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管理制度11篇[集合]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勞務管理制度 篇1
1.勞務隊伍的選擇及農民工工資的發放
(1)要選擇信譽好,管理能力強,技術水平優,工程進度快的勞務隊伍,嚴把選擇關,不合格的隊伍絕對不能進場,從源頭上避免因施工問題而引發的勞資糾紛和拖欠工資現象發生。
(2)對各勞務企業及分包企業建立檔案,詳細記載該企業所承建工程質量,安全措施和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
(3)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為規避或降低建筑業經營管理風險,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無論是建筑工程分包還是勞務分包,施工隊要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一定數量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繳納、用途和返還條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細化,避免產生糾紛。作為督促協作隊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經濟手段,其中一部分資金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資金來源。
(4)建立獎懲制度,對施工隊實行等級評定,將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作為評級標準之一,一旦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發生,在進行處罰的同時,對其進行降級處理,同時記入企業檔案備查。 (5)農民工工資具體管理辦法:
1)建立農民工信息檔案,農民工自入場之日起即將個人的身份證信息、工種、住址及聯系電話等資料登記入檔,便于核對。
2)開辦實名工資卡,實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農民工花名冊,,按花名冊由公司財務部門進行網上工資實名支付,保證工資能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中。 3)嚴格要求各勞務企業在工資發放時將工資情況在生活區至少公示7天,保證信息獲取的透明公開。
4)公司各部門嚴格監督管理,各項目部上報當月工程量,產值和工資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進度審查核定工程數量,計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門負責審核工資表上的人員名單,最后由財務部進行網上支付,將每個人的工資打入個人工資卡。
5)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將農民工的權利作為宣講內容,讓農民工真正認識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2.勞務隊伍管理辦法
(1)勞務隊伍應服從項目經理和技術員的管理與調度。對不服從技術員合理安排、建議的勞務隊伍民工:發生第一次時,項目部對該民工處罰30元;發生第二次時,施工處對該民工處罰50元;發生第三次時,施工處有權直接將該民工辭退;因勞務隊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罵項目部所屬員工的,將對該勞務隊伍處罰1000元,毆打項目部所屬員工的,將對該勞務隊伍處罰5000元,同時將直接責任人送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2)勞務隊伍所屬民工必須無違法亂紀記錄,必須身體健康,具有與本工程相適應的勞動能力。
(3)勞務隊伍所屬民工進場后,必須及時將其身份證復印件、名單列表上報到項目部辦公室,由項目部辦公室統一辦理暫住證件,費用從勞務隊伍結算中扣除,中途離場或辭退的民工,要及時通知經理部辦公室。
(4)勞務隊伍歸各技術員管轄,技術、進度、質量、文明施工等應服從現場技
術員的管理,要按技術交底、圖紙及技術規范施工,若達不到要求,現場技術負責人有權減少或停止勞務隊伍的支付。
(5)項目部向勞務隊伍提供合格的鋼筋、砼等半成品材料,勞物隊伍對施工質量負責,不準偷工減料,不準試用不合格的材料,應配備足夠的業務熟練的技術工人及精干的管理人員,要保證每道工序必須有一個負責人。如因勞務隊伍自身原因出現一次不合格須再次檢驗的,每不合格一次罰款50元;監理提出指令性整改的,每次罰款500元;監理提出肯定表揚的,每表揚一次獎勵300元;對需要停工整頓的,每次罰款1000元;對停工整頓且業主、監理對項目部進行罰款的,勞務隊伍必須承擔罰款并加罰1000元。對因勞務隊伍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施工的勞務隊伍承擔。
(6)勞務隊伍所承擔工程的資料由勞務隊伍承擔填寫,勞務隊伍必須配備工程技術人員,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勞務隊伍技術人員自檢合格后填寫施工資料,然后將資料交給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復檢合格,再由項目部檢驗,工程科檢驗合格,方可由工程科聯系監理驗收,嚴禁無資料報驗和自行找監理驗收。勞務隊伍技術人員在填寫原始施工資料前,必須仔細閱讀圖紙和技術規范,原始資料的填寫必須符合圖紙和技術規范的要求,上交后如被檢查出錯誤,將處以10元/份的罰款,罰款針對填寫人及復核人,并重新填寫。
(7)勞務隊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生產規定、規程、設計、施工等文件及與公司簽定的安全協議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各勞務隊伍對自己管轄范圍內的施工機械、人員安全要妥善管理,認真履行安全合同及執行公司下發的關于安全施工的相關規定,勞務隊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勞務隊伍承擔。
(8)勞務隊伍應按時完成項目部下達的施工任務,各勞務隊伍應配備足夠的機械設備和人員,同時根據甲方與其簽定協議上規定的工期每月上報施工計劃,項目部審批后下發執行。如超額完成任務,當月獎勵1000元,如完不成任務罰款1000元;項目部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勞務隊伍的計劃進行調整。對連續3月不能完成計劃的,項目部有權對其承擔的施工范圍、內容進行分割。
(9)為規范現場文明施工,工地沿線除設置必要的質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種宣傳標語牌外,整個施工現場應做到布局整齊、文明責任區明確,并有明顯標識;每一個施工環節必須做到不因施工而給已完工程及其它工程造成損傷或影響,施工現場不得出現由于施工組織不合理而造成停工的現象;施工管理人員及主要工種應佩掛證卡,所有施工人員應自覺遵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避免和降低施工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10)項目部統一提供質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種宣傳標語牌、旗幟等,勞務隊伍有義務進行保管、擺放,各勞務隊伍在日常生產中要負責保管、擺放好自己所屬責任區內的質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種宣傳標語牌、旗幟等,如有丟失或損壞,由勞務隊伍按價賠償。
(11)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下發給各勞務隊伍的半永久材料、周轉材料或租賃給勞務隊伍的小型機具,由勞務隊伍自身負責使用、保管,不準私自轉讓,一經發現根據情況扣款,若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3.施工工地勞務隊伍結算及支付辦法
(1)結算、支付依據雙方簽定的合同且勞務隊伍完成的工程項目進度,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所有支付金額數量由項目經理確定并簽字后方能
支付。
(2)各勞務隊伍每月應按計劃完成工程量,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審核后上報項目經理,經相關責任人審核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3)勞務隊伍屬現場技術負責人直接管轄,現場技術負責人可根據勞務隊伍的管理、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況調整其支付金額;若勞務隊伍不服從現場技術負責人的`管理,現場技術負責人可拒絕其支付申請。
(4)各勞務隊伍必須保證材料、機械的正常使用,如不執行機械材料的規章制度,項目經理可以拒絕其支付申請。
(5)各分項工程的原始資料及檢驗資料在該分項工程完成后48小時內交項目部,要求正確無誤并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及監理簽字齊全。項目部按其已上報資料的工程數量占完成工程數量的比例調整其支付數量。
(6)勞務隊伍應保證全部資金用于工程建設,并定時上報資金使用情況,如發現挪做他用,項目部將停止其下期計量支付。
(7)本工程以監理工程師簽任并經現場技術人員簽任后的數量結算;項目部使用零工一般以小段包工為主,若使用人工,一般8個小時為一個工日;使用機械,按每小時單價進行結算。
(8)項目部提供的鋼筋、成品砼、波紋管、鋼絞線等用于工程的永久性材料,最后以圖紙設計數量進行結算,超出部分由勞務隊伍自負;對于勞務隊伍領用的模板、架管、木材等周轉性材料,如有丟失或損壞,由勞務隊伍負責賠償,并從每月結算中扣除,對于租用公司的機械設備要保證其正常運轉,如有丟失或損壞,由勞務隊伍負責賠償,并從工程款中扣除;
(9)勞務隊伍的暫住證費用、地方需交的其他費用由項目部代交,費用在每月支付款中除。
4.施工工地臨時工管理辦法
(1)所招臨時工年齡應在18-35周歲之間。特殊工種或技術工的年齡可放寬,但決不能招收18周歲以下童工及病殘人員。非特殊崗位不得招收女工。
(2)所招臨時工必須有身份證并無任何犯罪記錄。必要時,應要求提供戶籍所在地開具的證明。
(3)臨時工的需用數量、工程或增減必須由各工種負責人報項目經理批準并報公司備案。
(4)臨時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能、質量、紀律等培訓。 (5)臨時工招收后應由項目部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工資、安全、紀律、技能等方面的責權要求。
(6)臨時工的直接管理人為各班組負責人。
(7)各班組負責人必須做好對臨時工人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杜絕臨時工人員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和違反公司紀律或違法犯罪等行為。
(8)臨時工原則上不得安排其從事駕駛、控制、倉庫保管等重要工作。 (9)技術工的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或特殊執行。
(10)臨時工必須掛牌上崗,工作牌上應注明其工種,并帖照片。 (11)正式員工的《行為守則》適用于對臨時工的管理。
5.施工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含發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械司機,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質化驗工); (7)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4)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報市建委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6)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勞務管理制度 篇2
員工工作守則
1.遵守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熱愛和做好本職工作,樹立一切為用戶想的觀點。
2.努力學習專職知識和專業技術,不斷提高技術、業務能力素質。
3.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質量,按期完成施工。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動、聽從指揮、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時間,維護生產、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愛護公司財產、施工機械設備,材料及施工成果。厲行節約各項成本,維護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機關及派出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秉公辦事、堅持原則、不謀私利,以身作則、認真履行合同合約。
經營管理制度
1.勞務業務的承攬應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及公司經營業務范圍。對施工業務的合同簽訂、由總經理或授權人代表公司簽訂:
2.經營部及時做好勞務業務信息收集、分析、評價,對公司承攬的業務信息及時向經理匯批,確認后、積極開展業務承攬工作。
3.勞務業務經營洽商,應對合作方資質、資金、信譽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經濟風險。
4.勞務業務承攬應分析公司勞務人員技術、設備、工期及備用資金等能力。必要時經營部應牽頭公司勞資、經營、工程、財資等相關人員共同研究。
5.業務合同簽訂后,經營部應配合勞資部、技質部、財資部做好勞務施工的進場與合作方聯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經營部負責勞務合同的簽訂準備、簽訂工作、編號、登記、存檔、執行情況檢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經營部保管、復印傳至財資部和分管經理。
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領導的施工技術、質量管理體系;派出勞務隊伍根據規模和形式。以項目部或施工管理員及班組長組成技術質量管理小組。
2.勞務合同簽訂后,技質部應及時取回施工專項圖紙或相關施工文件資料。總工程師審閱后。項目管理人員應組織主要勞務班組進行學習。并提出圖紙自審記錄抵返工程師審核形成正式記錄并及時報施工單位做為會審內容。
3.根據勞務施工技術需要和要求,配備相應技術資料、標準圖等,做好施工技術準備工作對施工技術難度較大的項目由總工程師主持制定技術方案。
4.勞務施工班組應及時參加工程總承包單位組織的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對艾底傳達到現場作業人員.
5.施工班組認真執行行業技術規范、規程施工操作要求.對分項工程施工質量做好事前準備、事中控制、事后自檢和檢驗,保證施工質量達到規范及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
6。各種特殊工種均應持證上崗,按操作規程做好施工作業,并保證作業質量。
7.承包作業范圍為部分工程時,專項施工員(工長)應參與總承包單位工程的相關管理、并負責做好分包工程的技術、質量、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包括分項工程、隱蔽工程、技術復核、相關技術資料記錄編制、報驗各項施工登記等工作。
8.對自備或總承包單位配備的施工機械、設備等。作業班組均應在使用前試運行檢查,符合后投入使用施工材料在使用時發現異常,應及時向工程管理人員報告,并在得到明確答復后續使用。重要材料使用報告及情況,應記錄備案
9.履行總包單位對施工技術、質量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工作。發現技術或質量問題及時組織整改,且應達到質量要求。
10.技質部對施工班組作業質量管理定期自檢。重要工程或技術項目。由總工程師帶隊。并及時解決班組反饋的有關事項,做好與總承包單位的協調工作。
11.根據總包單位對承包工程質量檢查評定意見和公司自檢情況,及時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工作評定、調整和獎懲。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公司由分管副經理為領導,組成文明、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派出的勞務隊伍由項目部或施工管理員及班組長組成文明、安全生產管理小組;配合總承包單位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2。根據勞務業務規模和特點,派出施工管理員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班組長均為兼職形式班組安全員,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到生產的全過程
3.及時做好或接受總承包單位項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專職安全員及班組長應嚴格執行各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交底要求操作。
4.安全科及工程部應認真做好管理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的持證上崗等工作。提高特殊工種、技術工種人員技術和安全素質,滿足施工作業要求。
5.公司根據工程施工有關規定,結合施工作業情況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定期、不定期,常規或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促進文明安全施工。
6.派出勞務隊伍應認真接受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和檢查指導。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及時按要求組織整改。
7.施工過程中專、兼職安全員應密切注意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安全生產條件及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向總包單位項目部及公司安全科匯報、并按規定做好整改等工作。
8.公司根據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的表現,對認真執行安全規定、在現場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等安全工作表現突出的個人和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章作業(指揮)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定,且不服從管理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個人、班組、根據違章情節,給予批評、辭退或處以經濟處罰。
勞務人員管理制度
1.公司在職或聘用的`勞務人員均由公司勞資部負責管理。
2.勞務人員應將有效的身份證、各資格證書、上崗證復印件及近期一寸本人照片二份交勞資部分類登記造冊,并注明聯系電話。
3.勞務人員參與本公司勞務活動前,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務用工(個人或班組)合同,并接受公司勞務指導,遵守相關法規、規定和本公司規章制度:
4.勞資部、財資部根據勞務人員派出情況,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勞務人員
勞動保險事宜。
5.勞務人員調配使用由公司工程部和資源部根據工程需要進行合理調配,勞務人員或班組應服從公司調配,并及時進場。
6.勞務人員工資發放由公司財資部依據勞務合同有關規定,統一造冊發放。領取時應由本人或班組長統一簽名后領取。
7.勞務人員勞保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代發,個人作業工具由勞務人員自行配備或班組負責,屬于由公司或總包單位配備的勞保用品由公司負責。
8.勞務人員違反總包單位有關規定或公司勞務合同,按違約論處,并根據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派出人員管理制度
1.工程部根據承接勞務合同的需要,擬定派出管理和勞務人員計劃,并與勞資部協調后,報公司領導批準。
2.按勞務合同要求,公司派出人員的管理主要由工程項目部或專業施工員負責現場施工計劃安排、調配、分工和分配工作。
3.工程部負責對派出項目部或專業施工員的業務管理,工程項目部或專業施工員負責對各班組、特殊工種人員進行管理,作業班組長應負責各自作業人員的管理。
4.公司派出人員均應遵守行業有關規定,派出項目部或專業施工員應聽從、配合總包單位做好項目工程施工各項管理工作。
5.派出項目部或專業施工人員應根據施工情況,對作業班組做好相關技術交底,施工過程質量、安全檢查、工程報驗、工程量計算以及相關簽證等工作。每月做好管理人員考勤、上報等工作,
6.勞務作業班組應依據現行規范、標準按施工圖紙等要求,按施工質量要求組織施工,并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7.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作業班組應按有關要求組織整改,對總包單位要求有疑義的,應通過管理人員向總包單位反饋。對不服從指揮的,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公司工程部匯報、處理。
8.工程部、勞資部應定期了解、檢查、指導派出管理和勞務人員工作、生活等情況,協助派出管理人員做好施工工作。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公司機械設備均由財資部備案、勞資部管理。
2.勞資部負責建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每半年時機械設備進行一次設備使用。損耗情況檢查、登記。
3.對需要新購置設備時,有工程部根據承接要求,編制計劃報財資部,財資部根據公司設備情況,審核后報經理批準購置。
4.對應外送專業機構檢查的強制性校驗設備,勞資部應負責或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校驗檢查工作。對安裝后應檢驗。試運行的機械設備、由工程部協助項目部做好檢驗工作。
5.因工程施工需要租憑的機械設備,由工程部負責協助項目部做好機械設備的租憑工作事宜。
6.由勞務班組自行負責的小型機械設備、工具,項目部應協助勞務班組做好對機械設備的管理和使用、維護等工作。
7.機械設備應按相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安裝、調試,各部件、附件、儀表等應齊全、有效、安裝后項目部應通知總包單位組織安裝驗收。
8.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程,并按操作規程操作,對應持證上崗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做到定機、定人、定崗。
9.操作人員應按規定做好機械常規維護、并及時記錄。
11.工程完工后機械設備退場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保養或維修。 11.大型機械設備按安裝、試運行、檢驗等工作應遵從總包單位管理要求,進行安裝驗收及拆卸工作。
12.公司機械設備存放符合機械設備存放要求,對貴重設備由勞資部統一專人保管。
勞務管理制度 篇3
我公司的宗旨是:發展勞務派遣和勞動就業事業,以人為本,承擔社會責任。通過開展面向社會和企業的勞務派遣活動和就業服務,發揮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紐帶和橋梁作用,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力市場和勞務派遣活動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充分就業。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第一章組織機構
第一條、我公司各項勞務派遣活動依法進行,遵循誠信、真實、合法、公平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同時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條、我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根據《公司章程》任命總經理。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或可設監事一人。并設置財務部、管理部、業務部等負責相應事務,各部門設置負責人部長一人。
第三條、由總經理提名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
第四條、我公司實行事務會議制度,主要研究處理業務活動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務性問題。公司事務會議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第二章人事與勞動管理
第五條、我公司員工一律實行聘用制,聘用人員由總經理批準決定。
第六條、聘用人員應當依法簽訂聘勞動合同,并建立檔案。
第七條、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職業資格并取得有效執業證件。我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條件的兼職管理或勞務人員。兼職人員除工作時間較靈活外,應視同全職員工管理。
第八條、我公司員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并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我公司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滿后可以續聘,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總經理決定可以解聘或辭退:
(一)因故意或過失造成錯誤,嚴重損害我公司聲譽的;
(二)有瀆職、失職行為,使我公司蒙受較大經濟損失的,
(三)因違法亂紀或者不履行員工義務受司法機關或我公司處分或懲戒的;
(四)不服從管理,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又不服從公司安排的其他崗位的;
(五)違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責任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解聘或辭退情形的。
第十一條、我公司聘用的員工實行效益獎勵工資(或者其他的工資形式),其中行政輔助人員采取崗位定額工資形式。我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的情況和個人的工作實績、業務水平、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情況可以適當發放獎金。對工作失誤可采取一定的工資懲罰措施。具體額度由總經理審批決定。
第十二條、我公司為聘用人員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社會保障政策和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等。對于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兼職人員,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和個人意愿決定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我公司人員依法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為確保安全生產和提高員工素質,我公司定期對員工進行應有的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并另行制定較詳細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章財務與資產管理
第十五條、我公司按有法律關規定建立財務制度,采用并遵守企業會計準則,開設銀行帳戶,建立帳目和會計科目,選聘合格財會人員,規范管理財務收支。
第十六條、我公司每年度進行財務決算,決算情況提交總經理審議。我公司的財務管理情況受主管部門、資格認定機關和審計部門的監督與審計。第十七條、我公司統一收取的費用一律入帳,我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開支:
(一)勞務派遣業務活動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員的工資、參加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獎金、福利;
(三)議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更新、投入;
(四)交納稅費;
(五)其他業務活動的正常支出。
(六)利潤分配
第十八條、公司的各項開支,均應有合法的憑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銷。第十九條、我公司的資產由公司所有,任何個人不得挪用、轉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攤派應予拒絕。我公司采取積極的措施和辦法,保證公司資產的保值。
第四章勞務派遣管理
第二十條、我公司進行勞務派遣,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勞務期限、勞務收入、工傷事故處理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二十一條、我公司按照用人單位的用工條件組織招工,經考核合格后,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或協議約定,保證派遣員工在合同期限內的就業崗位和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待遇。
第二十二條、對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用工、勞務承包、聘用委托,由我公司按規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償服務費用。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費用,更不得超標準收費。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向我公司劃撥工資、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2%的工傷保險和服務費用;我公司按月發放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雙方均不得拖欠員工工資。
第二十四條、我公司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依法決定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或者接續變更。
第二十五條、我公司應當協助用人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對派遣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用人單位應為員工提供與工種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并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使用派遣員工的,應在勞動條件、強度、工時等方面與本單位同崗位職工相同對待,用人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關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需要對派遣員工進行崗位技能、管理知識培訓的,用人單位應當事先與我公司和派遣員工協商約定培訓期限、培訓期待遇和培訓費用分擔辦法。
第二十八條、我公司員工在勞務派遣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在第一時間組織救助,并將實際情況通知我公司,依照相關法規協同我公司為員工辦理工傷索賠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至公司核準登記之日起生效。
勞務管理制度 篇4
一、總經理崗位職責
1、下達公司的經營、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對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完成負第一責任。
2、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和施工設計,全面負責項目部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文明、財務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時向建設單位催要工程進度款,加快資金周轉,做好項目的成本核算,盤活資金使用,審核各項費用支出。
4、定期組織工程質量、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測活動,對查出的隱患,采取糾正與預防,防止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現。
5、組織檢查、落實公司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施工計劃、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勞動力、機械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檢查工作。
6、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調項目部負責人,合理調配人員、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強對項目部材料計劃、采購、供應、物資消耗、倉庫管理、周轉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監督。
9、掌握市場信息,不失時機地增加經營項目,擴大業務范圍,增強企業的應變和競爭能力。
10、負責貫徹執行《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勞動紀律,確保生產、工作秩序正常進行。
11、關心員工生活,積極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創造良好工作環境。
二、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對公司施工、技術、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對服務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負分管領導責任。
2、參與領導本單位的經營、生產活動,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協助實施。
3、負責公司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并督促實施。
4、負責小型設備施工安拆方案技術內容的修改和方案審批。
5、領導投標工作,負責各個項目投標方案的編報、對工程技術文件的審核工作。
6、負責對工程項目基礎、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會議。
7、負責對顧客投訴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各相關部門。
8、主持公司技術會議,研究和處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安全操作問題,參與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召集項目部負責人、生產技術負責人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三、人力資源部門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發、編號、傳送、催辦、歸檔。
2、負責公司的文件打印、復印、傳真的收發工作。
3、負責通知以公司名義召開的會議,作好會議記錄。
4、負責公司各種辦公、福利用品的采購和管理。
6、負責公司的對外接待工作。
7、負責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潔的工作環境,保持良好的對外形象,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值班。
8、認真貫徹政策、法令、法規。負責公司的人、財、物的管理工作,為項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勞務施工隊伍;對各項目部使用的勞務隊伍進行統一的管理,平衡、調配各項目部勞務隊伍的余缺。
9、負責辦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人才招聘、錄用、晉升、調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好員工勞動合同簽定、職工辭退、退休等手續。
10、負責起草公司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及獎罰條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公司員工勞動方面的事項。
11、負責執行國家規定的員工勞動保護福利方面的有關待遇,包括員工的養勞保險金的繳納;工傷、疾病待遇的確定;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各種假類批準等工作。
12、負責制定和執行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及績效考核方案。對公司員工工資及勞務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審核、控制。
13、負責對公司中層干部及管理人員的人事考核、任免,崗位能力、員工素質評審等工作。
14、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人力資源負責人崗位職責
1、熟悉公司各項工作業務環節,做好總經理的助手,及時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2、協調、配合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系。
3、對會議形成的文件下發后,及時組織檢查,了解每個文件的實際執行情況,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向總經理反映,及時協調解決。
4、定期對下發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對于在日常業務方面具有規律性的事件,經過總結、修改、完善公司管理體系。
5、負責公司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員工獎罰辦法、績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資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來賓接待的各項事務;做好本公司員工、家屬的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
五、人力資源助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發、編號、傳送、催辦、歸檔,公司的文件打印、復印、傳真的收發工作;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印章刻發、核實、補發以及繳毀工作;
2、負責公司證件年審的申報管理工作。做好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登記;建立公司人、財、物臺帳清理管理工作;
3、根據公司安排,及時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參會人員并做好會議記錄。
4、保持辦室環境清潔衛生,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務性的工作。
六、財務部門崗位責任范圍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負責組織和實施公司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
2、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要求,按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4、核算公司內部各項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虧報表。
5、厲行節約,合理安排和使用資金。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發展。
7、負責清理公司債權,督促各項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負責督促各項目部及時辦理竣工工程財務結算。
9、負責考核項目責任指標完成情況,負責考核各工程項目部責任成本完成情況。
10、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
七、會計崗位責任
1、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全、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定期檢查、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作。
八、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內部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現金、銀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2、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及時與銀行對賬,對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
3、按有關手續保管好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4、積極配合會計做好對賬、報賬以及各種賬務處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
4、會計人員定期對各自工作進行自查,保證賬簿記錄和事物、款項相符。
5、會計人員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有關部門。
6、會計人員發現賬目、賬款不相符時,應當及時向公司領導書面匯報,并請求查明原因后作出處理。
7、會計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十、項目負責人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護公司和職工的利益。加強與公司、監理之間的合作,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順利完成。
2、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所建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和安全達標,生產進度,成本控制的實施負全面責任。
3、組織相關人員編制詳細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整體工程進度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制訂安全生產和保證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組織實施和控制。
4、組織編制詳細的施工生產計劃及日、旬、月施工計劃,包括勞動力、材料、構件和機械設備的使用計劃。協調實施和有關單位洽談材料供需、租賃、勞動合同。報送公司審核,簽訂后并嚴格履行。
5、組織和管理進入項目工地的人、財、物資源,做好人力、財力、物力和機械設備的供應與協調,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在公司副總的領導下,負責組建精干高效的項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組,并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聯系和經濟往來,定期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7、嚴格執行公司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項目詳細的質量、安全體系,確保項目按公司程序有效進行,對質量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基本要求,控制要點,嚴格管理,協調運作,精心施工,確保目標的實現。
8、降低生產成本,嚴格遵守財經制度。認真做好工程簽證,統計報表的`進度款催收工作。杜絕不正當的應酬和開支,搞好廉政工作。
9、認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質量、工期、材料節約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項目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質量方針及工作指導書,嚴格實施公司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體系,確保工期、質量、安全、創立文明工地目標的實現。
2、熟悉施工圖紙,技術質量要求,材料規格。參加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及時處理設計變更洽談記錄。嚴格按施工程序和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負責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負責實施質量計劃,執行分項工程的作業指導書,作好施工記錄。
4、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處理各工種的交叉作業,宏觀調控勞動力的調配,有計劃的協調施工機械和材料等資源的進出場,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5、按相關規定督促專業施工工長填寫施工日記,核實每個任務書的實施情況,是項目部安全生產的直接領導責任人。
6、具體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7、負責做好本項目部與監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8、負責督促各施工工長向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進度計劃交底,解答班組提出的有關技術問題。做好施工檢查記錄,為施工班組創造有利的施工條件。
9、當好助手,隨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工程及相關情況,保證工程順利完成。
十二、施工員崗位職責
1、施工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做到嚴格按工程質量強制性標準、規范、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2、參加圖紙會審、隱蔽工程驗收、技術復核、設計變更簽證、中間驗收及竣工結算等,收集所有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3、認真編制生產計劃和施工方案,組織落實施工工藝、質量及安全技術措施。
4、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組織協調勞動力安排和機械設備、材料的進出場。
5、施工員應熟悉圖紙及施工規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測量、放線工作,并保證其準確性。
6、施工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及檢驗批必須依據相關的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同時交待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7、施工員應組織各班組長做好分項工程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嚴把質量關,同時配合監理工程師做好隱蔽工程的驗收。
8、認真填寫施工日志,做好整個工程施工過程的原始記錄,負責施工現場的總體部署、總平面布置。
9、對采購的材料進行核查監督,協助倉庫管理員進行倉庫材料設備管理工作。施工員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權組織不合格分項工程返工,對影響生產進度和違反生產質量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0、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用戶質量回訪工作。
十三、預算員崗位職責
1、在執行定額及法規過程中,協助公司到省、市定額造價管理部門咨詢、解答,所遇到的問題。
2、協助、參與公司的預、結算工作和投標中經濟標的計算確定工作。
3、在結算工作中協助公司做好與甲方或審計結算的造價咨詢機構的聯絡、協調工作。
4、建立、登記工程預結算臺帳。
5、負責管理有關工程預結算方面的資料及相關工作。
6、參與配合部門其它工作,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十四、測量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的定位放線、水平標高的控制,解決疑難測點及轉點的測量工作。
2、負責測量放線后的復查工作,履行簽字手續。
3、按期進行沉降觀測和構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觀測。
4、及時整理歸檔測量記錄、簡圖、文字、數據、計量等,記錄完整、清晰。
5、對儀器、量尺等計量器具定期進行送檢、維護、保養。
6、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十五、資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技術資料收、發、保管、整理、歸檔,完善借閱手續。
2、來往文件資料收發應及時登入臺帳,視文件資料的內容和性質,準確及時遞交項目負責人、業主、監理和有關部門批示。
3、對資料進行分類,建立健全各項資料管理臺帳。
5、做好資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負責將文件資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十六、試驗員崗位職責
1、按規范、規定、試驗標準進行取樣和制作試塊。
2、負責各種材料的取樣,試件制作、養護、保管。
3、及時對試件、試塊進行送檢,獲得檢驗、試驗報告。
4、作好檢驗、試驗的原始記錄、臺帳報表。
5、對計量器具、儀器、設備等定期進行送檢、維護、保養工作。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十七、材料員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材料、設備、工具的采購,租賃,領取工作。
2、提前5日將項目負責人審批的材料計劃單在市場上比價采購,并積極協調按時供應。
3、購買材料應先做市場調查。做到貨比三家,不購買假冒偽劣商品。各種產品、成品、半成品必須至少三證齊全。(出廠證明、合格證明、檢驗證)
4、購買憑證必須與貨物一致。做到當天采購憑證與財務當天結清報帳,不積壓,不拖后結算報帳日期。
5、搞好與庫房材料清點工作。當月30日前將庫房貨物清點盤存,并提供月報消耗與庫存報表。
6、深入施工現場,督促材料節約利用。了解產品的質量情況,隨時調整材料質量,確保工程質量。
7、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反映材料使用情況。匯報市場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庫管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工地和項目部對材料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為項目把好材料質量關。
2、熟悉各種材料性能和質量。對不合格產品、成品、半成品堅決不能入庫,并督促材料員更換或退貨。
3、庫房所進貨物必須建立健全臺帳,分類明確,擺放整齊,標識有序,以便發放領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與庫存盤點。不能以虛充實,弄虛作假,并將每月報表提交財務核對。
5、現場接收各類材料按實收數目入帳,杜絕虛報實收數目;杜絕接收不合格產品、成品、半成品。
6、協助試驗員做好需做復檢材料的準備工作,提供各種材料的材料合格證等。督促項目工長對材料的合理使用,減少材料浪費。
7、經常親臨施工現場,督促各分部分項工長對材料的合理使用,減少材料浪費。如發現材料浪費立即制止,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員崗位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各項安全組織措施的編制。根據工程進展隨時與工程施工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記錄。
3、組織參與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危險源和事故隱患,有權先采取措施,再報告有關領導。并積極協助對該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的處理,并簽發限時安全整改通知單。
4、認真、及時做好現場各項安全檢查、考核評定、任務單簽證工作。
5、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積極參加工傷事故調查與分析,做到實事求是,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安全生產。
7、編制相關安全資料,制定安全緊急預案。認真及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活動統計上報工作。
8、配合相關部門(安檢站、監理、業主等)對工程項目進行檢查,保證項目施工有序進行。
二十、質量檢查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各項質量管理規定及質量標準,落實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搞好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實施,全面監督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及全過程。
2、嚴格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的規定鑒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負責施工過程中質量的檢驗與審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項工程的結論。對因不負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負主要責任。
3、開工前,對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對質量通病要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對分部分項工程及工種進行質量技術交底。
4、執行合同和項目部的有關規定,組織質量檢查、評定、參與事故處理,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工程質量及檢查情況。
5、嚴格執行施工過程中的三檢制度,堅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開工前有技術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檢評,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責任班組的責任。
6、及時進行隱蔽驗收和復核,對不合規格產品按不同程度進行標識,及時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及時指導返工補修。做到不漏檢,不合格部位不隱蔽,做好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工作,對所填寫的各種數據負責。
7、依據質量檢查結果,嚴格按公司及項目部質量管理細則進行獎罰。
8、成品驗收,每道工序驗收,質檢員對各分項負有絕對表決權,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質量。
二十一、鋼筋工工長崗位職責
1、熟悉并審查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熟悉材料規格以及質量要求,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施工驗收規范組織施工。
2、參加施工圖會審、交底,并提出有關鋼筋規格、數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議,并在設計交底會中協商解決。
3、負責班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體系實施。協助安全員落實分項安全規章制度實施,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做好施工準備,搞好鋼筋翻樣工作。協助試驗員搞好各類鋼筋檢驗,試驗送檢工作。
5、熟悉有關施工規范,質量驗收標準,執行分項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根據分項工程進度需要,及時準確提出鋼筋翻樣加工單和材料計劃。
6、負責向班組進行工藝、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
7、負責施工的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組織作業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質量評定、隱蔽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
8、積累和提供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參加項目部日、周、月施工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種施工,配合質檢人員對分項工程的檢驗評比,及時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檢查情況。
10、負責有關分項工程的變更簽證工作,保證無漏項簽證,保證工程進度的順利實施,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二十二、木工工長崗位職責
1、熟悉并審核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熟悉材料規格特性以及質量要求,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要求施工。
2、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有關模板配置,支撐體系,裝飾施工等方面的意見。
3、執行公司的質量安全體系,配合安全員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做好施工準備、抄平、放線及翻樣等各項工作,排除生產操作中的障礙,為班組生產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5、熟悉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標準,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材料計劃和加工單。
6、向班組進行工藝、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并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
7、負責施工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組織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質量評定,隱患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
8、積累和提供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參加項目部周、月度施工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種施工,配合質檢人員進行檢查。
10、負責分項工程的變更簽證工作,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質量、進度、安全情況。
二十三、瓦工工長崗位職責
1、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要求組織施工;
2、負責本工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線。下達作業任務,指導操作人員施工,負責班組考勤,工程量結帳工作;
3、負責施工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組織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施工記錄、質量評定、隱蔽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填寫自檢表,報工程質量檢查員;
4、根據工程特性向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必要時應做示范操作;對施工區域的安全全面負責;
5、服從項目部的指揮和安排,相互配合、協作,按業主和監理方的要求,做好職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長崗位職責
1、負責本工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熟練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識、安全操作規定;
2、檢查作業場所的環境、安全狀況、安全防護設施等,如灌注平臺、砼運輸道等,要符合安全規定進行作業;
3、落實澆筑部位、砼方量、澆筑標號、澆筑方式、澆筑時間等;
4、負責與砼廠家的交涉,澆筑過程中發料節奏和順序;
5、配合試驗員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試塊;
6、采用砼泵輸送砼時,泵與震搗點之間負責設置聯絡信號,以防砼噴出傷人;
7、采用裝載機上料時,骨料向裝料車內傾瀉時,檢查并杜絕喂料人員站在料斗架與裝載機之間,以防被裝載機撞傷;
8、負責監督、檢查砼振搗人員的作業場所,腳手板、欄桿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可靠。下砼時,速度應緩慢,必須等吊斗停穩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臺上作業人員的現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項質量評定。配合鋼筋、模板等其它工種工種;
10、服從領導安排,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鋼筋工工長崗位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一切鋼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結構圖紙,掌握設計變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術交底;
3、督促鋼筋班長嚴格按圖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時解決出現的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若超出自己職權范疇,應向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請示處理意見;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檢查,多督促,確保質量,力爭做到一次成活;
5、每個節點完成時,組織檢查,確定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規范后,在本節點的鋼筋分項工程自檢資料上簽字確認。
6、對所屬鋼筋班組,經常進行質量意識教育和業務培訓,對常見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
7、服從施工員指揮,及時完成施工員交待的每項工作任務;
8、按照施工進度總計劃,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解決,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種,作好工序交接;
11、參加項目部會議,向班組長傳達會議精神;保持現場整潔,進場產品進行標識。
二十六、架子工長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對現場腳手架的防護設置負直接管理責任;
2、編制腳手架搭設方案,制定保證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節約措施并組織實施。施工前向班組做書面技術、安全交底記錄;
3、協助項目負責人選擇架子工隊伍,并對施工隊資質、技術水平認;
4、施工前做好各種物質準備,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計劃,嚴格控制進場料具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做好材料設備的合理收發;
5、根據進度計劃編制月、旬、周作業計劃,向班組的下達生產任務書。按期完成搭設任務滿足生產要求,按規定驗收結算;
6、嚴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標準進行管理,嚴格執行規范和工藝標準。深入現場指導施工操作,檢查施工質量,落實“崗位責任制”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專檢),做到安全、牢靠、美觀,確保搭設質量符合技術規范化的要求,認真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達到存檔要求。參加腳手架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工作,一旦發現質量問題或隱患,及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7、對架子工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經常進行教育、檢查作業環境和各種設施、設備。施工中不違章指揮,隨時制止違章作業的野蠻施工。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搞好以“活完、料凈、腳下清”為重點內容的文明施工,達到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標準的要求,爭創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選擇料具,嚴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維護各種周轉性材料,做到不丟失,不損壞,延長使用壽命,后及時退庫。制定并落實成品保護措施,達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結合工程特點,組織開展技術創新,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創新、技術攻關任務;
10、及時做好各項工程資料,達到歸檔要求;
11、完成公司領導及項目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機崗位職責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操作;
2、起重機的變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3、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經過。嚴禁用非載人起重機載運人員;
4、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起吊;
5、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6、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7、塔式機重機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
8、塔式機重機頂升作業,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9、塔式機重機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二十八、機電工工長崗位職責
1、根據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機械設備租用計劃,辦理租用事項,及時安排機械設備進出場;
2、做好機械設備安裝、使用、保養的技術交底和新機械的試運轉,并做好記錄;
3、組織機械設備安裝的驗收掛牌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確保技術狀態良好,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
5、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做好機械履歷書等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工作,準確及時填報各種報表;
6、負責施工用水、用電、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嚴格執行>、項目用電管理制度,確保用電安全;
勞務管理制度 篇5
行為控制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2、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 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報監理單位審核后備案。
勞務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每日上班前,施工單位班組負責人,必須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 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3、強化對外施人員的管理。用工手續必須齊全有效,嚴禁私招亂雇,杜絕違法用工。
勞務管理制度 篇6
總則
1、為全面加強工程分包管理,規范工程勞務分包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工期、環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業形象,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參與公司工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均應遵守本辦法。
3、工程分包的分類:
(1)專業分包: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專業工程項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發包給本企業以外的專業隊伍組織施工,工程總承包方負責監督管理。
(2)勞務分包:利用勞務隊伍的專業技術、施工優勢,作為公司施工能力的補充,將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部分工序發包給本企業以外的勞務隊伍,由分包隊伍組織勞務進行現場施工,工程總承包方負責監督管理。
4、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
第一節隊伍選擇
1、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項目部、分公司必須對分包隊伍進行嚴格考察,分包項目合同金額較大的勞務或專業分包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對分包隊伍進行資格預審,考察分包隊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動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選擇分包隊伍采取市場競爭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招標和協商議標等。采取何種方式由項目部、分公司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選擇。從中擇優選定分包隊伍。
(1)勞務分包50萬元以下,專業分包10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隊伍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勞務分包5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萬元的,專業分包100萬元及以上,不超過200萬元的,經項目部、分公司項目部考察分包隊伍并將資料報公司技術部并提出審批意見,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勞務分包100萬元及以上的,專業分包500萬元以上的,公司和項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隊伍,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公司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二節分包合同
1、工程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審查并獲得批準后方可與分包隊伍正式簽訂合同。
2、工程分包必須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的,除通過特別審批可適當延后補簽外,必須先簽合同,后允許分包隊伍進入施工。
3、專業分包還應符合工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總承包合同規定不允許分包的項目,不得分包;合同規定須經業主同意才能分包的項目,在未取得業主同意前不得分包。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質量標準不得低于總承包合同相應的要求和標準。
4、工程勞務分包必須訂立規范有效的書面分包合同。對此,公司實行批準、勞務分包合同評審和備案制度。
5、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包括以下條款(1)工程勞務分包范圍和勞務分包依據;
(2)進度控制和工期;
(3)技術和質量標準;
(4)安全文明施工及責任;
(5)合同價格;
(6)雙方職責;
(7)結算和支付;
(8)交工驗收;
(9)質量保證金(保證期);
(10)違約責任。
6、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談判、上報、簽署由項目部、分公司負責按照程序組織;分包合同格式原則上采用公司統一合同格式。
(1)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不能背離總承包合同內容。
(2)合同談判,項目部、分公司必須有分管經理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對質量、安全、環境、施工設備配置有特別要求的。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參加。
(3)分包合同起草后,項目部、分公司應及時上報工程部審批后,方可與分包隊伍正式簽定分包合同。
(4)勞務分包合同的簽字人應為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人,并且加蓋雙方單位公章。項目部、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公司法人委托人,全面負責合同履行的責任。
(5)合同是否需要公證,由簽約雙方商定。公司指定需要公證的必須公證。
(6)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部分項目由業主組織發包的,分包隊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管理,總包單位與分包隊伍必須簽訂工程分包合同。
第三節施工管理
1、對工程分包的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安全、施工環境必須進行嚴格控制。項目部、分公司對分包隊伍的工程施工實行監督式、介入式和指導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2、分包隊伍進場后,依據分包隊伍提供的主要施工人員名單核查人員是否到位,施行工人員所需證件是否齊全有效,并對所有進場施工及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備案、掛胸牌作業,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落實公司關于質量、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
3、分包隊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安全機構,配備安全人員,明確一名主管日常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分包隊伍中50人以下要設一名專職安全員,50人以上要設2名以上專職安全員。
4、專業分包隊伍應對分包項目的圖紙認真審查,提出問題,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按時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并做好記錄,報總包單位備案。
5、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分包工程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內部評審后,報總包單位審批,經監理批準后,報總包單位備案。
6、施工過程中專業分包項目發生圖紙設計缺陷或其他需變更設計的內容和原因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報監理單位,待正式批復后,方可按正式批復意見施工,嚴禁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施工。
7、分包隊伍技術人員應進行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應具體、針對性強,并報總包單位備案。
8、采取包工包料方式的,對原材料實行現場見到證取樣送檢制度,取樣時應有總包單位人員、監理人員旁站,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試驗,否則認為無效。
9、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程序,各分包單位應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再報總包單位,總包單位組織人員驗收合格后來,再上報監理單位。
10、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配備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職工。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律,履行職責,搞好工程分包施工管理。
11、項目部、分公司應對分包隊伍的下列事項進行檢查(1)分包隊伍施工資源的實際投入是否與其簽約的承諾相符;
(2)分包隊伍是否將工程分包合同進行轉讓或轉包,是否進行工程再分包;
(3)分包隊伍持有的資質證明文件的時效性;發證機關需要定期審查的,是否按期通過審查;
(4)分包隊伍承擔工程分包任務的現場組織機構和各級負責人員配置是否滿足工程施工及管理的需要;
(5)分包隊伍派入的管理和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免冠照片;按現行法規需要持證上崗的,是否持有與崗位工作相符的資格證。工程分包現場負責人是否有分包隊伍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分包隊伍限期加以彌補、改正。彌補、改正不及時而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度的,應視其嚴重違約;必要時,應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賠償損失。
12、項目部、分公司在對分包隊伍施工過程管理中除嚴格招待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外,還應對下列關鍵施工部位進行有效的控制。
(1)關鍵部位施工;
(2)基礎部位施工;
(3)需要覆蓋的隱蔽結構施工;
(4)重要的工序作業;
(5)主要工程材料、設備、施工工藝的檢驗;
(6)安全事故重點防范部位的施工;
13、為保證不降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工期進度、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的要求,項目部、分公司除應承擔起工程分包合同明確的義務和責任外,還應為分包隊伍提供較好的施工條件和工作條件,并與分包隊伍密切合作、配合,分包隊伍施工人員在技術培訓、質量安全教育、介紹和提供公司有效管理規章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
14、分包合同任務完工或合同終止后,項目部、分公司必須對分包隊伍在管理、技術、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結算等方面進行詳細的效果評價,評價結果項目部、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經營發展處,建立分包隊伍“黑名單”檔案,對在公司分包項目中有不良記錄的分包隊伍,列入分包隊伍“黑名單”,三年之內不得分包公司所承擔的工程。
第四節資料管理
1、工程分包的施工內容是工程項目的組成部分。對于工程分包施工全過程的完工驗收資料,必須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由項目部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和管理。直到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后,在工程移交的同時向業務移交。項目部、分公司,應將上述責任分解落實,并通過工程分包合同落實到分包隊伍。
2、總包單位技術安全資料負責人職責
(1)負責匯總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技術安全資料,及施工過程中的音像資料。
(2)負責監督、指導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施工隊伍按專業規定要求組卷并驗收。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2周內,將工程各分包項目的施工技術安全資料匯總、組卷,形成完整的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資料。
第五節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1、支付的條件
(1)項目部、分公司工程技術(計量)部門對已完工程量和實際工程進度已審簽字和確認;
(2)項目部、分公司、質檢部門(包括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檢驗及合格簽證。
(3)分包隊伍獲款手續與支付憑證齊備。項目部、分公司、要嚴格按支付條件控制支付。把好控制關口。缺一不可。不允許無合同或超越合同范圍結算和支付。不允許超出已完工程量或實際進度結算和支付。施工質量不合格的,不能結算和支付。
2、結算和支付方式、時間
(1)結算和支付工程進度款。結算時段一般應和工程總承包合同規定的結算時段同步,并在業主給付相應項目工程款后按分包規定期限向分包隊伍支付。
(2)完成結算和支付。在分包合同施工任務全部完成并通過完工驗收后進行。期限由分包合同規定。
(3)最終結算和支付。最終結算應在分包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并在項目部、分公司質檢部門(包括監理單位)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之后進行。
3、在每批分包款撥付之前,分包隊伍必須提供資金分配計劃,核實后方可擬撥付。項目部、分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杜絕惡意拖欠材料款及工人工資。
第六節責任追究
1、對工程勞務分包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給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帶來不良影響,給公司經濟、信譽造成損失的,給予責任人員必要的處罰和處分。
(1)不按規定審批而擅自決定立項分包的;
(2)選擇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隊伍的;
(3)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而進行工程分包的;
(4)給分包隊伍多計工程量、多結多付工程款的;
(5)不依據合同和不按程序結算和支付的;
(6)借工程分包之機、以權謀私,獲取不正當利益的。
(7)虛開工程款,通過分包隊伍得回扣的;
(8)利用職務之便,親屬謀取好處,獲取間接或直接經濟利益的;
(9)違反有關規定,有其他違法、違約和違規行為的;
第七節附則
通過公司考查的施工隊中如在施工中出現特殊情況(1)分包隊伍資金根不上工期拖延(2)質量出現大問題
(3)安全生產不安公司規定施工(4)施工現場不按有關規定整理
(5)公司按照合同給分包撥款,分包不專款專用
(6)公司對分包隊伍在現場提出問題不及時修改,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7)按公司規定時間,工作以外的外出人員出現意外事故以上7條分包隊伍出現任何1條,罰款壹萬元,5條以上,公司有權把分包隊清除,工地合同作廢。
已完成工程量等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總值的1/5結算。
勞務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員工和*****(以下簡稱“公司”)三方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上述被派遣的勞動者特指用工單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依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如實向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公司。因個人資料失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可靠,服從公司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及試用期
第五條由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低于年。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9條執行。
第六條經用工單位要求,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協商確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依據《勞動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勞務派遣人員辭職或被公司解聘,應按規定辦理檔案、辦公、財物、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如勞務派遣人員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壞,應予以賠償。
第三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定
第九條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定。
第十條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用工單位應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和安全教育培訓,并按有關政策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的,用工單位應在事發24小時內通知公司,并及時將受傷的派遣人員送往醫院治療。需要墊付醫療費用的,可由用工單位墊付。派遣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和
傷殘等級鑒定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承擔)。派遣人員的工傷待遇除由社會保險基金賠償金額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派遣人員工傷醫療期間及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應主動協作,共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用工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變更或因業務流程再造,依法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可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根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和用工單位的崗位要素進行合理核算,支付標準不低于當地(滕州市)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勞務派遣人員在醫療期內的工資標準以及女性人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工資標準按照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參照公司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按照上月考勤情況核算支付,工資的發放時間為當月的十五日,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第二十條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等,由用工單位以勞務費的形式轉帳給公司指定帳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等。
第六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假期
第二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由用工單位實施,用工單位應于每月5日前將勞務派遣人員的上月出勤情況報送公司人資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二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執行用工單位的考勤制度,按時到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二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單位將參照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以上各項規定如與公司管理規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規定適用公司內全體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3月開始執行。
勞務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第十條
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
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四)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前,應認真閱讀公司的《告知書》,并忠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十五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規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十六條
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后正式上崗。
第十七條
派遣員工參加用工單位的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組織和活動。
第十八條
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規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并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危害事項,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
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等權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
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刑事案件,所有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培訓考核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需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務培訓。
第二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根據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
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和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有關競業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六)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確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標準)。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需按派遣員工工資足額繳交。被派遣員工工資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為被派遣員工支付,也可簽訂《補充協議》后,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條
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的規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放的工資總額,我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各類社保、住房公積金后,確定實發金額,并及時發給派遣員工本人。
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或公司辦事處查詢,公司必須及時答復。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后,在次月工資造表時給予糾正。
(七)社會保險
第二十七條
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療等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上戶時間不得遲于員工的上崗時間,其他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時間,根據用工單位發放工資時間及當地各經辦機構的辦事時間,當月繳交或者次月繳交。派遣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按國家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的減員手續。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病,依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職業病防治規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后,由我公司負責發放給派遣員工。
第三十一條
派遣員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條
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行。
第三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勞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勞務公司三方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上述被派遣的勞動者特指用工單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依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如實向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公司。因個人資料失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可靠,服從公司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完成用工單位分配各項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及試用期
第五條由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低于兩年,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9條執行。
第六條經用工單位書面要求,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協商確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依據《勞動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勞務派遣人員辭職或被公司解聘,應按規定辦理檔案、辦公、財務、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僻靜主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定
第九條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定。
第十條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用工單位根據工作崗位性質,按相關政策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受傷,應按有關規定申報工傷,依法享受相關工傷待遇。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2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都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用途工作,經過公司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變更或因業務流程再造,依法以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可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
3
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由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下達回班通知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相關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八條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單位代為支付,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第六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假期
第二十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單位實施。
第二十三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4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二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執行用工單位的考勤制度,按時一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二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單位將參照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以上各項規定如與公司管理規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定適用公司內全體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各工區應建立健全外部勞務錄用制度。審查外部勞務的歷史狀況、技能證書,堅持擇優錄取、集體討論、公開錄用的原則。
第二條勞務合同的簽訂一律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合同條款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對勞務人員應等同于內部職工進行安全管理。
1.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詳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有關規定。
2.臨時工必須同職工一樣參加工區、隊、班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區應選派責任心強、懂技術、作風正派的帶工人員對勞務工進行施工管理;勞務工必須聽從帶工人員的指揮、指導。
4.帶工人員應對勞務工、臨時工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5.勞務工、臨時工不準單獨在營業線上道作業。勞務工、臨時工不按要求作業、不聽從指揮、違章蠻干,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的,同職工一樣,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各工區應及時對勞務工、臨時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安全檢查。
7.各工區要保障勞務工、臨時工的合法權益,作好他們的勞動保護工作,確保他們的人身不受傷害。勞務工、臨時工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要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及時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勞務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內勞務分包的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條項目部是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具體承擔者。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評價與考核(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勞務分包方的資質、業務范圍、人員數量及技能狀況、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參與本企業工程施工的業績和信用等),參加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負責對勞務分包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條項目部應當規范勞務用工行為,建立常態考核管理機制,形成分包方業績記錄,保持對勞務分包過程的有效控制;對惡意不履行分包協議的分包方,堅決及時清退,并報告公司禁止該分包方在本公司范圍內參與勞務分包。努力尋求與高素質專業勞務方的合作,不斷提高勞務分包施工隊伍的整體水平。
第四條項目部應對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召集人)進行相應指導,引導他們成立建筑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工商注冊,申報勞務資質,必要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
第五條公司對本單位內的勞務隊伍或富余人員,通過統一管理,逐步實行內部勞務分包公司管理模式,條件成熟時申報勞務企業法人資質。
第六條項目部對勞務分包方進行評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工程部等部門共同確認,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列入合格勞力分包方名冊。
第七條勞務分包方的選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并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確認,簽訂規范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應與總包合同相關內容保持一致,同時要保證滿足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按“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項目部應對分包方和相關勞務人員進行務工常識、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操作規范等內容的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對應持證上崗的勞務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操作證書。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定期對項目工程勞務分包情況進行檢查,對項目部的`勞務分包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條為保障勞務工人的合法權益,項目部可向勞務分包方按其所承包項目應付工程款的10%-15%提留工資支付保證金,作為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當分包工程竣工或年終結算時,如勞務分包方未拖欠勞務工人工資,項目部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分包單位。
第十一條因勞務分包方拖欠勞務工人工資及由此引發工人集訪,處理不當而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項目部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勞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勞務管理制度09-10
勞務管理制度【優秀】11-27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06-19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07-02
(優秀)勞務派遣管理制度01-29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06-03
[優秀]勞務用工管理制度10-07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熱】01-29
勞務工管理制度10-15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經典【13篇】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