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實用】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制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電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四條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
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并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
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本單位和安全生產,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制定本單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部門
辦公室負責落實單位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協助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及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培訓。
二、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重點是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
5、新技術、新設備的安全生產知識;
6、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7、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
3、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
4、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5、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6、重大危險源管理。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象及形式
1、全員安全知識普及教育
每年進行4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辦公室協助各部門(班組)組織實施。學習內容為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操作規程、規定、條例及本單位的各項制度。
2、培訓計劃的`制定
年度培訓計劃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各部門(班組)根據單位的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部門(班組)培訓計劃。
3、培訓的原則
要本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培訓應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4、培訓的學時要求
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于16學時;其他崗位人員資格培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于12學時。
5、上崗要求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單位、部門、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6、培訓檔案
建立培訓檔案,實行登記存檔制度。培訓結束時將培訓計劃、參加人員、培訓內容等有關信息由辦公室建立并存入培訓檔案,并詳細登記在《安全生產各類培訓(教育)情況登記》上;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進行新員工崗位前教育培訓,培訓必須記錄在案,詳細登記在《新員工崗位前教育培訓登記匯總表》上,并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3
一、電廠主要負責人和計安員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特種從業人員必須參加相關部門舉行的'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才能上崗,并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年檢。
三、電廠每年年初定期舉行全廠職工安全教育及業務技能培訓,組織職工參加消防技能演練,并對培訓內容進行考試,對考試成績優異的進行獎勵,對成績不合格的職工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并進行再培訓,直至成績合格才能上崗。
四、對每年培訓計劃、內容、考試成績進行備案
五、每月召開班、隊長安全會議,對生產骨干進行安全教育。
六、要求各班組長定期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業務技能學習。
七、對新進廠職工簽訂師徒合同,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廠級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
八、對新換崗位的職工,進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4
為加強和規范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所有職工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2、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其他職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職工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單位的.安全培訓。
5、職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5
為貫徹國家安全方針、政策法規,須對員工進行系統安教,涵蓋三級教育(新工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崗位教育)、換工種教育、特作人員專業培訓及安全專項培訓。
一級安全培訓:
1、新入廠或轉崗工人在上崗前接受廠級安全教育,內容含學相關安全文件、介紹企安生產狀況、指出企業特定危險區域、介紹一般電械安全知識和事故應對方法。
2、特種作業人員須接受專門培訓機構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
3、開展專項培訓,如廠級、車間級干部安全培訓;義務消防員消防知識培訓;單位安全員培訓。
二級車間教育:
新入廠或轉崗工人進入車間需接受安全培訓,內容含車間簡介、生產特性、任務、流程、設備特色、管理方式、安全規定、車間內危險區域情況、有毒有害作業點情況及應遵守的安全事項。
三級崗位教育:
1、新入廠或轉崗工人接受崗位教育,內容含班組生產特性、任務、崗位安全操作規定。勞保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防事故措施及事故發生后的應變措施等。
2、工人換工種時,所在班組需開展換工種教育,介紹設備特色、安全操作規定及事故應變措施等。
安教培內容包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制、基本技能和安全技術基礎知識、作業現場和崗位存在的風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勞保用品的技能和使用方法和其他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安教培情況應計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記錄卡,并由考核人員和從業人員簽字確認。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6
1、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安全生產涉及企業全體職工,必須人人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制度,做到人人重視安全生產,時時處處講安全生產。
2、新職工進入本單位后必須100%的接受公司、支公司、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經考試合格后存檔備案,才能安排生產崗位;
1)公司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的安全監察部負責;主要使新工人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了解公司概況以及各項工作特點中共性的安全要求和規定。初步掌握防火、防人身事故等方面的基本知識。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安全工作規程》和上級領導的安全指示,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
2)分子公司二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員負責;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單位概況,安全生產的過程、特點及企業生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學習安全工作流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學習有關安全生產制度,介紹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教訓。
3)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或指定有經驗的老工人負責進行教育,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及生產特點,了解本崗位中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了解本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發生事故的經驗教訓。
3、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安監部監督,各單位的安全負責人組織實施,并進行組織考試,將考試成績記錄建檔管理。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按GB5306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陽泉供電分公司和市有關勞動安全培訓部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執證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上崗。
5、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干部是公司企業生產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每兩年必須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其受教育人數和考試合格率都必須達到100%,由公司組織實施。
6、班組長安全教育。班組長是企業最基層的組織者和指揮者,他們必須了解企業安全生產的一切規章制度,熟知本班組的安全操作規程。班組長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核,其受教育人數和考試合格率均須達到100%,由安監部組織實施,登記表、試卷、成績統計表由公司安監部建檔保管。
7、變換工種安全教育。由生產單位按新職工進入企業“三級教育”要求的二、三級進行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復工安全教育。離崗叁月以上重新上崗的職工必須接受復工安全教育,使其對安全操作規程有個重新熟悉的過程,由生產單位參照“三級教育”的二、三級內容進行培訓,復工教育結果由生產單位填寫教育登記表,向公司安監部申報備案。
9、復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雖經培訓教育合格執證操作,但必須按國家規定2—4年內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復訓,合格者方能繼續上崗操作。由各單位向安監部提出復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建檔。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7
為加強項目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者,不得進場作業或從事管理工作。
1.1、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建教1997第83號)等。
1.2、職責劃分
(1)項目經理支部書記為安全教育培訓的第一責任人;
(2)安全質量總監具體負責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3)辦公室為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責部門,隨時掌握作業人員進出場的動態情況,建立作業人員花名冊。負責組織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4)安質部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安全教育培訓內容的編制;
安全員做好安全教育臺帳,做好詳細記錄和歸檔工作。
1.3、安全教育培訓對象和方式
根據《建筑業企業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建教(1997)83號)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和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均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項目在采用“四新”技術時,應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本項目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本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接受平臺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本單位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現場班組長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本單位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針對性的平臺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本單位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現場班組長每年接受平臺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本單位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平臺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7)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子分公司、項目部、施工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子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9)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10)施工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1.4、三級教育及內容
一級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法制觀念教育,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式及以往歷史發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具體工作。
二級教育由項目辦公室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教育,施工現場基本規章制度告知、各工種操作規程教育、現場臨時用電注意事項教育、消防知識教育、現場使用機械注意事項、生活區防火防盜注意事項教育,以及本項目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級教育由班組長對作業人員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班組安全制度教育、紀律教育,及本班組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機械設備使用教育。
1.5、教育方式
安全教育要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靈活多用,盡量采用符合人的認識特點的、感興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針對我項目的具體情況,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會議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桌面演練、現場演練等。
(2)張掛形式。主要有:安全宣傳橫幅、標語、標志、圖片、安全宣傳欄等。
(3)安培在線—音像制品。主要有:通過安培在線內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講座錄象等。
(4)現場觀摩應急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習、急救方法演示、桌面演練等。
(5)停復工及重大節假日。在這些重要節日前后工人安全意識淡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對工人進行全面教育。
(6)班組長群安員等特殊人員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酒店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董事長負責制,各部門經理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酒店成立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酒店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酒店生產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酒店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及酒店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分管生產的部門經理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
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酒店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
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電信線路
第十八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二十三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
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五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七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九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九、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三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十、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三十六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七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責任人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三十九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酒店領導。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
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四十三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9
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下,為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企業預防交通事故的整體能力,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培訓教育的目的: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租賃承包經營者、駕駛員、售票員的培訓教育。
第三條安全培訓教育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實際,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實效性的培訓教育原則,開展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四條職責
㈠由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負責經營者、駕駛員、乘務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㈠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其重點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紀教育,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技能培訓,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崗位職能培訓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訓教育,其重點是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培訓和防火、防盜知識培訓,崗位責任制培訓及學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產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每月對所屬安全生產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㈢駕乘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重點是教育駕乘人員遵章守紀,牢記安全行車守則,講解安全行車操作要領,車輛設備維護保養及對事故安全進行分析,如何采取預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結合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對駕乘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第六條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對象是全司員工,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教育方式:安全活動日、安全會議、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圖片展覽、組織看安全電視片、電影、打口頭安全招呼等。
第七條勞動保護培訓教育,對象是生產工人、管理人員,由公司各部門定期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法規文件、勞動衛生知識等。要經常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勞動保護規定,講究勞動衛生,注重保護身體安全健康,預防工傷、職業病的發生。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8
1、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實習生等)均要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2、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
3、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并要不定期研究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問題。
4、利用各種形式不定期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活動。
5、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將內容記入本人“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內。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的規定要求,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限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放時,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9、發生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9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0
一、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從業人員必須參加相關部門舉行的技術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才能上崗,并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年檢。
三、公司每年定期舉行全體職工安全教育及業務技能培訓,組織職工參加應急救援預案技能演練,并對培訓內容進行考試,對考試成績優異的進行獎勵,對成績不合格的職工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并進行再培訓,直至成績合格才能上崗。
四、對每年培訓計劃、內容、考試成績進行備案
五、每月召開安全會議,對特殊崗位進行安全教育。
六、要求各組長定期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業務技能學習。
七、對新進廠職工簽訂師徒合同,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廠級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
八、對新換崗位的職工,進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1
一、開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每年對全體員工進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展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培訓的形式實行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展。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展特地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承受培訓人員進展仔細具體的紀錄并存檔。
六、宣傳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命的學問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學問和技能。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2
為了樹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做好對生產一線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根據車間實際生產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培訓內容如下:
一、 根據車間實際需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培訓需求計劃》,依據培訓計劃內容,按時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
二、 培訓內容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品質、異物管理為主。
三、 培訓過程中有針對性的對不同區域員工進行培訓講解,對關鍵、特殊崗位員工進行重點培訓。
四、 填寫《培訓記錄》,做好《培訓統計表》及《培訓檢查》記錄。
五、 培訓過程中,員工按照主講教師要求將培訓簽到表填寫完整。
六、 要求參加培訓,但無故缺席未按時參加培訓的員工,將姓名登記入冊,上報當班主管進行批評教育,由主管進行相關的'培訓。做到不逃訓、不漏訓,人人接受培訓教育,提高生產質量及自身素質。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加強煙草行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行業健康平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煙草行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煙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行業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管理體制。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煙草行業所屬(含控股)的生產經營單位、事業單位。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國家局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并設置安全管理專職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全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省級局(公司)、工業公司及所屬生產經營單位設立以主要負責人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決定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對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意見等。
第六條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煙葉產區的縣級局,各省級工業公司、卷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生產經營單位的車間、班組要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七條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要配備與工作要求條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要事先聽取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各省級工業公司、卷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行業有關規定設置安全工程師崗位并將人員聘任到位。
第八條工會組織要協助本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實行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十條安全生產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到“五同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各單位制訂生產經營目標時,要有安全指標和安全保證措施,制訂、實施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第十一條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措施經費納入生產經營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計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論證、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要有同級安全部門參加有關會議并為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各級安全部門必須認真進行監督檢查,未經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定的項目不得開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定期進行預案適宜性評審,增強各類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要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建立并有效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企業安全文化工作,不斷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準及行業規定,各類生產經營場所的建筑設計、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按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或志愿消防組織并定期演練,認真落實《煙草倉庫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17號),加強火源管理,嚴格執行動火許可制度。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7號),嚴格管理機動車輛的使用,落實機動車輛維護、保養制度,加強駕駛人員的管理,嚴禁違法行駛。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氣焊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必須做到作業人員持證操作,設備按時檢測、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各單位要確保各類安全基礎設施達標配置并有效運行。要加強安全設施、設備和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配置完好、靈敏可靠。
第十八條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對所屬(或控股)多種經營單位和戰略投資企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賓館飯店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8號),切實加強以消防為重點的各項安全管理;嚴禁將煙葉熏蒸殺蟲、生產經營項目、物業、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要加強對建筑施工、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監管,必須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生產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十九條各單位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的規定,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設施。
第二十條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潛在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必須制訂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培訓規定的學時和大綱要求,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再培訓,具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條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調入人員,必須進行單位、車間(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調換工種和復工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四條電焊工、電工、司爐工、電梯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同時要按照規定進行培訓復審。
第二十五條凡采用新工藝、購置新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由技術負責人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后方可投入生產。
第二十六條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強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五章安全檢查、評價與整改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必須制訂、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評價考核辦法,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隱患整改過程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監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條國家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省級公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安全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單位領導、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應安全職責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人員技能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情況。
(三)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設置、配備情況:制度建設檢查記錄、會議記錄、基礎管理資料。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執行情況:查有關部門分工履行職責情況,設計、評價、驗收報告等資料。
(五)各類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情況。
(六)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區、特種設備、機動車輛、配電、動力等重點區域或項目的安全管理狀況。
第三十條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有權依法要求受檢單位負責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要完善安全檢查辦法,依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檢查。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受檢單位要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要為安全管理部門配備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儀器和必要的拍攝器材、交通通訊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到專管專用,為開展安全檢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事故分類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以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個類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于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于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少于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于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于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少于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于3人死亡,或者少于10人重傷,或者少于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條事故報告
(一)各單位要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公布事故舉報聯系方式。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事故的綜合統計匯總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逐級上報。
(二)發生事故的單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保護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按有關規定向當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發生人員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單位,要立即報國家局。
第三十五條發生各類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因工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結果,要專題報國家局。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要建立事故檔案,包括事故現場記錄、旁證材料、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儀表記錄、調查材料、會議記錄、登記表及事故報告書等。負責事故處理的部門在事故處理結束后30日內向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事故檔案。參加事故調查的其他單位可保存與其職能相關的事故調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復制件。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八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有關規定,追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有關領導、部門及其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國家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項目部全體管理、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樹立安全生產的思想,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知識,增強保護自己及不傷害他人的技能,實現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的規定
安全教育培訓因不同的對象,對掌握的知識和內容有所區別,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內容和方式。項目部安全教育的對象主要包括: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人員、全體職工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工人三級教育等,具體規定如下:
一、項目負責人安全教育的規定
(一)項目負責人安全教育的目標:
1、通過安全教育,具備各學科的安全技術知識,推動安全工作前進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制度。
2、有關心職工安全健康的仁愛之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牢固,珍惜職工生命,愛護職工健康,善良公正,體貼下屬。
3、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對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具有高度負責的精神,正確貫徹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決不違章指揮。
4、有適應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組織協調能力、調查研究能力、邏輯判斷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寫作表達能力、說服教育能力等。
(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有關規范性文件,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2、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
3、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預案、事故制度及調查處理方法。
4、集團公司和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制定方法。
5、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6、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
1、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
2、能有效組織和督促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能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4、能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安全生產業績: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項目一年內未發生由其承擔主要責任的死亡事故。
(四)項目負責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參加北京市建筑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培訓教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每年參加規定學時的安全生產培訓再教育。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的規定
(一)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的目標:
1、熟悉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具備較高的安全管理素質。
2、樹立正確的安全思想,重視人的生命價值,對安全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
3、具備正直、善良、公正、無私的道德情操和關心職工的職業道德。貫徹安全法規制度,要以身作則、身體力行。
4、形成求實的安全工作作風,善于發現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人和事,敢動真,敢碰硬。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有關規范性文件,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2、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報告制度、調查處理方法以及防護救護方法。
3、集團公司和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
1、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
2、能有效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能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4、能及時制止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
5、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6、安全生產業績: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項目一年內未發生由其承擔主要責任的死亡事故。
(四)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參加北京市建筑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培訓教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每年參加規定學時的安全生產培訓再教育。
三、全體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規定
(一)職工安全教育的目標:
1、具有較高的個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愛護健康,能主動離開非常危險的場所。
2、有較強的安全意識,擁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能謹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有較多的安全技術知識,掌握安全操作規程。
4、有較熟練的安全操作技能,通過刻苦訓練,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誤。
5、能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勞動紀律,并長期堅持。
6、若遇到異常情況,不臨陣脫逃,而能果斷地采取應急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或杜絕事故擴大。
(二)職工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教育:讓職工學習、了解、懂得國家、行業和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安全法規教育:使職工了解和掌握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和規程、規定,保證其在約束下進行,也能夠通過法律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3、一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讓職工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主要包括:
①、項目內的危險設備和區域及其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
②、有關電氣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
③、起重機械有關的安全知識。
④、項目部的一般制度。
⑤、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⑥、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和自救技術措施,方法以及事故報告辦法。
4、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它包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衛生技術知識以及根據這些技術知識和經驗制定的各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5、安全生產技能教育:它包括作業技能、熟練掌握作業安全裝置設施的技能,以及在應急情況下進行妥善處理的技能。
6、事故案例教育:通過實際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紹,了解事故發生和條件、過程和現實后果,對認識事故發生規律、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反復發生。
(三)企業職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對職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講授法、談話法、考試法、提問法及觀看錄象等方式進行。
四、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規定
1、特種作業的定義是“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稱為特種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2、建筑工程特種作業范圍:
①電工作業;②金屬焊接切割作業;③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指揮、司索;④現場內機動車輛駕駛;⑤登高架設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證者,方準持證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還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試。
5、項目部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操作證由安全員負責管理。
五、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規定
(一)三級教育的范圍: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是企業必須堅持的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
2、新工人必須接受集團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試。
3、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考試內容用北京市建筑考題A、B、C、D、E卷,任選其一,三級教育登記卡和試卷由項目經理部存檔。
(二)三級安全教育:
1、集團公司級組織安全生產教育。主要內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規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現場各區域各階段預知教育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
2、項目部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安全部門組織保衛、勞資等部門配合參加。新工人經教育考試合格者,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不合格者必須補課,教育考試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達到100%,考試成績填入安全教育卡。對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要建立檔案和填寫安全生產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個階段后還應進行重復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強化安全生產的意識。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組組織進場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
(三)三級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
1、集團公司級安全教育:由集團公司質安部主持。主要內容是:
①、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②、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
③、集團公司施工過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④、本項目安全生產形勢,事故的發生原因及教訓;
⑤、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
2、項目部級安全教育: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主要內容是:
①、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②、施工安全規章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③、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④、機械設備、電氣及高處作業等安全基本知識;
⑤、防火、防毒、防塵、防爆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⑥、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識。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主持,主要內容是:
①、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②、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③、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知識;
④、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
⑤、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待崗、轉崗、換崗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對職工待崗一個月以上、變換工種及換崗、新調入、臨時參加生產人員應視同新工人進場,應進行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施工,成績填入三級安全教育卡。
七、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規定
(一)安全教育的目標:
安全生產工作是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項目領導是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關鍵在領導”。而“關鍵的關鍵又在于領導的安全意識強不強”。因此,項目部管理人員應在開工前自覺地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增強安全管理的領導水平,堅持不違章指揮。
(二)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施工生產性質,施工、方法,施工危險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
2、機械設備運輸的有關安全知識;
3、有關電器設備(動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識,高處作業安全知識;
4、施工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發出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
5、消防制度及滅火器材應用的基本知識;
6、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規定
1、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組安全學習、工作檢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會、事故現場說教典型經驗宣傳教育等;項目應用廣播、電視、板報圖片等工具進行的安全教育。
3、經常性教育如主要內容包括:
①、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文件、指示;
②、部門和每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遵章守紀;
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訓和先進安全技術、革新成果等。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由有關技術部門制訂操作規程,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5、班組應每周安排一個安全活動日,各班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時間進行。其內容是學習黨和國家及企業隨時下達的安全生產規定和文件,回顧上周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分析班組工人安全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形勢,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違章作業,吸取事故教訓。
九、安全教育的其他規定
(一)違章教育規定:
1、三次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進行停工教育;
2、三次違章作業的工人進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間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經教育開始合格后方可上崗。
4、要加強糾正違章教育,對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章規程而導致發生重大險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職工,必須進行“四不放過”教育。針對違反的規章條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認識自己的過失和應吸取的教訓。對于情節嚴重的違章事件,除教育外,還應通過適當的形式給予經濟處罰以達到擴大教育面的目的。
(二)“安全生產月”活動教育規定
六月份是全國“安全生產活動月”,項目經理部在安全生產活動中,要在工地、生活區張掛安全標語、口號,利用工地板報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強化安全意識,營造安全生產聲勢和氣氛。
(三)“三抓緊”安全教育規定
1、工程突擊趕任務時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開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安全措施的落實,防止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3、施工條件好時,容易麻痹,要抓緊操作人員的安全措施標準化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驗收。
(四)職業病預防教育規定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人,項目部應在工作前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的教育后,方可崗位。
(五)復工安全教育規定
1、職工離崗3個月以上的(包括3個月)或工傷康復后上崗前均要進行崗前安全教育。
2、項目因故停工,復工時應對職工進行復工崗前安全教育。
3、復工安全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
(六)季節性安全教育規定
1、在季節到來前,應結合季節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靈活多樣的超前思想教育。
2、夏季天氣悶熱高溫、高濕,人在這個季節里特別容易疲勞,由于悶熱不能好好休息,白天在班上更是無精打采,同時還影響他人的情緒,使人心神不定,在這種情況下,特別要教育職工不要搞“疲勞戰術”,要想方設法休息好,以便在工作時間里能集中精力。同時,應設法改善工作環境,輔以必要的防暑降溫設備和藥品。
3、在冬季,天寒地凍,天氣干燥,這個季節安全工作的重點是防火、防凍,應對職工重點進行防火防凍的教育。
(七)節假日安全教育規定
1、節假日教育就是在各種節假日的前后組織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國內的各種統計表明,節假日前后是各種責任事故的高發時期,甚至可達平時的幾倍,其主要原因是因為節假日前后職工的情緒波動大。
2、節假日前,要開“穩心會”,多講節日出事的教訓,解決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個別職工的實際困難。
3、節假日后,應開“收心會”,使職工在上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
(八)班前安全教育活動規定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
2、班組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操作人員學習操作規程,監督工人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4、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做好班前,不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
5、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6、檢查的重點是班組使用的架子和設備,手動、電動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或更換,確保作業安全。
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訓可以采取各種有效方式開展活動,如建立民工業余學校、舉辦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培訓班,進行圖片和典型事故圖片展覽,放映有關安全教育的電視片,舉辦以安全生產為內容的書畫攝影展覽,舉辦安全知識競賽,出板報、墻報,編印簡報等,或給職工家屬發送安全宣傳品,動員職工家屬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總之,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各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并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突出實效。同時,應注意思想性、嚴肅性、及時性。進行事故教育時,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應正確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訓的獎懲規定
一、安全教育培訓的處罰規定:
1、項目部管理人員需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否則不能擔任相應的崗位職務。如發現無證上崗或證件不在有效期內的,每次罰違反者200元。不參加規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罰違反者100元。
2、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否則每次罰違反者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現場。
3、對全體員工、新工人、轉崗、換崗、待崗及項目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否則,每發現有未受教育上崗者,每人次罰項目負責人10元。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二、安全教育培訓的獎勵規定:
1、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經考核評定為集團公司先進單位和個人,項目部將適當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100-500元。
2、被評為省、市、縣級安全教育培訓先進單位或個人,分別獎勵,單位1000元、800元、500元,獎勵個人:500元、300元、200元。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被上級部門通報表揚的,獎責任人200元。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一、項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制定項目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形成文件。
二、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操作工人均應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應符合建設部《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規定的學時。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5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0學時;
3、其他管理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5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50學時;
6、待業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0學時。
四、安全教育培訓的考核、登記:項目部建立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15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切實做好我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省交通廳、市交委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第一條公司安全一、二、三責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法規知識培訓,取得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二條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市交委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定期組織輪訓,輪訓不合格者,調離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第三條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營運客車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和優質服務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繼續進行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知識、技能培訓。每年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任職資格培訓,每年安排不少于72小時的脫產培訓時間。
第五條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以及板報、標語、掛圖等,在“安全生產月”、“反三違月”、“119”宣傳日、“春運”和重大節日期間,在公司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廣泛開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動,提高全安全管理人員、生產人員的'安全知識。
第二節、安全生產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領導要經常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法規、法律意識、敬業精神的教育。
二、堅持常年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習及安全知識競賽。嚴格安全學習考核制度。對未按時參加學習及安全培訓的人員,要組織補課,并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駕駛車輛。
三、配合全國和地區性的安全活動開展,搞好公司職工的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意識教育、普及和提高職工的遵章守法自覺性。
四、公司對新聘駕駛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員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綜合考試。
五、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人員職業教育培訓。邀請交警、行業主管部門領導進行授課,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知識和職業技能。每期培訓時間為2天,共培訓3-5期,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車駕駛,不合格者進行補考,直至合格為止。
第三節、新進駕駛員聘用及培訓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交通廳川交路運[20xx]450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新進駕駛員聘用制度和培訓制度。
一、對新進駕駛員及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法律法規意識、敬業精神、駕駛員資質、技術狀況、家庭狀況進行全面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二、新聘駕駛員在聘入前因各種原因中斷客運駕駛工作1-3月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1個月;中斷3-6個月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2個月;中斷6個月以上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3個月。期滿經考試合格后解除適應性監護駕駛。
三、堅持常年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學習及安全知識競賽,有針對性的又有季節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四、公司對新進駕駛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員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綜合考試。
五、公司安全科負責對新增駕駛員跟車進行路考,并填好記錄。
六、公司嚴格對新進駕駛員資格審查(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原單位安全駕駛證明、駕駛證所在核發地車管所基本信息情況表)進行登記存入單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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