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
一、指導思想
20xx年我校教師培訓工作結合長春市及綠園區相關工作布署,堅持注重實效、聯系實際、立足校本的原則,充分發揮校本培訓的功能和優勢,營造有利教師終生教育和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造就師德修養高、業務素質精、教學技能全、教學基本功過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適應新時期新課程改革需求的教師隊伍。
二、培訓目標
1.面向全體教師,全員參與培訓,強化教師“終身學習”的意識。
2.圍繞辦學目標和特色開展校本培訓,注重培訓教師的科技知識和技能,提高科學素養,建一支能適應學校辦學特色需要的教師隊伍。
3.推動教師專業化發展,鼓勵教師多能發展。促進教師專業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向科研型、學者型過渡。
4.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建設。發揮骨干教師的輻射、引領作用,提升青年教師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反思型、研究型教師的數量逐步增多、質量逐步提高,骨干比例增大、層次提高。
5.實現教師整體素質和學校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提高的目的。
三、培訓原則
1.堅持以校為本的原則,即從學校的實際出發,以學校發展為本,立足自己,實現培訓后能提高素質,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教師的實際出發,幫助教師有層次地確定自己的.發展目標,學校目標中要體現差異性,有利調動教師積極性,使他們主動參與,自我創新。
2.堅持“教、學、研”一體化原則,把培訓落到實處,把培訓的結果顯現在教育教學工作實踐中。
四、培訓內容
在參加綠園區統一組織的教師培訓的同時,我校積極開展以提高教師整體素質、促進教師專業化水平提高為宗旨的校本培訓。
1.業務培訓
以課題研究為抓手,培養德育、教學、行政管理三支科研隊伍,組織教師學習現代化教育科研理論,指導教師掌握一般的科研方法,增強教師的科研意識,提高教師的科研能力,培養教師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引領教師真正走進教師專業型發展學校。本學期我校將繼續實施“長春市八十七中學人文素養拓展計劃”,通過整合學校和社會的文化藝術資源,構建“閱讀系列”“研討系列”“培訓系列”“觀摩欣賞系列”,進行相關的實踐研究,幫助老師提升師德修養和育人水平。
根據教師實際需要和學科教學的特點、要求,進一步組織教師學習心理學、教育學、現代教育理論,使教師能用理論指導教育教學行為,以學科研究為主要形式,鞏固、拓寬專業基礎知識,使所有教師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并為老師創造必要的條件,進一步提高學歷層次,不斷豐富和更新學科知識,以扎實的專業知識,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根據教師職業基本功和專業基本功要求,開展教學實踐和技能培訓,繼續開展“過四關,爭四杯”活動,把課堂作為主要陣地,改革教學方法,優化課堂結構,提高課堂效益。加強現代信息技術知識的培訓和運用,提高教學技能。積極引導教師,運用教學理論,對教學問題進行實踐、研究、反思、總結,對教育信息進行收集、處理、共享,使教師教育教學行為體現明確性、示范性、參與性和有效性。
結合綠園區教師培訓工作的部署,實施“四個一”工程。即每人每年讀一本教育理論專著,上一節研討課,評一節課,寫一篇有質量的教育敘事。通過“四個一”工程的實施,促進教師教學水平的提高。
2.自身提高
充分發揮教師自身主體創造性、能動性和資源優勢,引導教師低起點、小科研,從身邊發生的教育教學問題和現象進行研討,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研究活動,特別注重平時研究,堅持教研結合。提倡寫自學讀書筆記、教育教學隨筆、撰寫教育敘事、教育教學反思、研討交流報告等,并要求教師在建立專業發展博客,加入學校博客圈,及時把學習心得上傳到博客,和大家交流共享。
3.骨干引領
加強我校骨干教師的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科研帶動作用,為我校創建名牌學科、名牌教師打好科研基礎。目前我校有省級骨干教師7人,市級骨干教師25人,市級科研骨干教師9人,區級骨干教師55人,區級科研骨干教師18人,希望通過對他們給任務、壓擔子、搭臺子,使他們得到鍛煉,同時通過各級骨干的帶動作用,促進的年輕教師提高自身的發展和業務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本年度,配合區培訓部,對第四批區骨干教師進行培訓不少于100學時,其中理論學習60學時,實踐活動訓練40學時,內容為教學設計評比、說課、骨干教師。并對加強骨干教師的過程管理,建立跟蹤考核檔案。
4、新教師上崗培訓
開學初對新教師進行培訓,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相結合,并為新教師配好師父,加強師徒傳幫帶的作用,切實提高新教師的業務能力,盡快適應新的崗位工作。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員工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處和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臺燈、電爐、電燙斗、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并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確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條學校統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一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定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3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生產安全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防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制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電焊工、電工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四條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并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一、學校安全關系師生終身,關系家家幸福,關系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后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志。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范。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于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于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況及時報警。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養老機構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縣XX養老服務中心各類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三、職責
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職責:
1、負責養老機構安全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結合養老機構實際,組織編寫安全培訓教育學習材料;
4、負責新入養老機構員工的養老機構級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工作;
5、指導、督促、檢查各類各級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6、利用事故,對職工進行現場特殊安全教育。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開展多種形式日常安全教育;
2、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3、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管理;
4、參與制訂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
5、利用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6總結、交流安全培訓教育經驗。
財務部職責:
1、財務部負責安全培訓教育資金的管理。
四、管理程序
1、安全教育是養老機構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養老機構員工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安全重要措施,是養老機構安全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2、培訓教育原則:堅持“強制培訓、崗位培訓、經常教育、廣泛宣傳”的原則,對員工實行正規培訓。
3、培訓計劃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訓計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培訓計劃組織培訓。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監督檢查培訓情況,年底應做培訓情況總結。
4、形式和內容
(1)、新員工入職崗前安全教育:實行新員工入職崗前安全教育。對新進養老機構的職工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養老機構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電工,這些人員都是需要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養老機構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3)、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企業負責人是養老機構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養老機構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養老機構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4)、其它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負責人都是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養老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由養老機構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5、其他安全教育:
(1)、養老機構定期組織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使員工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
(2)、養老機構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6、安全培訓教育標準及要求
單位負責人:
(1)熟悉養老機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2)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
了解養老機構生產技術知識;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3)掌握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能及時組織員工避災脫險。
(4)熟悉工作玚所避災路線;
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各種應急設施。
特種作業人員:
(1)了解養老機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杜絕“三違”現象。
(2)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掌握《安全操作規程》等對本崗位在安全方面的規定。
(3)熟悉本崗位的操作、檢測、安全技術,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
工作人員:
(1)了解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杜絕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2)掌握本養老機構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崗位生產技術知識。
(3)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熟悉工作場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
7、處罰:養老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相關人員給予處罰。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培訓管理部門為安全保衛部,其它各職能部門和車間參與。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員、車間操作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結合”的十六字方針。
第五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第二章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六條、公司安全生產的主管副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須經過國家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的相關培訓,取得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證書。第七條、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包括部門的經理、副經理、主管,車間的`主任、副主任等)的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在地方安監部門的指導下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第八條、車間帶班長、調度、班組長一級的培訓,由車間自行組織。由車間主任、安全員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并做好記錄。
第九條、普通員工進廠后的安全培訓,執行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由車間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附表一),交回安保部留存備查。
第三章安全培訓教育規定
第十條、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門要制訂年度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并協調設備廠家、相關培訓機構、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等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對新入廠員工,實行廠、車間(部門、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并組織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操作。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一)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
(二)車間(部門、工段)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車間(部門、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本崗位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和注意事項;本崗位所需穿戴的勞動保護用品等。
人力資源部培訓組負責組織新員工廠級安全培訓和考試;新員工分到車間后,由車間組織車間級安全培訓和考試;分到各班組后,由班組組織班組級安全培訓和考試。
《三級教育卡》為公司統一制式,各車間(部門、工段)組織新入廠員工按照要求項目填寫完畢,并經受訓人簽字后,交付安保部留存備查。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在調整了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部門、工段)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培訓由新上崗位所在車間(部門、工段)負責組織。
第十三條、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修改或制訂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上墻第十四條、特殊工種的培訓:諸如叉車司機、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起重設備操作人員、危險化學品操作人員等,屬于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要經過國家安監部門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崗前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操作。
按照國家規定,每隔1—2年要對特殊工種的上崗資格證書進行復審,由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上崗資格證書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接受安全再教育。
特殊工種的培訓取證和復審工作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
第十五條、公司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要對在崗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培訓。經常性安全生產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條、做好各種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記錄主要內容:培訓名稱、內容、時間、培訓人員簽到等情況(附表二)。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十七條、公司不能向員工個人收取安全生產培訓費用,公司不得克扣本單位其他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期間的工資、獎金等經濟收入。
第十八條、公司內部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參加特殊工種培訓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培訓后取得的上崗資格證書由安保部保管,員工可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資格證書的復印件。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離崗后,不得將其上崗資格證書一并帶走;如需要帶走的,須支付相應培訓費用,具體規定見《證件管理規定》。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6
一、目的為了讓全體員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同煤天建鋼鐵有限公司范圍內的公司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上崗資格、安全培訓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動等相關工作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批準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批準安全培訓教育經費。
2、安全處負責落實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檢查和監督各部門安全培訓教育落實情況,負責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3、人力資源處負責組織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建立公司全體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負責公司全體員工上崗資格把關工作,并負責編制公司一級年度培訓計劃。
4、保衛處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然后發給參觀證。
5、各單位負責提出本單位各崗位上崗資格條件及和危險源識別培訓要求,提出并組織實施本單位人員的年度培訓計劃,負責實施部門和班組安全培訓和班組安全活動。
五、工作程序
(一)管理人員培訓教育
1、公司主要負責人(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安全處長、各相關廠處主要負責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上述人員發生變化時,安全處要及時安排參加大同市安全生產培訓中心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在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2、人力資源處要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安全處負責實施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二)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1、公司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和基本功訓練,并經考核合格,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3、從事危險化學品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山西省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從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大同市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4、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安全處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安全處組織的考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從業人員,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三)新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公司對新招聘錄用的從業人員,除了按照規定需要參加政府主管
部門組織的培訓教育考核外,必須進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1、公司級由人力資源處組織,安全處負責實施,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有關的法律、法規;
(2)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有關事故案例等。
2、部門(車間)級安全培訓教育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部門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本車間安全生產特點;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班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
(2)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確使用方法;
(3)崗位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4、新從業人員三級培訓教育,每一級培訓考試結束,均要填寫員工教育卡,人力資源處依據教育卡和培訓實習期間考核情況辦理轉證手續。
5、現有員工的'培訓
a 人力資源處按照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安排,組織實施培訓。
b 各單位按照本單位的《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培訓。
c 在每次培訓前,培訓責任部門/人員擬訂《培訓實施計劃》,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關部門或人員;
d《培訓實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Ⅰ培訓具體日期
Ⅱ培訓項目名稱
Ⅲ培訓教師
Ⅳ培訓對象
Ⅴ培訓內容和適用的教材
Ⅵ 培訓考核的方式
e 每次公司或各單位內部組織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名。培訓遲到或不來的員工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考核。
f 對須進行考試的培訓項目,由培訓責任部門安排人員對考核結果進行評分;
g 每次培訓結束后,培訓責任單位應將《培訓實施計劃》、《培訓簽到表》、考試記錄(包括考試卷)整理歸檔。
6、轉崗員工的培訓
a 對調換崗位的員工,由各單位負責崗位培訓。
b 各單位培訓部門、人員按轉崗人員《員工崗位資格和培訓要求》中的二、三級培訓要求進行培訓。
(四)員工培訓檔案的建立
1、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建立公司員工的培訓檔案, 在培訓檔案中記錄每次培訓的結果,包括:
a 崗位名稱
b 培訓日期
c 培訓項目名稱
d 培訓考核結果
2、各單位培訓部門負責建立本單位員工的培訓檔案, 并在檔案中記錄上一條中規定的內容。
(五)培訓記錄的保存
1、公司人力資源處保存公司一級培訓的記錄。
2、各單位培訓部門負責保存二級、三級培訓的記錄、并定期歸 檔。
3、培訓記錄包括:
a 年度培訓教育計劃
b 員工培訓登記表
c 培訓考核記錄(包括資格證書、試卷)
(六)其它人員培訓教育
1、從業人員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部門(車間)、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2、保衛處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3、安全處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
(七)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門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組每月最少二次組織開展安全日活動,做好基本功訓練。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安全日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公司管理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安全日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2、公司安全處或各部門負責人應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安全日活動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
3、組織開展安全日活動要填寫安全日活動記錄表,參加的人員要求簽名,安全日活動主要內容包括:
(1)學習國家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反習慣性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和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動。
(六)培訓教育管理
1、人力資源處應經常征求安全處、各部門及員工意見并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的規定及崗位需要,制定適宜的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
2、各部門應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制定、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3、安全處應配合人力資源處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定期組織培訓教育,建立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
4、各安全培訓教育的責任人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培訓教育,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時,人力資源處應記錄變更情況。
6、人力資源處應收集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的意見,并會同安全處分析評估反饋意見,及時調整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7、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8、企業應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
六、說明
本制度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有制度同時廢止。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7
第一節 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培訓的任務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務院頒布的《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布的《煤炭安全規程》,有計劃地對井下作業人員及新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建設一支合格的員工隊伍。
2、安全培訓中心的培訓目標是:通過安全技術業務培訓,使學員掌握本工種應知技術理論和應會的實際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素質。根據安全生產特點,舉辦各特殊工種的人員安全培訓班,確保安全生產。
3、安全技術培訓必須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針,根據礦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積極組織實施安全技術培訓,并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4、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兼職教學人員,并做到計劃、大綱、教材、場地、教學設備和教學經費的落實。
5、安全技術培訓的工作計劃、培訓計劃、經費計劃、組織教師開展教研活動、編寫補充教材、總結辦學和教學先進經驗等,都要提交中心領導及業務部門審核批準。
6、專、兼職教師要具備現場工作經驗,有初級及其以上的技術職稱,能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決定: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嚴以律己,做學員的表率:要積極參加教研活動,交流教學經驗。
7、教師是辦好安全培訓的骨干力量。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努力為他們創造好的教學工作條件,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專、兼職教師要根據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備好課、寫好教案,明確教學目的和要求。
9、專、兼職教師要如期完成教學任務,定期下礦實習調研。
10、學員要努力學習安全技術培訓知識,遵守國家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尊敬教師,團結同學,圓滿完成安全技術培訓任務。
11、學員從報道之日起到結業之日止,執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時間,嚴格進行考勤,培訓結束后,要將每個學員的出勤、學習情況反饋給學員所在單位。
12、對品學兼優的學員,授以“優秀學員”的稱號:對違犯紀律的學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按規定給予處分:對結業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頒發相關證書。
第二節 教學管理制度
1、各教師進行的教研活動,要由各教師親自填寫有關統計表,并及時交有關人員保存。
2、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各項公開教學所進行的聽課活動(包括領導),都要有聽課人聽課筆記。聽課結束,由培訓中心主任交有關人員負責保管。
3、對教師各課教案情況,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檢查抽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4、各班點名冊,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領交,并匯總填表存檔保管。
5、各工作項目的資料,按項目建檔管理,根據資料的性質做好長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節 培訓教師管理制度
一、調課與代課
1、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無正當理由不準調課、調教師。
2、教師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況需要調課時,要提前一天報安培中心。
二、備課
1、教師應在上課前一周備好課。
2、教師備課必須做到:
(1)鉆研教學大綱,弄清教學目的.與要求,注重教學效果,突出針對性、時效性和實用性。
(2)鉆研教材,確定重點和難點,把握好深淺程度和詳略尺度。了解學員的知識基礎和思想情況,使教學具有針對性。
(3)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注意運用多種直觀教學形式,深入淺出,通俗易懂。
(4)教師在備好課的基礎上要精心設計教學程序,填寫教案。
(5)教案以兩課時為單位,內容包括:授課時間、班別、課題、教學內容等項目。
三、上課
1、目的明確:課堂活動緊密圍繞教學目的,突出重點,講清難點,抓好關鍵。
2、內容正確:講授內容要科學準確,注意知識間的聯系和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3、方法得當:選擇和運用教學方法要結合成人的特點,并善于調動學員積極性,增加吸引力。
4、語言清晰:講課要通俗、生動,要講普通話,聲音宏亮,速度適中,富于表現力。
5、組織教學有序:課堂講程要由計劃性,講解、演示、板書安排妥當,課堂氣氛始終既活躍協調又嚴肅認真。
第四節 課堂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課堂教學質量和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師課堂規則
1、教師要根據教學計劃、大綱和培訓對象,認真寫好教案,備好課,講好課,做好上課一切準備。
2、教師要按時上、下課,不遲到、早退,不連續講課,不提前下課。
3、教師熱情輔導,認真批改作業,善于同學員溝通與交流,及時解答學員的問題。
4、教師要維持好課堂紀律,做到嚴而不死,或而不亂。
5、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衣冠整潔,言傳身教,舉止大方。
6、教師要認真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五節 學員考核管理制度
1、培訓學員必須自覺遵守安全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法律法規,爭做文明學員。
2、各單位要按計劃,按要求準時派送培訓對象,不準冒名頂替培訓,不準重復培訓,查出者除取消個人培訓資格外,還將對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學員考核分培訓考試和日常考核兩種,兩項成績均合格者,統一頒發或審驗《操作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
4、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處理,培訓期間嚴禁曠課,曠課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并扣本礦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訓態度,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努力鉆研本工種專業知識,完滿完成培訓學習任務。
6、學員培訓期間不得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必須經有關單位同意,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批準方可。請假時間超過培訓課時數20%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
7、嚴禁在教室內吸煙,嚴禁培訓期間飲酒,違者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培訓資格。
8、尊敬老師,相互團結,關心集體,愛護公物。
9、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物,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10、培訓結束時將對學員進行嚴格的考核和鑒定,不合格者繼續參加下期培訓。補訓期間單位停發本人工資獎金,費用由學員自己承擔。
第六節 學員成績考試及補考制度
一、考試與計分
1、學員培訓結束,按教學計劃要求,組織結業考試。
2、結業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經有關部門統一命題,監考、閱卷。
3、結業考試實行百分制。
二、成績考核
1、學員培訓考核分理論考試和日常考核兩種。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者,均視為培訓不合格。
2、理論考試以100分為基礎,等于或大于60分為合格,否則均不合格。
3、學員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紀律,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者及曠課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訓資格。
4、學員培訓期間不準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時間不得超過培訓課時數20%,否則取消培訓資格。
三、成績評定及補考
1、理論考試及日常考核以及實習考核均合格者,由相關部門統一發放或審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
2、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參加下期同類培訓的考試,補考不合格者自費參加同類培訓,否則建議調離原崗位工種。
第七節 學員學籍檔案管理制度
一、培訓學員報到
1、學員報到時需執安全培訓中心名單及證明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
2、到本工種班級登記,進行考勤注冊。
3、新學員報到須及時領取并正確填寫《學員登記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訓、復訓和取消培訓資格
1、初訓學員必須按照學員報到細則進行注冊。
2、學員復訓必須持有效證件(操作資格證、安全資格證),方可參加培訓。
3、為避免學員重復培訓,一人多證的情況發生,學員報到進行注冊后,班主任及時調閱檔案,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應勸其退本次培訓班。
4、學員應違紀取消培訓資格者,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領導并反饋至該礦安全教育室。
三、培訓結束
1、培訓結束后,班主任應及時將培訓成績及發證登記表反饋至學員單位。
2、班主任收回《學員登記表》,并及時對該學員進行培訓鑒定。
3、學員成績判出后班主任應及時填寫成績表、驗證表,并為合格學員辦理相應證件。
4、培訓工作結束后,班主任應將學員登記表、跟蹤調查卡、成績表等交至檔案室存檔。
第八節 學員考勤制度
1、學員自習、實習等活動均由班主任進行認真、準確考勤。
2、學員因特殊情況請假時須辦理請假手續,無特殊情況下不準補假或捎假,請假期滿返校后,要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員請假半天者班主任批準即可,兩天以內經培訓中心領導批準,超過三天以上者,本單位領導同意,安全技術培訓中心領導批準方可。
4、預備鈴響后班主任點名,上課鈴響后15分鐘之內進入教室為遲到,超過15分鐘進入教室為曠課:下課鈴響前15分鐘離開教室者為早退,離開教室超過15分鐘為曠課,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處理,遲到一次罰款10元。
5、學員培訓期間嚴禁曠課,曠課超過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訓資格。
第九節 培訓學員跟蹤調查制度
1、學員復訓結束后,班主任要及時發放《學員跟蹤調查卡》
2、《學員跟蹤調查卡》經學員認真填寫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隊,由所在科隊負責人填寫調查內容,并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交至安全培訓中心。
3、《培訓學員跟蹤調查卡》在培訓結束兩周后,各單位負責反饋至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4、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要對反饋回的情況進行總結,將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歸類存檔,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節 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專業人員對教室進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項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學為原則,對所有設備實行定置管理擺放整齊。
3、使用教室原則上應按《安培中心現場教學安排表》進行,臨時使用時需提前向分管員提出申請,由培訓中心統一安排,持“實驗通知單”向管理人員聯系使用。
4、教室內嚴禁吸煙、嚴禁進行娛樂活動。
5、學員進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課程結束后,要有秩序的離開教室。
6、管理人員還做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責任心,發現各種隱患、問題及時上報處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電教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保證教學任務落實。
(2)對每次教學進行認真登記,并記錄設備、儀器使用情況。
(3)定時清掃室內環境,保持室內整齊清潔。
第十一節 學員管理制度
1、培訓班按組班方式編制。
2、培訓學員應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脫課,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3、遵守課堂紀律、不交頭接耳,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嚴禁在教室內抽煙,嚴禁酒后上課。
5、保持教室整潔、不亂丟、不亂吐、亂畫。
6、全體學生都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節 學員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1、培訓學員必須自覺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學員。
2、凡參加培訓學員必須按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學習,不得無故不參加培訓。培訓期間,不遲到早退、不中途脫課,如返現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曠課處理。培訓期間設點名冊,出勤情況統一報所在單位,嚴禁曠課,曠課者取消培訓資格。
3、學員培訓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需經本單位(部門)同意,培訓中心班主任及領導批準方向。學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培訓課時數20%,否則取消培訓資格。
4、嚴禁在教室內吸煙,嚴禁酒后上課,如違犯者,勸其離開教學區,并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5、尊敬教師、相互團結、關心集體、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嚴禁打架斗毆,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嚴重犯規者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
6、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如有違者每次罰款5元。
7、學員培訓結束,按教學要求,組織結業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令其自學或繼續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由有關部門簽發合格證。
8、嚴禁到生產廠區走動,違者罰款20元。嚴禁到生產廠區走動,違者罰款20元。
第十三節 教師管理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專、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規范的安全培訓運行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師條件:
1、二年以上現場工作經驗。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屬職業的技術人員。
3、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安排,工作認真負責。
4、掌握新培訓工種的安全理論知識,熟悉掌握安全技術操作技能,5、有一定的教學經驗,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二、教師專業分類
1、采礦安全
2、機電安裝
3、通風
4、運輸
5、其他
三、教師的職責要求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愛崗敬業,熟悉業務,勝任本職工作。
2、按照教學內容制定的教學計劃,包括課時安排、進度、教學措施。每節課前做好備課準備。沒有現成教材、內容時,要編寫講義寫出教案。
3、刻苦鉆研教材,認真備課。知道幫助學員解答學習中的問題,做到有布置,有檢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則、按時上課、完成教學任務,不無故缺課,啟發和調動學員的學習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5、認真加強自身業務建設,經常征求學員意見,學習其他教師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新的科學知識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協助領導改進工作。
第十四節 考試紀律
1、學員自備考試用具,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按指定位置就坐,準備考試。
2、學員不得遲到或無故缺考,開考30分鐘后進入考場的,不得再進入,并以自動棄考論處,場內考生30分鐘內不準離開考場。
3、學員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如已帶入考場,必須交放于講臺,考完后帶出。
4、學員不得中途離場,一旦離場,則以交卷處理。
5、學員在考試要尊重監考人員,聽從監考人員的指揮,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傳遞夾帶、相互作弊,對有作弊行為的考生,監考教師可予以警告,警告無效者,有權宣布其試卷作廢并在考場情況表中作出記錄。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罵行為的,監考教師應將情況記入考場情況表,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6、學員在考場答卷,使用統一規定的工具圓珠筆或鋼筆(蘭、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標記,一經發現試卷作廢。
7、學員在考試答卷、檢查無誤后,將試卷整好,交給監考教師方可離開考場,學員一旦交卷,不準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與未交卷的學員交頭接耳,否則以作弊論處。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8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展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根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展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展滅火演習特地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嫻熟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專兼職消防治理人員、消防掌握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急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需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綻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依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展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9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組織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后,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四、安全檢查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后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并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后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六、安全應急預案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準。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是企業安全生產和質量創優的基礎工作。為增強安全質量意識,提高安全質量管理水平,規范安全質量教育培訓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
公司工程部會同辦公室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對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四條
各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負責本單位員工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五條
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要求,結合建設工程、運營、物業經營等項目的特點安排培訓。
第六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由相關主管部門實施。
第七條
發生安全質量事故和事件,各單位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條
各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結合業務特點,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第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部應進行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質量管理人員、調崗人員、復崗人員及借調人員等。
第十條
運營公司應進行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運營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質量管理人員、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四新”操作人員、調崗人員、復崗人員及借調人員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種類及要求
第十一條
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取得安全資格(合格)證書,并按時參加復審。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辦公室會同公司工程部組織實施,考試合格方可任職。
第十二條
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部門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電工、信號工、起重工、及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按規定持證上崗,還應進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第十四條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施工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質量教育。
第十五條
調崗、復崗、借調人員的教育培訓。
一、調崗人員進行部門級、崗位級兩級培訓,如為同部門調崗只需進行崗位級一級培訓。
二、復崗人員待崗三個月以內進行部門級、崗位級兩級培訓,待崗三個月以上重新進行三級教育。
三、借調人員培訓同調崗人員。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訓形式和內容
第十六條
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員工或調換工種的員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一級)
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職業衛生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應部門。
二、部門級安全教育(二級)
由部門主管及兼職安全員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部門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本部門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三、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消防安全知識,主要生產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其預防和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識。
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批準項目范圍內的工作。
第十八條
特定情況下的適時教育
一、季節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氣及汛期施工;
二、節假日前后;
三、工作對象改變;
四、工種交換;
五、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六、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第十九條
主要負責人的培訓教育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質量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條
管理人員的培訓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質量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專業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質量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在做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安全質量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消防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具體形式如下:
一、施工現場(重要設備房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
二、舉辦安全質量管理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
三、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
四、印發安全質量簡報、通報等,辦安全質量管理黑板報、宣傳欄。
五、張掛安全質量宣傳畫、標志和標語口號。
六、舉辦安全質量知識競賽、放映安全質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條
班前安全活動
一、上崗交底。交當天的作業環境、氣候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種的配合等。
二、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第二十三條
其他教育培訓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體相應資質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機構;
二、組織專家講座;
三、組織安全質量觀摩活動;
四、組織相關考察活動;
五、實際演練和現場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第二十五條
其他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負責組織進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應由工程部門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抵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工程部負責制訂、解釋、修訂。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1
為了樹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做好對生產一線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根據車間實際生產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培訓內容如下:
一、 根據車間實際需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培訓需求計劃》,依據培訓計劃內容,按時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
二、 培訓內容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品質、異物管理為主。
三、 培訓過程中有針對性的對不同區域員工進行培訓講解,對關鍵、特殊崗位員工進行重點培訓。
四、 填寫《培訓記錄》,做好《培訓統計表》及《培訓檢查》記錄。
五、 培訓過程中,員工按照主講教師要求將培訓簽到表填寫完整。
六、 要求參加培訓,但無故缺席未按時參加培訓的員工,將姓名登記入冊,上報當班主管進行批評教育,由主管進行相關的培訓。做到不逃訓、不漏訓,人人接受培訓教育,提高生產質量及自身素質。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2
為提高中心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中心經營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運行;保障中心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全體正式員工。
行政部負責此方案的制定、解釋、培訓,各部門協助行政部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設備,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后,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通過專人設置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通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8、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10、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11、為保護中心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10、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13、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14、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15、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17、員工盜竊中心財物,依據中心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3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機構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準把學員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員無故缺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員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負責人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員課間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員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得將學員趕出教室、機構。
2、教育學員遵守機構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檢查我機構附近的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機構財產和全體職工及學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2、消防負責人應定期對機構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維修、安裝、裝修、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有專人專業電工施工,嚴格
4、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意挪動和損壞。對違紀者要追究責任。
5、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任報警及積極參與滅火救災工作。
6、職工和學員不得在工作場地、宿舍等處隨意安裝電器插座、拉線或使用電器設備。
五、學員安全管理制度
1、學員應按時由家長接送到機構、離開機構,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家長未能按時接送,學員在上學、放學途中所發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2、輔導老師必須向學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微課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學員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機構。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4、學員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5、教師里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環境衛生。
6、學員如有特殊病史,應向老師報告,不得隱瞞。
7、在輔導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8、學員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機構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9、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器設備。學員不得在校內抽煙、玩火。嚴禁學員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構。
10、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機構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員家長來機構要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1、在學習期間不要隨便走出培訓班,遇有急事應向老師說明。如果擅自離開造成不良后果由學員及家長自負責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機構。禁止帶社會人員來班級,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12、學員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不準隨便搬動課桌、椅子。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組織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學校的運行機制,校長、教師等各員工的'崗位職責。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員工工作紀律,保密、會議等規定。
第三章教學管理制度:教學管理原則、培訓資料及教學計劃管理、教師上課要求等規定。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執行要求。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也可以稱為員工管理制度,內容包括:員工招聘管理,工作時間和福利保障,考勤規定,休假規定,辭職、辭退和離職管理。
第六章教師管理制度:也可稱為教師培訓考核制度,內容包括:教學工作規范,教師培訓及考核規定。
第七章學員管理制度:學習紀律,實習規定,學員考勤和請假規定,學員投訴管理。
第八章檔案管理制度:檔案管理方式,檔案的內容,檔案保管要求等規定。
第九章資產、財務管理及學雜費存取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資產及財務管理方式,收入管理,成本費用管理,會計核算管理,學雜費存取專用賬戶管理,財務管理紀律。第十章招生、收費和退費管理制度:招生、收費、退費的具體規定。
第十一章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設備設施的采購、使用、維護、檢查規定。
第十二章信息公開制度:也可稱為校務公開制度,內容包括:信息公開的原則、內容,公開方式、時間以及信息反饋等規定。
第十三章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責任區劃分、衛生標準和清掃頻率、衛生檢查和考核等規定。
第十四章考核鑒定管理制度:考核鑒定組織管理,準考證管理,試卷管理,考場管理,考務人員管理,監考和考評管理。
安全管理培訓管理制度15
一、人員定義: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定義: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二、人員職責
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員: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四條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并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九條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運輸單位和使用危險物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單位(以下簡稱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3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3‰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從事作業的,勞務派遣人員應當計入該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人數。
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聯系: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務待遇: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支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并保證其開展工作應當具備的條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待遇應當高于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制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享受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書面告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
三、安全培訓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四、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國家《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這是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盡義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對貫徹《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從培訓的人員、方式、內容等方面,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其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及轄區內中央管理的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五、各類人員的培訓要求
主要負責人: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安全管理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特種作業人員: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提交相關材料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其他從業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除三項崗位人員以外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分為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調崗和離崗后上崗人員培訓、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調崗和離崗再上崗人員培訓: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后,由于崗位工作特點、要求不同,應重新進行新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離開崗位后,重新上崗作業應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由于工作性質不同,離開崗位時間,國家不能做出統一規定,應按照行業規定或者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制定。原則上,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較大、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時間間隔應短一些,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后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連續在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安全考試和專題安全教育培訓三個方面。
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以車間、班組為單位組織開展,重點是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培訓,安全生產規章制定的學習培訓,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辨識培訓,事故案例教育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根據行業或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不同而各具特色。(例:我國電力行業有班前、班后會制度,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在布置當天工作任務同時,開展作業前安全風險分析,制訂預控措施,明確工作的監護人等等;工作結束后,對當天作業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點評等等。安全日活動,即每周必須安排半天的時間統一由班組或車間組織安全學習培訓,企業的領導、職能部門的領導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深入班組參加活動)
定期安全考試,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定期安全工作規程、規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學習和培訓,學習培訓的方式較為靈活,但考試統一組織。定期安全考試不合格者,應下崗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專題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針對某一具體問題進行專門的培訓工作。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針對性強,效果比較突出。通過開展的內容有:三新安全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培訓、事故案例培訓、安全知識競賽比武等。
六、相關處罰條款:
《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
(三)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四)未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關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的,應當視為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并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
(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未支付工資并承擔安全培訓費用的。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告知其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三)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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