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裝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裝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裝管理制度1
1.目的和適用范圍
對工藝裝備和工位器具進行有效管理,確保其精度符合工藝,滿足生產質量要求。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工藝裝備、工位器具(模具、夾具等)的管理。
2.職責
2.1技術部負責工裝、工位器具的設計工作。
2.2生產部負責工裝、工位器具的制作和管理工作。
2.3質檢部協助工裝、工位器具的驗證。
2.4使用車間負責工裝、工位器具的日常保養工作。
3.工作程序
3.1操作工應熟悉所使用的工裝、工位器具要領及日常保養方法,嚴禁違章操作。
3.2公司內的工裝、工位器具不準外借,若外借須公司領導批準。
3.3長期閑置又不報廢的工裝、工位器具,使用部門應報告生產部核實后,標上“待處理”標識牌。檢修中的工裝、工位器具掛“停機待檢”牌,報廢工裝、工位器具掛“報廢”牌進行標識。
3.4生產現場所使用良好的工裝、工位器具不作標識。
4.工裝、工位器具的.保養和維修
4.1使用者負責日常保養,生產部須不定期核查保養狀況。
4.2在保養和/或操作過程中發現工裝和工位器具須維修時,依以下原則辦理:
4.2.1對于小零件的維護、更換由使用車間修理或申購;
4.2.2對于低價值的工裝、工位器具,一般只作日常保養,隨壞隨修;
4.2.3對于高價值的工裝、工位器具,應按《設備管理制度》進行保養和維修;
4.3工裝、工位器具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應申請報廢;
4.4在凈化車間內使用的工裝、工位器具要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5.相關文件
5.1《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5.2《基礎設施維護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6.1《模具清單》
6.2《工位器具(設備)消毒錄表》
6.3《消毒液配制原始記錄》
工裝管理制度2
1.范圍和目的
本規定適用于xx公司所有計量器具的維護、管理和使用。
本規定是為了保證計量器具處于合格狀態的要求。
2.職責
2.1.公司各部設備管理是計量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各部計量器具的外送校驗、計量器具使用的監督。
2.2.公司各使用部門具體負責各自部門計量器具臺帳的建立、計量器具的維護、管理和使用。
3.計量器具臺帳的分工
3.1.各使用部門編制、修訂、完善本部門計量器具臺帳并保存。各部設備管理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臺帳編制各部計量器具臺帳,并每年進行修訂,由各部副總審批。
4.計量器具臺帳管理
4.1.根據我公司計量器具使用情況,分強制檢定計量器具臺帳(a級管理)、控制級計量器具臺帳(b級管理)和其它類(c級管理),并根據國家規定制定相應的周期檢定計劃表。
4.2.臺帳內容包括本單位編號、器具名稱、型號規格、制造廠家、出廠編號、測量范圍、分度值、精度、檢定周期、位號。
4.3.周期檢定計劃表內容包括:本廠編號、器具名稱、型號規格、測量范圍、分度值、精度、檢定周期、上次檢定時間、計劃檢定時間、檢定單位。
5.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管理
5.1.凡是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環境監測并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管理目錄》中的我廠計量器具都屬強制檢定計量器具。
5.2.依據規定做好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登記、建帳工作,并報上級計量行政部門備案。
5.3.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應送往有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或授權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
5.4.強檢計量器具檢定證書,由各部設備管理統一管理、交檔案室存檔。
5.5.強檢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必須按規定的周期執行,特殊情況時,需提前做出申請并報相關部門批準。
6.計量器具流轉管理
6.1.計量器具的配備由使用單位提出配備計劃,報各部設備管理批準后,按采購控制程序執行審批流程。
6.2.計量器具的驗收由各部設備管理與使用單位共同組織進行。設備完好,資料(技術說明書、出廠合格證書、附件)齊全,方可入帳,發放,使用。
6.3.計量器具的封存和報廢必須報各部設備管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啟用封存的計量器具也要報各部設備管理同意后才能啟封。封存、報廢和啟封需填制表格,并對相關計量器具貼相應標簽,在臺帳中注明狀態。
7.計量器具分級管理原則
7.1.在統一管理計量器具的基礎上,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全公司計量器具劃分為a、b、c三級并實施管理。根據計量器具的分級管理范圍,對我公司a級、b級、c級計量器具范圍明確規定如下:
7.1.1.a級計量器具范圍:我公司列入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列入a級管理范圍的計量器具,必須按國家檢定規程要求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或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檢定單位申請檢定。
7.1.2.b級計量器具范圍:用于公司內部貿易結算及內部經濟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的計量器具;用于產品質量檢驗及檢驗規范中所指定的計量器具;用于生產過程中帶控制回路的計量器具;精密測試中精度較高的計量器具、使用頻繁量值易變的計量器具。列入b級管理范圍的在連續運轉裝置上的計量器具,按設備大檢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檢定。對生產裝置上不可拆卸或拆卸易造成損壞的b級計量器具,應由專業人員對其進行判斷或由使用人員認可,可以不進行周期檢定。對列入b級管理范圍的其它計量器具應根據國家檢定規程的要求安排周期檢定。
7.1.3.c級計量器具范圍:低值易損性計量器具,固定安裝不能拆卸的計量器具和一般工具類計量器具(如:玻璃器具、玻璃液體溫度計、風壓表、設備隨機攜帶的電流表、電壓表、直尺等)。列入c級管理范圍的`計量器具在使用前安排檢定。并根據使用情況實行有效期管理。
7.1.4.延長周期檢定:對于非生產關鍵部位用于監測的計量器具、使用頻率低的計量器具,以及性能穩定、耐用的計量器具,檢定周期控制在國家規定周期時間的2~4倍。
8.不合格計量器具的處理辦法
8.1.不合格計量檢測設備是指:已經損壞;過載或誤動作;工作不正常;示值超差;功能出現了可疑;超過了規定的確認間隔;封印完整性已被破壞。
8.2.不合格計量檢測設備的處理
8.2.1.凡不合格的計量檢測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隔離存放。
8.2.2.查明不合格原因,先進行調整,仔細檢查或修理,再經檢定或校準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
8.2.3.對不能調整或修復的計量檢測設備,使用部門應視工作具體情況,對其計量檢測設備做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如降級、報廢。計量檢測設備降級或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相關審批表,上報各部設備管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8.2.4.價格低、數量大、易損壞的計量器具(如工業壓力表等)的報廢可不履行報廢審批手續,使用部門應嚴格管理,以舊換新,做好更換(報廢)記錄,每季一次匯總,報各部設備管理備案,每年修改一次臺帳。
8.2.5.對不合格計量檢測設備的處理應及時做好記錄,對降級、報廢的審批手續要妥善保管并存檔。
9.計量人員管理辦法
9.1.計量檢定人員按國家制定的檢定員管理辦法進行所從事檢定項目的考核,合格者由單位主管部門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檢定員證。執行國家、地方及部門校準規范的校準人員可參照檢定人員考核發證辦法取得校準人員證。自編校準規范以及用測試、校驗、比對等方法確認計量特性的人員,可參照以上辦法對人員進行考核,由公司確定相應的資格。
9.2.計量調試維護人員:對大型、精密、貴重檢測設備的調試和維護人員通過考核取得資格證明。
9.3.計量員:通過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的人員。
9.4.計量管理人員:有某種學歷或經過管理方面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
9.5.計量人員培訓
9.5.1.所有計量人員應了解和掌握計量基礎知識、計量確認體系所依據的國際標準,國家計量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計量確認體系的有關文件、程序等。
9.5.2.計量校準、調試、維護、操作人員,應掌握或了解相關的檢測設備工作原理、結構、性能、使用和溯源方面知識。
9.5.3.計量管理人員:熟練掌握法制計量管理和科學計量管理基本知識,應熟悉本公司計量管理的有關制度和工作程序,檢測設備配置和管理知識,了解先進計量管理方法。
9.5.4.各部設備管理負責制定計量人員培訓計劃,經人力資源崗位審核后實施,將培訓結果記錄培訓檔案。并對計量人員進行考核,對不稱職的人員取消資格。
工裝管理制度3
房地產經紀公司員工工裝管理規定
為規范、統一公司對外形象,公司為員工統一定制工作服裝,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須統一使用。具體規定如下:
一、公司負責提供統一工裝,所有員工須身著工裝并佩帶統一標識上班或參加公司活動。未穿工裝不得上班或參加公司活動,并罰款當事人每人每次50元。
二、公司員工須愛惜工裝,隨時保持工裝的整潔。員工在外清洗工裝應使用公休或倒休時間。
三、公司工裝是公司統一對外形象的工作用具,屬公司資產,所有權不在員工個人。員工離職時應將工裝交回公司,如帶走工裝應按原價向公司進行補償。
四、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工裝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確保酒店員工按規定要求著裝上崗,以整潔的儀表儀容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標準化要求,經行政人事部研究決定,特制訂本酒店員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裝
1、前臺配裝
冬季:藍黑西裝,白襯衣,小黑跟皮鞋(不準穿亮色鞋和休閑鞋)
夏季:t恤和黑藍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頭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藍色夾克,黑藍色褲子。
3、客房服務員冬季:米黃色上衣和深色褲子,小黑布鞋,頭花。
夏季:t恤休閑褲,小黑布鞋,頭花。
二、冬裝管理
1、新入職的員工如無合體的工服,自行準備,等試用期過后,將由單位配裝。
2、客房、工程、保安員工入職時到酒店領取各崗位統一制服,領用時工服如是舊的`,員工離職時交回,如損壞或丟失,則按照工服折舊價格進行賠償。工裝發放時如果是酒店新購置的,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則工裝歸個人所有。如不滿一年,將會在離職時工資中扣除。
3、前臺、管理人員須需進行量體裁衣,工服由酒店統一配發。員工在入職后每月在工資中扣除100元,扣完為止。如員在離職時,工作滿一年,則工裝歸個人所有,酒店退還員工工裝費用。如員工未做滿一年,離職時工裝自己帶走,酒店不承擔費用。
4、所有員工在進入工作崗位時必須按要求著裝。
二、夏裝管理
所有員工在夏裝發放起之日,做滿三月后,工裝將歸個人所有,酒店承擔該費用。如未滿三個月離職個人將承擔該工裝費用。
工裝管理制度5
1.總則
1.1.為了提高公司生產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以下簡稱“控制系統”)的管理水平,確保生產裝置實現安、穩、長、滿、優運行,制定本規定。
1.2.生產過程控制計算機是自動化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生產裝置自動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處理器為核心構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統(dcs)、緊急停車系統(esd)、可編程序控制器(plc)、工業控制用計算機系統(ipc)、數據采集系統(scada)、先進控制(apc)及優化控制用上位計算機等。
2.機構與職責
2.1.公司各部設備管理為公司控制系統的主管部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2.1.1.負責制定公司控制系統管理規定;
2.1.2.審定公司控制系統更新、系統硬件及軟件大修計劃及方案;
2.1.3.檢查考核控制系統的管理運行狀況。
2.1.4.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控制系統的點檢標準及運行考核辦法;
2.1.5.負責本單位控制系統的運行考核。
2.1.6.負責控制系統日常維護、檢修、運行管理工作;
2.1.7.設立專門技術人員、維護人員負責本單位控制系統的日常點檢、維護保養、檢修等工作。
3.控制系統的前期管理
3.1.控制系統的前期管理是指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過程管理的重要部分。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前期管理工作。
3.2.各部設備管理應參與新、改、擴建等項目中控制系統的設計審查,依據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設計選型的可靠性、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先進性、安全性提出要求。控制系統設計應符合《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統設計規范》(sh/t3092-99)、控制系統控制室設計應符合《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動分析器室設計規范》(sh3006-99)。
3.3.控制系統購置要堅持質量第一、性能價格比高和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嚴格進廠質量驗收程序,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3.4.控制系統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h3521-99)進行。在新、改、擴建工程中負責儀表設備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3.5.各部設備管理應負責或參與儀表設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驗收必須按設計要求及《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h3521-99)、《工程建設交工技術文件規定》(sh3503-20xx)進行。要做到竣工資料齊全,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
1、工程竣工圖(包括裝置整套儀表自控設計圖紙及竣工圖)。
2、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隱蔽工程資料和記錄。
4、控制系統安裝及質量檢查記錄。
5、電纜絕緣測試記錄。
6、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7、控制系統和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8、控制系統校準和試驗記錄。
9、回路試驗和系統試驗記錄。
10、控制系統交接清單。
11、報警、聯鎖系統調試記錄。
12、控制系統組態記錄工作單。
13、未完工程項目明細表等。
14、控制系統說明書。
其中:1、2、9、14項內容除檔案部門外還應交給各裝置設備部儀表專業、各部設備管理及使用裝置。
3.6.控制系統投用前,使用單位和/或維護單位應根據設備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開展技術培訓、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4.控制系統的點檢
4.1.各部設備管理儀表專業應根據控制系統配置情況,制定相應的點檢標準。點檢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向當班工藝人員了解運行情況;
2、檢查控制系統主機硬件設備的運行狀態,查看所有插件的狀態指示燈,判斷系統工作是否正常;
3、檢查冗余通訊總線的定期切換情況;
4、調出系統狀態顯示畫面,檢查系統的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5、外圍設備如打印機、拷貝機等投用狀況和完好情況;
6、各控制、輔助機柜的風扇運轉情況;
7、操作鍵盤功能是否有異常現象,外觀有無破損;
8、設備有無異常噪聲和氣味;
9、機房、操作室的溫度、濕度、照明、消防設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檢查供電是否符合要求,記錄分析系統用電負荷。
4.2.儀表維修人員應按照點檢標準每日定時逐項進行點檢、認真填寫點檢記錄。在點檢過程中發現的硬件、軟件問題應及時填寫缺陷記錄,會同技術人員盡快確認并制定解決方案。
4.3.點檢記錄要字跡清楚、書寫工整。點檢記錄應定期回收,妥善保存。
5.控制系統硬件、軟件管理
5.1.各部設備管理儀表專業應逐套建立各自控制系統設備檔案,內容應包括:系統構成、所有設備、卡件的規格型號、技術性能指標、數量清單;系統軟件的版本、數量清單;應用軟件的清單;備品備件的規格型號、數量;設備、卡件的檢修、變更記錄等。
5.2.控制系統硬件設備的保養手冊要妥善保存,確保完整無缺,原版資料要歸檔保存。
5.3.在線運行設備檢修時,要先辦理工作票方可實施。
5.4.維修硬設備時,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條件進行,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防靜電接地手環,確保接地良好,工作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5.5.專用工具、標準儀器要有專人保管,對標準儀器要進行定期檢定。
5.6.控制系統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和信息載體要妥善保存,磁性文件要存放在防磁性的金屬柜(盒)內。系統軟件及應用軟件的原版及備份要存放在不同的地方。
5.7.控制系統的系統軟件無特殊情況嚴禁修改,確需修改時,要辦理申請、論證手續,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5.8.控制系統的應用軟件在正常生產期間不宜修改,根據生產要求,確要進行重新組態時,要有明確的修改方案,必須事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由裝置、各部設備管理共同簽證后方可實施,并做好修改變更記錄。
5.9.修改后的用戶組態軟盤應進行編號、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復制備份,并將有關修改設計資料存檔備查。
5.10.防止病毒感染,嚴禁在控制系統上使用無關軟件,也不得進行與控制系統軟件組態無關的作業。
5.11.應采取隔離措施,防止通過公司信息網感染病毒。
5.12.每年至少一次對控制系統的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進行檢查核對,備份應用軟件。
5.13.工程師鑰匙、編程器要有專職技術人員保管。
6.控制系統備品配件管理
6.1.備品配件要有專門的帳卡,要隨時掌握備件配件的儲備情況,及時提報備品配件計劃,保持一定數量的備品配件儲備,以保證控制系統的穩定運行。
6.2.要妥善保管控制系統的備品配件,環境應符合備品配件要求的保管條件。
6.3.在裝置停工檢修期間,有條件時要對備件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在備用狀態。
7.控制系統機房管理
7.1.控制系統機房系要害部位,要認真做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7.2.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機房。進入機房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著裝,在進入機房前,必須采取靜電釋放措施,以消除人身所帶的靜電。
7.3.機房環境必須滿足控制系統設備要求,應滿足以下條件:溫度:冬季20±2℃夏季26±2℃;變化率:< 5℃/h;相對濕度:50±10%;變化率:≤6%/h
7.4.機房必須每日清掃衛生,及時補充新鮮空氣。
7.5.機房內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機房內吃東西、喝飲料、堆放雜物。設備、機柜上禁放任何物品。機房內消防設施要配備齊全,裝置安全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
7.6.機房電纜通道要有防鼠設施,以防鼠害。
7.7.機房內嚴禁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設施,在機房入口處要有“禁用移動通訊工具”標志,運行期間使用對講機聯校儀表時,對講機與控制機柜的距離應大于3米。
8.控制系統大修
8.1.控制系統的大修,應與裝置大修同步進行。根據系統配置制定出相應的大檢修方案。
8.2.對運行中存在問題較多的控制系統,可以委托生產廠商或專業公司進行全面大修測試。
8.3.大檢修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接地系統、電纜連接情況檢查,接地極之間的絕緣檢查;各接地極接地阻值測試;
2、系統清掃,包括全部卡件、電源組件、風扇組件等;
3、供電系統檢查、包括各種電源電壓、頻率測試及調整;
4、檢查所有接線端子、插接件接觸是否良好;
5、檢查備用電池電壓是否符合規定,更換到期的存儲器用電池。電源品質應符合《儀表供電設計規定》(sh/t3082--20xx);
6、系統各設備進行離線診斷;
7、確定冗余系統切換動作準確可靠;
8、清洗和檢查外圍設備,包括打印機、拷貝機等;
8、對系統應用軟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9、對輸入、輸出通道進行精度測試;
10、對最新版應用軟件進行備份;
11、填寫系統大檢修記錄,對檢修內容,特別是動改變更的硬件、軟件內容進行歸檔。
工裝管理制度6
制度體系
制度編號:JCXZ002
制度名稱:
工裝管理辦法
淮北市金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工裝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樹立金成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及歸屬感,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工裝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細則
第三條
職責
一、行政部負責員工工裝的統一定制、發放、管理及監督。
二、中層管理會議討論制定及修改工裝管理制度,并對重大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三、各部門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并執行本制度。
第四條
工裝式樣標準
一、工裝樣式、顏色、面料及發放的件數由中層會議討論一致后由公司行政部統一定制。
二、本次中層會議通過工裝式樣標準如下:
1、生產車間員工按廠家要求,夏裝2套、秋裝2套。
2、市場、銷售及辦公室工作人員為西裝、領帶(女士為方巾)、黑色皮鞋,襯衣由員工按廠家要求自己購買。
3、冬季每位員工發棉馬甲一件。
4、保安人員為標準保安服,春、夏裝各2套,冬季棉襖一件。
第五條
工裝制作采購
一、工作服由行政部根據季節和員工人數等變化信息,統計填寫采購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規定采購。
二、西裝樣式統一,工裝費用從員工換裝后第二月工資中分2次扣除。
第六條
工裝的領用
一、生產車間員工在入職實習期滿一周內,憑車間主任考評合格后,將工裝費用交到財務部,憑服裝押金收據填寫領料單,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到倉庫領取該季節的工作服2套。
二、換季由行政部按規定統一配發。
三、行政部建立工裝管理臺帳,明確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規格、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并注明返還費用時間和使用期滿時間。
第七條
工裝管理
一、由于工裝為個人用品,一旦發出即不再回收,屬員工個人所有。工裝費用標準為:機修服400元,西裝800元,保安制服800元。
二、工裝使用期限為2年,員工使用2年后免費再領,使用期限內如再領工裝的,按服裝標準領用。
三、員工領到服裝滿6個月,在滿6個月的當月返還工裝費用的50%。
四、凡在1年內離職的員工,須按工裝費用的100%結算;一年以上兩年以內離職的按60%返還工裝費用;二年以上的員工由公司全額承擔,在職員工離職時返還剩余50%的工裝費用。
第八條
著裝及儀容儀表規范
一、公司的工裝代表著公司的形象,員工每天上班和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不允許穿拖鞋、涼鞋。
二、員工穿著的'工裝必須整潔、干凈,紐扣齊全并扣好,不得破損,不得卷褲。
三、工作時間員工必須按工牌管理辦法佩戴工牌。
四、員工不得梳染奇異發型、發色,不得使用刺激濃的發膠、發油、發乳等。
五、男員工不得留大鬢角、小胡須;女員工不得濃妝艷抹,不得涂有色的指甲油,不留長指甲。
第九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員工著工裝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部負責對員工著裝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十條
違規處罰
(一)正常上班時間或公司統一安排的活動不按規定穿工裝的,罰款20元。
(二)一月內同一員工兩次不穿,直接上級主管罰款50元。
(三)部門主管不按規定著裝的,罰款50元;部門經理不按規定著裝的,罰款100元。
(四)行政部不按規定例行檢查(早會、6S檢查和下午上班半小時后)或不按規定處罰的,罰款50元。
(五)罰款費用一律交入工會,由財務代管。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編制經中層會議討論通過并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工裝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工裝申報、制作流程,明確工裝配備標準,進一步加強工裝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期限內工裝,現將有關內容規定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負責工裝的整體控制及管理
(1)、負責組織工裝統計及工裝領用通知的發布;
(2)、部門上報工裝制作需求的審核并參與工裝款式核定;
(3)、部門工裝日常管理的抽查;
(二)物管部:工裝到貨后,庫管負責工裝的驗收入庫,材料會計做好憑證,并按照申報數量為各部門發放工裝、回收、保管應收回工裝。
(二)其他各部門:
(1)、負責本部門工裝的日常管理;
(2)、按照配備標準上報本部門的工裝制作申請;
(3)、參與工裝款式核定。
二、配備標準及使用年限
具體配備數量及使用年限: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客服部等科室人員:制服1套;使用年限1年。
(2)、保安部:制服2套,包括帽子、外套、褲子、腰帶、鞋、尼子大衣,冬季配發棉帽及棉大衣 ;使用年限2年。
(3)、工程部:制服2套、襯衣2件、絕緣鞋(特殊工種使用);使用年限2年。
(4)、保潔部:制服2套,使用年限2年。
三、新制作工裝的押金收取辦法
1、按照配備標準(具體工裝價格以廠家實際價格為準),每人交納工裝成本價的30%,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上交總公司財務。
2、工裝的使用期滿后,工裝歸個人所有,同時返還30%,工裝使用期未滿年限離職,工裝進行折舊扣除相關費用,具體折舊計算方式如下。
3、應承擔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1)應承擔金額=工裝價款-(工裝價款/可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
(2)工裝價款:參見工裝采購價格。
(3)可使用月份:參見工裝使用年限規定,將使用年限換算到月。
(4)已使用月份=工裝上交時間-工裝領用時間,滿15天按一個月計。
四、工裝的申報及制作
公司每年組織冬、夏2次集中制作,其他時間除新項目開業需要外,一般不組織大規模集中制作;特殊情況需臨時制作工裝的通過行政人事部上報工裝制作申請,待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制作。
(一)工裝申報條件
1、新入職、新調崗員工及新晉升管理人員在到崗后應先在庫存工裝中進行調配,確實無合適工裝的入職滿1個月后方可申報工裝;
2、工裝未滿使用年限但因個人原因破損嚴重或不能使用需申報工裝的,工裝申請人補足破損工裝折舊額后,方可申報新工裝;
3、工裝滿使用年限的,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無誤后,方可上報制作。
(二)工裝申報、制作程序
1、夏季批量工裝申報制作時間為3月初,工裝全部到位時間為5月1日前;冬季批量工裝申報制作時間為7月初,工裝全部到位時間為10月1日前;新項目開業所需工裝于開業前4個月著手申報及制作工作,工裝于項目開業前1個月全部到位;臨時制作的工裝到位時間為制作申請中約定的交貨時間;
2、各部門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按照工裝配發規定嚴格審核無誤后提交總經理簽批;
3、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提交總公司,經總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將工裝配備標準提交公司的相關部門聯系廠家制作或購買;
(三)工裝的入庫驗收及發放
1、制作廠家交貨時,公司財務部庫管按照約定的服裝材質、樣式、數量及價格驗收貨物并清點入庫;
2、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到廠家新制作的工裝后,及時通知物業公司其他部門,按照事先上報的數量及服裝類型發布領用通知。
五、工裝日常管理
(一)工裝應專人負責,統一管理、調配,其他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調換、調配。
(二)新發放的工裝各部門按照統一發放的記錄格式進行及時、完整的登記。庫管及材料會計做好記賬憑證。
(三)因員工調入、調出而發生的工裝流入、流出,項目間應及時交換信息,庫管做好登記,以保證工裝信息的`準確性。
(四)離職員工應及時交回原崗位工裝,并保證工裝干凈整潔、可利用,若未上交工裝或上交工裝不整潔的,則承擔該工裝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公司庫管或部門資產管理員在進行工裝回收時,需逐一核查,對出現問題的,兌現應承擔金額。
(五)配備后勤服裝人員,辭職后工裝帶走,并承擔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員工工裝使用滿一年(自發放之日至辭職之日滿一年),工裝即歸個人所有,未滿一年者,按照公式進行折舊。行政人事部在進行離職單內工裝意見填寫時,需將應承擔金額核算準確,并簽字確認。
(六)其他員工(保潔、安管、工程)辭職后,應交回原崗位工裝,并保證工裝干凈整潔、可利用,返還押金;若未上交工裝或上交工裝不整潔的,則承擔該工裝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庫管在進行工裝回收時,需逐一核查,對出現問題現場兌現應承擔金額。
(七)工裝滿使用年限需發放新工裝的,在新工裝到位后,原工裝歸個人所有。
(八)所有收回工裝應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以備調用。
六、相關處罰
(一)未按期限申報工裝造成工裝制作延誤的,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經濟處罰。
(二)工裝申報條件審核有誤而導致誤報工裝的,給予行政部人事經理50元經濟處罰。
(三)出現多報及漏報工裝的,給予50元經濟處罰。
(四)應扣工裝款項,未按規定扣除的,由相關責任人代為扣除,并給予50元經濟處罰。
工裝管理制度8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氣管理部門的職責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全廠電氣運行管理。
2.管理職責
電氣管理部門根據區域劃分負責各自區域電氣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確保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值班人員的交接班制度
3.1.1.交接班制度是銜接生產,了解情況,保證連續不斷安全經濟運行的一項重要制度。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
3.1.2.接班人員上班前不得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有醉酒者拒絕交班,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3.1.3.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現場,查看運行日志,及專用記錄,全面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和檢修情況,系統運行方式,檢查試驗信號裝置,并按職責劃分詳細檢查設備,檢查后向當班值班長匯報情況。
3.1.4.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一小時做好交班準備工作,包括設備,記錄工作票,文明衛生工作等。
3.1.5.處理事故或進行重大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員應在當班值班長統一指揮下協助工作,等處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雙方值班長同意后進行交接班。
3.1.6.交接班中發現的問題,接班者應及時提出,凡能迅速處理好的,交班人員應立即處理好,如在短時間內不能處理好的經雙方班長協調處理方法后,可進行交接班,但需將情況詳細記錄在運行日志上,并向值班長匯報。
3.1.7.正點辦理交接班手續,值班長在運行日志上簽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員在未辦完交班手續前不得私自離開崗位,如接班人員末按時間到場,交班人員應及時向專責工程師匯報,并繼續值班直到有人接替為止,延時交班時,交接班手續不得從簡。
3.2.交接班的主要內容如下
3.2.1.本所運行方式及與本所有關的系統運行方式
3.2.2.負荷及其變化情況。
3.2.3.設備異常、事故處理和缺陷處理情況
3.2.4.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運行及變更情況。
3.2.5.倒閘操作及尚未進行的操作命令
3.2.6.設備檢修和試驗情況,包括工作進度,安全措施的執行,使用臨時接地線的組數和編號,工作票的交接,設備交接、驗收情況
3.2.7.各種記錄和統計報表
3.2.8.文明生產及其他情況
3.3.設備巡視制度
3.3.1.巡回檢查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的精神,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將事故消除于萌芽狀態的根本措施。
3.3.2.巡檢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巡檢時間,對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巡檢時應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電筒,聽棒和其它檢測工具。根據設備運行特點采用看,聽,嗅,摸等方法,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注意設備和人身安全。
3.3.3.檢查重點應包括:
3.3.3.1.運行方式改變和操作過的設備;
3.3.3.2.檢修試驗中的安全措施;
3.3.3.3.進行消缺后的設備的運行情況;
3.3.3.4.運行參數異常的設備;⑸高負荷生產的`設備
3.3.4.在巡回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凡本班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長值班長開出缺陷單,通知檢修人員處理,在缺陷消除前,應加強監視。
3.3.5.如在運行中無法處理的缺陷,應報告有關領導,并在運行日志上做好記錄,同時制定防止事態擴大的措施,加強監視。
3.4.變電站培訓制度
3.4.1.變電站生產人中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正式參加值班工作。一般在脫離運行崗位三個月以上者,改變工種后參加值班的人員,也應進行培訓、考試,常用的方法有規程學習、反事故演習,事故預想等。
3.4.2.值班人員應積極堅持努力學習技術業務,通過學習提高技術業務水平,達到熟悉設備、系統;熟悉設備操作和事故處理;熟悉本崗位的規程制度。能分析運行情況,能及時發現和排隊痛掌握一般維修技能。
3.5.運行分析制度
3.5.1.運行分析主要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對變電站的設備運行工作狀態、運行方式及技術管理狀況進行分析,找出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提高運行質量。
3.5.2.變電站的運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對變電站設備運行工作狀態進行分析,摸索規律,檢查薄弱環節,從而找出問題發生的各種因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將隱患或薄弱環節消滅在萌芽狀態,它是提高變電站運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
3.5.3.運行分析分為綜合分析、專題分析兩種。
3.5.3.1.綜合分析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分析變電站的接線方式、保護動作情況;設備完好率,兩票合格率;設備事故障礙、異常、重大缺陷、試驗數據、儀表指示、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設備運行最大、最小出力,電壓質量,母線電量不平衡率;培訓情況,記錄的填寫、資料的管理,以及文明生產等情況進行分析,找出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3.5.3.2.專題運行分析一般是不定期進行。主要針對上述綜合分析中某個問題,進行專門深入的分析。并得出具有結論性的意見,將運行分析的內容結論和解決方法、意見,記入運行分析記錄中,并根據需要,呈報有各部設備管理。
3.6.操作票管理制度
3.6.1.操作票制度是電業生產杜絕誤操作、嚴防操作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電氣專業各級運行人員均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
3.6.2.電氣操作票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要求進行。在執行電氣倒閘操作時應做到:
3.6.2.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長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倒閘操作人填寫操作票。監護人,值班長審批簽字確認正確無誤后,才能允許執行操作任務。
3.6.2.2.在執行操作前應對照模擬圖。按照操作票內容逐條進行模擬表演。
3.6.2.3.執行操作任務時應嚴格執行唱票、復誦制,唱票和復誦時態度必須嚴肅,口齒清楚,聲音宏亮,做到監護人未發命令操作人不動手,操作過程中不準干其它與操作無關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催促,干攏操作人員的操作。
3.6.2.4.監護人要切實執行監護任務,除個別操作項目操作人發生困難時可酌情幫助外,不得代替或連續幫助操作。每操作完全一項,監護人應在編號上畫“√”號。
3.6.2.5.操作項目全部操作完畢后,應在操作票上蓋“已執行”章。并記錄操作終了時間。接地線,接地刀閘編號應在操作票內注明。
3.6.3.操作票應由操作人填寫,嚴禁他人代替。填寫時應字跡清楚,操作任務明確,設備名稱、編號和操作順序正確。
3.7.工作票管理制度
3.7.1.工作票是在生產現場進行檢修,試驗或安裝工作時,為了能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發生事故的一項必要的措施。
3.7.2.下列工作人員應負工作的安全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2)工作負責人(3)工作許可人
3.7.3.工作票簽發人必須具備檢修和運行的相關資格,由專責工程師或電氣主管擔任。
3.7.4.工作許可人為當值值班長。
3.7.5.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
3.7.6.工作票簽發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3.7.6.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7.6.2.工作是否安全。
3.7.6.3.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內容能否清楚的表達檢修界限和工作目的,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3.7.6.4.檢查現場工作是否正確和完善。
3.7.7.工作負責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3.7.7.1.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保證任務的完成。
3.7.7.2.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
3.7.7.3.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3.7.7.4.檢查工作過程中,工作人員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程”
3.7.8.工作許可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3.7.8.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內容,設備名稱,設備編號及工作特點是否填寫清楚,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3.7.8.2.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是否確已隔開或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3.7.8.3.安全措施已正確地執行。
3.7.8.4.負責審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檢修工作是否與批準期限相符合,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7.9.工作票人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時間,確定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填好工作票,一式二份并按班組編號后交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無誤后簽名,由工作負責交工作許可人辦理許可手續。
3.7.10.事故搶修經值班長許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搶修時間預計要超過四小時及夜間搶修工作不能完成延至第二天白班的則仍需工作票。事故必須明確工作負責人,按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將搶修內容,工作負責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開始時間,終結時間記入值班記錄本上。
3.7.11.同時有二個以上班組工作時檢修時,可以簽發一張總的工作票,指定一個總的工作領導人,并注明每個班組的工作負責人,總的工作領導人負責統一辦理工作許可和終結手續,協調各班組的工作,每個工作負責人應對其工作成員及工作范圍的安全負責。
3.7.12.生產現場禁火區進行動火操作,應同時執行明火工作票制度。
3.7.13.凡進行各項計劃性檢修工作的工作票應在開工前一天送交運行。
3.7.14.工作票不得任意涂改,若個別字有改動應有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簽名,但下列內容不得涂改:(1)工作內容(2)設備名稱和編號(3)計劃工作時間(4)設備的開,停狀況。
3.7.15.根據工作票的檢修時間,安全措施內容,由當班值班長布置值班人員,按要求執行,對重要的安全措施,需有人監護。
3.7.16.安全措施全部完畢,當班值班長了解無誤后,可聯系工作負責人辦理開工手續,如因故不能如期開工,需在許可開工時間欄里將許可開工時間填明,并在備注欄里注明原因。如開工時間延期超過當天或在此期間運行方式有所變化影響安全措施時,應重新辦理工作票。
3.7.17.辦理開工手續,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雙方應到現場,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對照工作票檢查無誤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各留一份,作為允許開工的憑證。
3.7.18.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允許在簽名后單方面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如發現檢修人員違反安全規程或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應向工作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可暫停終止其檢修工作,并立即向電氣主管報告。
3.7.19.工作間斷時,檢修人員應從工作現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收執,間斷后繼續工作。無需通過許可人,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封閉的道路。并將工作票交回值班員,次日復工時,應得值班員許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必須重新檢查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3.7.20.工作需延期時,工作負責人應事先向值班長申明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理由,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手續只能辦一次,否則需重新辦理工作票。
3.7.21.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
3.7.21.1.當設備檢修具備試運轉條件后,檢修人員應清掃現場,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將工作票交給工作許可人要求送電試轉。
3.7.21.2.若使用一張總的工作票,或系統上有兩個檢修班同時工作時,必須會同有關班組工作負責人共同同意后方可進行設備試轉。
3.7.21.3.工作許可人應認真檢查,確認可以試轉后,將有關的安全措施撤除并聯系送電,進行試轉。
3.7.21.4.試轉后應認真驗收,如不合格,需繼續檢修,此時工作許可人應按原來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負責人應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然后,繼續工作。如需改變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圍的應重新簽發工作票。
3.7.22.試運轉合格,工作許可人驗收后,可辦理終結手續。
3.7.22.1.工作負責人應再次全面檢查,并全面清理工作現場,撤離現場。
3.7.22.2.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和工作票簽發人匯報檢修情況及存在問題,必要時作出書面說明。
3.7.22.3.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雙方簽字,值班長簽字,辦理終結,工作票雙方各保留一份,統一分廠收取保存。
3.7.22.4.工作票由設備技術管理室每月對當月工作票進行統計分析,工作票應保留三個月
工裝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工裝的制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工裝的制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工裝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匯總,建立臺賬,并于每年年底對當年工裝情況進行匯總分析。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檢查、糾正本部門員工著裝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配合行政部進行著裝規范的檢查。
四、工裝種類及配發數量
工裝分為:夏裝和秋冬裝兩種,每種工裝配發一套。
五、工裝制作
1、工裝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后期延續性制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工裝每兩年更換一次,由行政部負責統計使用工裝兩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制作。
3、員工配發的工裝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工裝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裝領用
1、工裝制作完畢后,行政部工裝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后通知各部門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并做好記錄,整改周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工裝領用登記表》,表上應注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工裝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工裝,可根據公司工裝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行政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在當季工裝少于4套時應及時制作,以備使用。
3、備用工裝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污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著裝要求:
3、著工裝時,應搭配與工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涼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襪子。
4、著工裝時員工必須正確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帶位置為胸前正中。
5、工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6、著工裝嚴禁挽袖及卷褲腿,著西裝時應系上兩個扣,夏季工裝著上衣時,男員工襯衣下擺應扎于腰帶內,女員工不宜化濃妝,佩戴過多的首飾,裙裝最好配過膝長襪,男員工應勤理發、勤剃胡須。
7、著工裝時,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別是襯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著裝形象。
8、除休息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工裝,在下班期間或娛樂場所員工不得著公司工裝。
9、員工在參加體力勞動時,可視情況不穿工裝或穿生產工裝。
九、員工著裝檢查
1、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由行政部隨時檢查,定期檢查為隔周檢查一次。
2、檢查時,檢查人當時記錄檢查出現的問題,并由當事人在《員工著裝規范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檢查完畢后,檢查人對檢查記錄做出匯總(定期和平時檢查的綜合),于周一公布檢查結果。
4、檢查標準如下:
(1)工作期間未穿工裝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場合(會議、發布會等)未穿工裝者扣50元。
(3)衣服破損、有污漬、掉扣者扣10元。
(4)卷袖、挽褲腿者扣10元。
(5)沒系領帶者扣5元。
(6)襯衣未扎進褲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系扣子敞懷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匯總于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由人力資源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工裝折舊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兩年者,員工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費用標準為:實際費用/規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十一、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二、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員工錄用管理制度
1、自員工報到之日起至人力資源部確認轉正之日起。
2、員工試用期限為3個月,公司根據試用期員工具體表現提前或推遲轉正。
(一)、福利待遇
1、試用期員工工資根據所聘的崗位確定,核算時間從到崗工作之日起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本月天數-休假天數)
2、過節費按正式員工的1/2發放。
3、按正式員工標準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二)、休假
1、試用期內累計事假不能超過3天,如果特殊情況超過3天需報董事長批準。
2、可持相關證明請病假,請病假程序和天數與正式員工要樣。
3、可請喪假,請假程序和天數與正式員工要樣。
4、不享受探親假、婚假。
二、員工入職準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學歷證明復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縣級以上人民醫院的體檢報告。
4、4張一寸照片
5、部分職位(如出納、收銀員、司機、倉管)試用期員工還須須準備房產證明、戶口本、直系親屬身份證復印件等。
三、行政手續
1、試用人員手續辦理完畢后,由行政部向試用期人員發放辦公相關用品。
2、發放工作牌,辦理考勤卡。
3、試用期人員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將試用期人員帶入用人部門。
四、用人部門指引
1、試用員工的直接上級是“入職指引人”。
2、帶領試用期員工熟悉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向其介紹今后工作中要緊密配合的部門及員工,同時介紹公司內公共場所的位置,包括會議室、停車場、洗手間等。
3、與試用期員工進入面談,商討入職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試用期員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門架構,崗位名稱,職務,崗位職責等。簡單介紹將來的職業發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時遇到的實際問題。
4、教會試用期員工使用生產工具或辦公用具。
5、公司有活動要及時告知試用期限人員。
6、與試用期人員進行正面溝通,引導其工作,及時了解試用期 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并幫助其解決。
工裝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吊帶裝、低胸衫、短褲、涼拖。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輕重處以制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5。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20元/人次、部門經理50元/人次。
6。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為兩年。
2、工裝及配飾的費用由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0%,工裝歸個人所有。個人承擔部分劃分為12個月,由企業給予員工以工裝補貼形式發放。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包括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企業將停止工裝補貼部分,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六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七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八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九條、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工裝管理制度11
一、為了提升員工服務品質,展示良好的服務形象
加強公司工裝管理工作,根據標準化要求,經分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二、發放范圍
xx項目工作人員
三、發放標準
夏裝一套(含短袖襯衣2件,女士含裙子1條); 春秋季長袖襯衣2件;
冬裝1套(西服上衣、西褲)
注:以上服裝使用期限1年,具體款式、面料由銀雁公司、中行共同協商。
四、離職人員工裝折舊標準
如遇員工辭職或被辭退,按下列規定執行
1、入職3個月以內,需支付工裝費用的70%;
2、入職4個月至6個月,需支付工裝費用的50%;
3、入職7個月至9個月,需支付工裝費用的30%;
4、入職10個月至12個月,需支付工裝費用的10%;
5、員工離職前需將工裝完好無損的.歸還公司,并保持工服的干凈整潔,如有丟失應照價賠償。
6、工裝費用以離職前實際領用工裝計算。
五、注意事項
1、員工必須愛惜工裝,未得到公司允許不許擅自更改工服(修改褲腳長短除外);
2、員工不許將服裝轉借他人使用;
3、員工入職時需簽訂《工服使用責任書》(詳見附件)。
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工裝管理制度12
1.0目的:
完善內部管理,以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0適用范圍:
公司實施工裝管理所涵蓋的部門和個人。
3.0內容:
3.1公司視員工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規定發給員工不同的工裝,工裝屬公司公物之一,全體員工請自覺愛護公司公物。
3.2員工上班應按規定著工裝,工裝必須整齊、清潔。
3.3下班后,不得著工裝離開小區以外的區域(除因公或特殊批準外)。
3.4工裝不得私自調換、贈送、轉讓。
3.5工裝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和破損,均按價賠償,并根據其行為情節嚴重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3.6員工工裝按工種的不同,規定發放洗衣票,員工憑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換洗工裝。
工程部、護衛部:15張/人月
其它部門:10張/人月
3.7洗衣票的領取每月各部門按規定到公司綜合事務部領取。
3.8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洗滌干凈、無破損完好的交回綜合事務部。
4.0工裝管理流程:
入職時領取
職員日常自行保管
離職時退還
4.1工裝領取和退還均在綜合事務部辦理。
4.2員工著裝管理監督:
4.2.1公司領導對全體職員工裝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4.2.2綜合事務部定期對各部門職員工裝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4.2.3部門責任人對本部門職員工裝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工裝管理制度13
1范圍
本標準明確了xx公司綜合統計工作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xx公司綜合統計工作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1983年12月8日
3管理職責
3.1公司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負責協調組織公司的統計盤點與核算工作;負責制定公司綜合統計管理規定及報表制度;負責制定各項消耗定額及技術經濟指標的核算方法,對各裝置的執行情況負有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的管理責任;負責公司盤點數據的審核和匯總,對公司統計數據的準確負責;負責公司統計信息的發布;負責組織完成各級統計機構下達的各項統計工作;負責對各裝置盤點數據的質量進行檢查與考核。
3.2各裝置專兼職統計員負責協調組織所在裝置的統計盤點與核算工作;負責按規定完成“日對量、月盤點”數據的錄入與匯總;負責填報所在裝置各種統計報表制度;負責按規定完成所在裝置統計盤點報表的審核與統計核算工作,對數據的真實、準確負責。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盤點時間與核算頻次
4.1.1公司統一盤點時點為早8:00時;統計核算為月核算,每月第一天對上月進行月核算。月核算原則上逢節假日不順延。如有特殊情況,按公司的具體規定執行。
4.1.2月核算:各裝置應于核算當日14:00時前完成基礎數據錄入及收付雙方的對量確認工作,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應于核算隔日17:00時前完成公司全部盤點數據的錄入情況檢查與匯總并封帳。
4.2盤點內容
4.2.1各生產裝置:原料、燃料、動力能源(水、電、蒸汽、工業風、氮氣、天然氣)和水處理劑、助劑的接收量及加工消耗量;產品、協議品、副產品、廢品的產量及交付量;原料、燃料、產品、在制品、協議品和水處理劑、助劑的裝置庫存量。
4.2.2化工倉儲部:公司外購原料、燃料、部分水處理劑和助劑的實際進廠數量、入庫數量、出庫數量、結算數量;產品、協議品的實際出廠數量、出庫量、入庫量、結算量;收庫產品的庫存量。
4.2.3生產技術部能源管理:公司與天然氣公司等雙良集團公司外部的特一級計量盤點數據,與集團公司熱電廠等的雙良集團公司內部的一級計量盤點數據。
4.3月核算數據的傳遞與管理
4.3.1各裝置于核算日早8:00時對本裝置所屬儲罐、倉庫中的存貨進行盤點,裝置之間進行收付對量確認后,裝置統計人員應于當日14:00時前將所屬產品流向與罐存以及各類物資的盤點數據錄入完成,并將經報表人及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的紙介質統計報表報送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作為統計核算的依據存檔。
4.3.2化工倉儲部統計人員要與開票員、計量員、地磅員、市場營運部等進行報告期內外購原料、燃料、水處理劑、助劑接收量的核對,以及報告期內產品、協議品出庫量的核對,確保erp系統出入庫數據的正確性。裝置統計人員應于當日14:00時前將所屬產品流向與罐存以及各類物資《統計盤點臺賬》的盤點數據錄入完成,并將經報表人及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的紙介質統計報表報送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作為統計核算的.依據存檔。
4.3.3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應在核算隔日17:00時前完成公司基礎數據的核定與匯總工作;審核儲運裝置的苯、乙烯送苯乙烯裝置的量;審核erp系統盤點期間是否正確;將產品、原料的盤盈、虧量輸入erp系統;檢查erp系統所有入出庫發生單是否審核;檢查統計報表與erp系統數據是否完全一致等工作,并將完整統計報表(包括電子版)報送財務部用于核算數據的核定;同時要做好各類基礎資料的存檔保存工作。
4.3.4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應于每月5日前發布公司統計信息快報,按照各級統計機構的要求完成各類統計報表的上報。
4.3.5公司各部門對有關統計數據負有保密責任,無權擅自對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無權對公司外提供任何統計數據,公司各專業部門可代表公司對外提供的統計數據,必須經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審核有關指標并簽字、存檔后,方可報出,確保全公司報出統計數據在同一基準下數據一致。
4.4調整維護
4.4.1為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與完整,如有裝置存在產品的增加,物料走向改變,成本核算變更,技術指標算法變更等情況,相關部門要在實施前10天報知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要在實施前協調變更相關盤點核算報表的調整工作。
4.4.2任何人員不得擅自進行統計盤點報表制度的調整和更改,如需要調整,要提前與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進行溝通協商,保證同步調整。
5檢查與考核
5.1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負責公司統計工作的檢查與考核工作。
5.2考核標準
5.2.1裝置統計工作責任人不明確,追究裝置主管責任。
5.2.2裝置基礎資料保存不完整--票據、記錄不全、無責任人簽字等,追究裝置主管責任。
5.2.3統計報表遲報、漏報、改報或錯報并對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工裝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工裝管理,提高員工職業氣質,樹立公司整體形象,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體員工的工裝管理。
三、職責
【3.1】行政綜合部部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工裝監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門經理負責項目處員工的工裝監督管理工作。
【3.3】各項目經理負責各部門員工工裝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制度主體
1、著裝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在工作時間內,要按相關規定著裝上崗。
2、著裝規定:
2.1、 著裝范圍:裕宸全體員工。
2.2、 著裝時間:凡在工作崗位上工作者都須按規定著裝。
2.3、 著裝要求:
(1)、若員工入職上崗工作后公司沒能及時制作工裝或公司不能統一制作工裝,應按照著裝要求自行解決工裝。
(2) 具體著裝要求為:
a)男員工著裝:白色系襯衫,系領帶(夏季著白色半袖襯衫時,不系領帶),黑色西服套裝,黑色皮鞋。
b)女員工著裝:白色系外翻領襯衫,黑色及膝裙或西褲,黑皮鞋,黑色西服套裝,黑色皮鞋。
(3)保潔人員具體著裝要求為:應著公司統一制作的工裝,保持工裝干凈整潔。
3、工裝使用年限:
3.1、 公司每兩年制作工裝一次,在公司承擔統一制作工裝費用期間新員工入職轉正后由所在部門負責聯系采購部門制作工裝。
3.2、 保潔員工裝使用年限兩年。
4、工裝制作和發放:
4.1、 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全體人員的工裝統計和發放。
4.2、 各項目保潔人員及各分公司員工的工裝由各項目及分公司負責人統一發放并管理,要建立詳細的“工裝管理臺賬” 明確項目工裝的類別和數量以及工裝的使用情況和狀態。同時還要建立“工裝領用臺賬”,明確領用時間、領用數量明細、領用工裝狀態及領用責任人等。
5、工裝費用承擔:
5.1、 工裝費用由公司進行全額墊付,按照1年折舊從員工工資中扣回。工作滿2年的員工,公司將工裝的費用全額返回給個人;工作未滿2年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返工裝費,并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工裝費用。
5.2、 公司免費提供保潔員的在崗期間工裝。
6、其他要求:
6.1、 項目經理對保潔的工裝管理要求:定期清點工裝數量及工裝使用狀態,查看是否有丟失或損壞的'工裝。
6.2、 工裝的使用:保潔員的工裝發放后不歸個人所有,離職的員工需將工裝返還給項目負責人。工裝管理人員應在員工離職時,及時收回該員工領取的所有工裝。 6.3、 工裝的丟失與損壞:
a)工裝丟失的應由責任人按照工裝原價照價賠償。
b)工裝損壞至不能正常穿著的(工裝明顯部位有損壞,及損壞修補后補丁較明顯),按照丟失處理。
6.4、 保潔員的工裝配置標準:保潔工裝配置標準為:夏裝1套/人;春秋裝1套/人。
五、罰則
1、 管理人員及辦公室工作人員未按要求著裝上崗者罰款50.00元/次;工裝不整潔者罰款20.00元/次 。
2、 項目經理發放工裝要求:超標準配發工裝,未經總經理批準的,超標準部分由著裝部門負責人和工裝管理部門負責人承擔,超標發放工裝者罰款50.00元/套。未建立工裝臺賬者 100.00元/抽查每次。
3、 保潔員不按規定著裝者20.00元/次;工裝不整潔者10.00元/次。
4、 員工離職未能按規定扣除工裝補助費用或未將工裝歸還的,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直接領導按照工裝原價進行賠償。
工裝管理制度15
1、目的和目標
1.1目的
對設備、工裝進行維護、保養及使用管理等活動進行控制,確保設備、工裝處于完好狀態,并滿足工藝技術、產品質量的要求,
1.2目標
設備、工裝完好率100%、事故出現率為0,關鍵設備、工裝的cmk≥1.67。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的設備/工裝的選型(設計)、外購、加工(外協加工)進廠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日常維護與保養、預防/預測性維修、封存、報廢及其備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標準與術語
3.1引用標準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xx(idtiso/ts16949:20xx)、gb/t19001-20xx(idtiso9001:20xx)確立的術語和定義。
3.2應急計劃:組織制定的書面文件,確保在如公用設施中斷、勞動力短缺,關鍵設備故障和使用中退貨等緊急情況下滿足顧客要求。
3.3“四大標準”:維修技術標準、設備點檢標準、給油脂標準、維修作業標準
4、過程指標
設備綜合利用率=設備實際利用時間/需要利用時間×100%
監控部門:生產部
監控頻度:每半年一次
5、職責
5.1技術部負責提出設備、工裝的技術要求或設計;進行設備的選型、選點,并組織設備、工裝的進廠安裝、調試、驗收,負責建立、健全設備、工裝的檔案、資料;負責維修計劃的編制并組織實施。
5.2采購部負責采購、外委制造;
5.3設備、工裝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范圍內設備、工裝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5.5綜合部行政辦公室負責設備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
6、工作程序
6.1設備、工裝需求策劃
6.1.1新產品、過程所用檢測器具的策劃:apqp小組根掘《工廠、設施、設備策劃控制程序》及《先期質量策劃過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對所需的設備、工裝進行策劃,提出《設備、工裝需求清單》;
6.1.2已有過程、產品所增加設備工裝的策劃:過程評估小組、使用部門根扔:過程改進及產量要求,對所需的設備、工裝進行策劃,填寫《設備、工裝需求清單》。
6.2選型、采購
6.2.1采購部收集適合5.1.2所述要求的設備的相關信息及資料,提交技術部、生產部;
6.2.2生產部組織技術部、使用部門、財務部、采購部根據采購部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選型、選點,并制定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6.2.3生產部根據選型結果填寫《設備請購單》,經主管副總審孩、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部,采購部負責與廠商簽訂合同采購進而進行采購。
6.3設備、工裝的安裝、調試、驗收
6.3.1設備或外委加工工裝到廠后,采購部及時通知綜合部部,并將設備放在指定地點;
6.3.2設備的開箱:由綜合部會同使用部門、采購部共同開箱驗收,按裝箱單逐一驗收清點,檢查合格證、說明書、零配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全,檢查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是否完好,填寫《設備進廠開箱驗收單》,嚴禁擅自開箱。設備的附件、專用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備件、易損件由綜合部移交倉庫統一保管,技術資料、說明書原件由綜合部行政辦公室負責歸檔。開箱過程所發現的問題由采購部及時與廠商聯系解決;
6.3.3設備的安裝:技術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內部安裝或聯系外單位安裝:如合同規定由廠商安裝的按合同執行;
6.3.4驗收:安裝后,綜合部組織技術部、質保部、采購部、使用部門嚴格按照說明書及制定的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進行清洗、檢查、調試、空運轉、負荷實驗、試生產、精度檢驗等技術狀況的檢查與驗收,填寫《設備調試記錄》,合格后填寫《設備安裝竣工驗收證明書》交付設備使用部門;
6.3.5已驗收為不合格的設備、工裝,一律不得驗收、移交生產,并由主管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對不合格的`設備、工裝做出處理意見,對于價值超萬元以上的設備、工裝,應形成報告,報總經理;
6.3.6對本公司內自制的設備、工裝,綜合部根據使用技術要求負責設計,并以各級責任簽字批準后,交生產部組織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術部參照6.3.4組織驗收,逐項檢定,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門試用,并報綜合部行政辦公室備案。
6.4作業指導書編制與培訓
6.4.1技術部對每臺設備編制設備操作指導書(作業指導書),確定設備的操作、設定、保及及預測性維護方法;
6.4.2綜合部行政辦公室組織對設備操作人員的進行培訓。
6.5設備、工裝使用、維護(修)、保養
6.5.1設備、工裝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或有相關專業知識,經考核合格后,取得設備操作證,方能上崗操作;
6.5.2設備(含工裝)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說明書及操作指導書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維護、保養,同時在《設備點檢表》上做好記錄;
6.5.3對關鍵設備(工裝)實行定人、定機操作、維護及保養。各使用部門按行政辦公室的規定進行預測性維護保養;
6.5.4技術部在每季度第三個月的上旬編制全公司設備大檢查計劃,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會同各部門領導進行檢查,同時做好相應的記錄;
6.5.5技術部于每年1月編制下一年度的設備檢修計劃。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下發;
6.5.6技術部根據年度設備檢修計劃、設備運行情況、日常檢查中的問題及設備的維修記錄,在每月18日前編制下月的《設備、工裝預檢修計劃》,經生產部協調后,由維修人員按計劃執行,并在《設備、工裝維修保養記錄》上記錄。
6.6設備、工裝封存管理
6.6.1凡列為封存的設備、工裝,由使用部門填寫《設備、工裝啟用、封存審批單》,經生產部審核(行政辦公室備案),報主管副總審批后執行。
經批準封存的設備、工裝,由使用部門就地封存,并負責日常的維護和保管工作,行政辦公室列入大檢查計劃進行檢查;
6.6.2經封存的設備、工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啟用,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封存設備、工裝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當需要啟用封存設備、工裝時,由使用部門申請,經生產部審核,報主管副總審批準。設備啟封時,由使用部門配合技術部進行清洗、除油、試運行,證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辦公室負責通知財務部提取資產折舊。
6.7.1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工裝,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技術部會同財務部、生產部及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作出報告,填寫《設備報廢審批單》報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廢。技術部及時將《設備報廢審批單》轉交給財務部;
6.7.2經批準報廢的設備、工裝,需要更換、更新,或按技術方案需增購的設備按6.1執行。
6.8設備、工裝的事故及處理
6.8.1設備、工裝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嚴重影響使用效能的均為設備事故。事故發生后,操作者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部門負責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門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采取糾正措施,并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將分析處理結果報綜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門應立即報綜合部,并保護現場,技術部與使用部門處同進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及處理意見,報主管副總經理。
6.9設備的日常維修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操作者應立即通知設備維修人員(以電話或口頭方式),設備維修人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維修,設備所在班組的班組長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主管審批后,交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結束且設備正常運轉后,方可正常使用
6.10備件、易損件管理
6.10.1技術部根據設備的特性和使用條件,編制《備件、易損件清單》,確定最低庫存量,將清單交庫房;
6.10.2庫房管理備件和易損件,當庫存量少于最低庫指標時,提出采購計劃交采購部采購。
6.11設備、工裝的標識
6.11.1設備、工裝在驗收正式交付生產使用部門后,技術部負責進行分類編號,填寫《設備臺賬》、《工裝模具臺帳》,標出重點、一般設備,作為設備數量及變化情況的總臺賬;
6.11.2制定設備(工裝)統一編號標牌,并固定在商標附近的明顯處,對重點設備還應有“重點”字樣;
6.11.3設備(工裝)臺賬及標牌,不得涂改或丟失,設備(工裝)統一編號不得重復、挪換或交替;
6.11.4對工裝及工具,應按圖紙要求給予編號標識,并根據實際所處情況予以狀態標識(在用、維修、報廢)。
6.12設備資料
6.12.1設備的備件及圖紙的管理
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6.12.2設備技術資料及檔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7、相關的文件和記錄
7.1相關的文件
7.1.1設備、工裝管理制度7.1.2工裝計劃保養規定
7.1.3新設計工裝驗證制度7.1.4設備、工裝事故管理條例
7.2相關的記錄
7.2.1設備、工裝需求清單7.2.2設備、工裝請購單
7.2.3設備、工裝進廠驗收單7.2.4設備安裝竣工驗收證明書
7.2.5設備、工裝調試記錄7.2.6備件、易損件清單
7.2.7設備臺帳7.2.8工裝模具臺帳
7.2.9特殊、重點、一般設備明細表
7.2.10閑置設備臺帳
7.2.11設備點檢表7.2.12設備定期檢查記錄表
7.2.13設備故障分析處理單7.2.14設備能力調查記錄
7.2.15設備能力測定原始記錄7.2.16預測、預防性維護保養計劃
7.2.17設備故障登記臺帳7.2.18設備故障統計分析
7.2.19設備、工裝啟用、封存審批單
7.2.20設備、工裝維修保養記錄7.2.21設備報廢審批單
7.2.22設備事故報告單7.2.23設備維修申請單
7.2.24工裝更改申請單7.2.25工裝狀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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