防水材料、管材、建筑電線電纜等當地材料;
4.2.3輔助材料:其他建筑材料、旋轉材料等。
4.3材料采購計劃的編制
4.3.1項目各工序統一的材料清單應使用。
4.3.2項目進度表(如計劃變更,需補充進度表),所需材料清單應注明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供貨時間等。各使用單位(組)應按材料種類,每月提前向項目部提交所需材料清單,供項目部采購。
4.3.3項目物料部在收到所需物料清單后,根據庫存情況統一規劃,分別制定物料采購計劃。
4.3.4重要材料的`采購計劃應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第一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實施。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的采購計劃由項目經理批準,由建設項目物料部負責組織實施。
4.3.5采購后對物料進行準確、及時的驗收,妥善保管和監督,減少貯存損失,確保物料安全貯存。
5物料采購合同
5.1材料采購供應商一般在單位出具的合格、優質分包商名單中確定,并由合同成本部進行檢查和監督。
5.2項目部負責簽訂各種物資采購合同,合同成本部負責檢查和監督。
5.3物資采購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盡可能采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
5.4對于違反合同不能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的供應商,項目部應及時向
合同成本部報告。項目部提出處理建議,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予以開除。從名單中除名的,一年內不得使用。
6材料驗證
6.1根據采購合同和生產要求,必要時,項目部組織物料員不定期到供應商(直接供應商)源頭進行驗證,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要求,確保供應商按質按量按期供貨。這種核查也可在采購邀請文件中商定。
6.2如工程合同(項目部)中明確要求對供方(供方)材料進行核查的,不能代替物料部門的現場核查。
6.3物料入庫驗證分級管理重要物料和主要物料入庫驗證由項目部負責,由質量主管和物料主管進行驗證,其他物料入庫驗證由項目部指定的倉管員進行驗證并負責。
6.4來料驗證必須按照合同條款進行。根據供應商提供的相關規格、數量、質量等證明文件,對來料(施工現場)進行驗收,并由材料驗證人員填寫《材料驗收記錄》。
6.5需作現場復試檢驗的材料,由項目部及時送試驗室。根據復檢檢驗報告作好有關標識工作。(復檢合格產品為綠色標牌,不合格產品為紅牌,待檢產品為黃牌)。
6.6在進貨檢驗中發現不合格材料,應及時按規定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理工作,嚴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時清退出場,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物資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防洪法》,結合我市防汛物資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防汛物資包括油料、石料、鉛絲、鉛絲籠片、救生衣、麻料、袋類、木樁等耗材;也包括汽車、防汛沖鋒舟、搶險燈具、鍬、鎬、鉗等小型工器具。
二、計劃管理
第三條防汛物資的采購計劃編制要遵循“總量控制、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格標準”的原則,保證防汛和各項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條主要物資采購計劃編制按自下而上的辦法進行,由各無聊使用單位依據儲備定額、工程穩固程度等實際狀況,結合當年實際情況,按照防汛有關預算定額,各項經費(基金)使用范圍等,測算提出無聊采購數量及所需費用,逐級編報匯總,按要求上報。
第五條主要物料采購計劃,實施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下達的工程量、投資、保量、按期完成。如確實需要調整計劃,必須按有關規定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六條防汛物資管理要做到專人專管,分級負責。
第七條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資定額儲備,保證物資安全、完整,保證及時調用。
第八條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儲備物資的管理職責是:1、編制每年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控制計劃。
2、定期檢查各代儲單位防汛儲備物資的保管養護情況。 3、負責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報告防汛儲備物資的儲備和調用情況。 4、負責防汛儲備物資的調用管理。
5、負責協助防汛物資儲備單位與使用單位結算調用的防汛儲備物資款
項。
第九條防汛物資代儲單位的管理職責:
1、做好防汛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防汛物資儲備管理情況。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認真做好儲備物資發放的各項準備工作。
3、每年汛后,動用了防汛儲備物資的,代儲單位要及時清點,并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防汛物資動用和庫存情況并補齊、充實。
第十條市級防汛儲備物資屬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防汛抗旱物料運達指定地點后,組織實施單位須進行驗收,主要對型號、規格、數量等進行驗收,驗收后要出具驗收人員簽署的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防汛物資通過驗收后,按驗收小組最后確認的數量,辦理入
庫手續,以此登記明細賬和保管臺賬。
三、儲備管理
第十三條防汛抗旱物資是各單位抗洪搶險與防洪工程建設的重要物資。各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明確、人員落實,并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和管理人員責任制。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物資管理人員責任制度,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十四條鉛絲、編織袋、木樁等物料的.儲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擺放整齊、干燥通風等,保證物料的安全和供應。
第十五條防汛物料不準外借,不準挪用,特殊情況需調用時,有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
第十六條物料管理單位每季度要對儲備物料的收、支、存數量進行核實,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帳表相符,如存在問題及時查明,分清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的權限進行妥善處理。
四、防汛物資的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防汛搶險物資,必須按照防汛搶險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辦理手續,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緊急搶險時可以邊使用邊申報。
第十八條防汛搶險物資使用根據憑防汛搶險實際需要的數量辦理“領料單”,經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批準后領取防汛搶險物資。物資管理人員認真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制度。
第十九條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理范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條異地搶險需動用防汛物資時,受援地提出申請,經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同意后,統一調撥。
五、費用結算財務核算與統計
第二十一條無聊費用結算由實施單位辦理,各種會計資料和部分原始憑證由實施單位存檔備查。
第二十二條保管依據“入庫單”和驗收小組出具的合格書登記材料臺賬和低值易耗品臺賬。
六、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物料購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虛列支出、虛報完成、轉移挪用,各級財務、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防汛物資經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物料在采購環節出現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超過正常損耗、型號不符等問題,由采購人員負責;物料在儲存期間發生非正常損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員負責;出庫后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時入庫或發生損失由使用人負責。
物資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規范單位物資的采購、管理、領取和使用,倡導勤儉節約、杜絕鋪張浪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從制度上、源頭上防范物資采購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及腐敗行為,做到物資采購公正、公開、透明、更好地維護單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范圍
辦公設備(含辦公桌椅、電腦、空調、文件柜、飲水機等);零星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紙張以及日常辦公消耗用品等);維修(含房屋、設備)、工程、服務等。
二、物資采購原則
物資采購盡可能批量進行,批量物資采購按招標方式進行,物資采購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物資統一集中采購的有關規定,堅持集體討論,公開招標,并對商品價格和質量實行監督。
三、物資采購辦法
1、凡符合政府招標采購的大宗物品,由科室出具書面報告,黨支部集體研究同意后,由財務科和綜合科派人會同政府采購中心按照程序進行招標購置。
2、零星辦公用品及日常通用物品的申購由所需科室填寫提交《物品申購審批單》,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提交到綜合科,由綜合科負責審核、匯總編制采購計劃,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審定后,綜合科安排采購。
3、物品采購原則上須2人以上購買。對物品的采購、驗收、分發等進行記錄。
4、對未經審批的科室物品購置,財務一律不予報銷。
四、物資領用
零星辦公用品由經辦人填具"辦公用品購置審批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具意見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從綜合科統一領用。
五、維修(包括房屋、設備)
先由科室拿出意見和維修經費預算,1000元以下的報主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分管工程建設的領導審批,方可進行。房屋維修、線路改造等預決算先由黨支部研究審查后,再行實施和結算。
六、物資管理
1、機關所有財產、物資一律由財務室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建立臺帳,由綜合科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到各科室。
2、大批量辦公用品及辦公設備由財務室委托地區政府采購中心統一采購入庫,零星辦公用品由綜合科購買。機關工作人員領取辦公用品實行限額制度,不論數量一律要求登記簽字。
3、堅持財產、物資保管驗收制度。所有購進物品,必須由財務室驗收、登記入庫,財物相符方可入賬。
4、對辦公用品的使用要牢固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提倡節省每一張紙、每一顆釘、每一滴墨、每一分錢,努力降低辦公成本。
5、物品應為工作所用,不得據為己有,挪作私用;不許隨意丟棄廢置。
6、對于高檔耐用辦公用品,科室間應盡量協調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復購置。使用中辦公設備出現故障,由原采購人員負責協調和聯系退換、保修、維修、配件事宜。
7 、凡工作人員調離單位,需到綜合科辦理有關財物移交手續后,才能辦理調離手續。
物資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公司物品的管理,減少或杜絕公司財產的流失,規范出入庫手續制定本規定。
一、倉庫應防衛嚴密謹防盜竊;
二、非倉庫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倉庫。倉庫管理人員應負制止之責,否則照章懲處;
三、倉庫內及其附近應置消防設備,并于適當位置設置消防器材配置圖,以確保安全;
四、各種倉儲物品應分別整齊排放;
五、倉庫管理人員應憑“入、出庫單”辦理倉儲物品入、出庫作業并記錄于“倉儲物品入、出庫記錄表”;
六、“入、出庫單”由技術支持與服務部根據經各部門經理簽字的出庫申請開出;
七、“入、出庫單”為三聯。倉儲物品做入、出庫時均開出此單據;
八、倉儲物品入庫流程:技術支持與服務部開出“入庫單”,將“記賬憑證”聯交于計劃財務部,財務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再將由財務人員簽字的“回執”聯交于倉庫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審查相關入庫倉儲物品名稱及財務人員簽字后做倉儲物品入庫作業,倉庫管理人員將入庫倉儲物品記錄于“倉儲物品入、出庫記錄表”中;
九、倉儲物品出庫流程:技術支持與服務部根據部門經理的批文開出“出庫單”,將“記賬憑證”聯交于計劃財務部,財務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再將由財務人員簽字的“回執”聯交于倉庫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審查相關出庫的倉儲物品名稱及財務人員簽字后做倉儲物品出庫作業,倉庫管理人員將出庫的倉儲物品記錄于“倉儲物品入、出庫記錄表”中;
十、所有倉儲物品,不論入庫、出庫,均經倉庫管理人員和技術支持與服務部檢驗,驗收后方能入庫、出庫;
十一、倉儲物品的驗收,應依據有關的“入庫單”、“出庫單”等所列的'名稱、規格、數量辦理驗收。如發覺名稱、規格、數量不符或包裝破損等情形時,立即通知進貨或采購單位辦理;
十二、因已出庫的倉儲物品退回重新入庫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技術支持與服務部鑒定維護費用后,由領用人照價賠償,若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領用人依據商品價格賠償;
十三、倉庫管理人員每月做一次“庫存月報表”,交于計劃財務部和技術支持與服務部審查無誤后交總裁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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