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住宿生管理規定
住宿生管理規定1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創造一個文明、舒適、安全、整潔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后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后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后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后,還繼續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并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準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后,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并惡語傷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住宿生管理規定2
新學年開學以來,學校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在此感謝各位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全面地發展,也為了學校更好地發展,學校會及時與各位家長做好溝通,同時也希望家長多與我們聯系、反饋情況。現將“住宿生周末管理規定”說明如下,望家長配合:
1. 周末不需在學校留宿的住宿生,周五19:00前必須離校,周日19:00前抵校參加晚修。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周日晚修的,請按要求辦好請假手續。請家長或監護人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 家在外地,周末若需在學校長期留宿的,必須遵循以下留宿報名程序及要求:
(1)由學生本人在學期初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和家長簽名并附上家長的有效聯系電話,交班主任后由年級組審核。
(2)周末長期在校留宿的住宿生,學期內不可私自外出住宿。中途若需自行外出、有家長來校接學生外出或需隨同同學家長外出住宿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周五14:30前致電班主任,班主任確認后16:00前將學生名單交給學生宿舍(學生家長―班主任―學生宿舍)。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履行好離校手續而又不留宿的,學生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再由家長或監護人致電周末輔導員老師,周末輔導員確認后將學生名單交給學生宿舍(學生家長―周末輔導員―學生宿舍)。學校保安需看到宿舍辦公室簽發的請假條后方能放行,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并到宿舍銷假。
3. 未報名周末在校長期留宿的住宿生,若有特殊情況需在周末留宿,必須遵循以下留宿報名程序及要求:
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周五12:00前致電或發短信給班主任,由班主任確認后交級組長審核,經年級同意后方可留校。年級于周五16:00前將留宿名單交給學生宿舍(班主任――級長――學生宿舍)。未報名登記的同學一律不得留校。私自留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已登記留校的同學如有變化請及時找班主任說明情況,并持班主任簽名的申請書到辦公室更改留校登記表。
所有周末留校的同學要自覺遵守宿舍各項管理規定,如因事由須在周末外出的,要到宿舍一樓辦公室登記請假,憑請假條出校門。18:00后宿舍辦公室原則上不再簽發請假放行條,外出的.同學19:00前要回到學校并到宿舍銷假,未回校或已回校而未到宿舍銷假的同學一律按遲到處理,遲到累計超過三次(包括三次)將不再簽發外出假條或給予停宿處理。已登記留校的同學每晚需到宿舍一樓辦公室簽到,不經請假而夜不歸宿者一律按曠宿處理。
不論何種事由,學生擅自離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同時,學校將按《廣東實驗中學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處理,并取消擅自離校學生的周末住宿資格乃至住宿資格。
廣東實驗中學學生處
20xx年9月
住宿生管理規定3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核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打鬧、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進行有償服務或商業廣告活動。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并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斗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并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準,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自行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臺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準。否則,除責成其清理干凈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后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為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墻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喂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住宿生管理規定4
一、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二、嚴禁學生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鬧、傳閱黃色的書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對在宿舍區內活動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員,學生要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并協同值班員一起處理,防止壞人混入宿舍作案,確保宿舍區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如需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必須在門崗處登記,經保安批準后,方可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失竊要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五、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宿舍區的,應自覺接受門崗檢查。憑身份證、住宿證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準往宿舍區外搬遷家具等公有物品。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禁止在宿舍區存放液化氣瓶等危險品: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煮食,確有需要者(如煮藥),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務地點處理。
八、嚴禁學生在宿舍區內生火、焚燒廢紙及點蠟燭等容易引起火災的行為。
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等。
十、嚴禁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絕、阻礙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按章執行公務不聽勸告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住宿生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護士管理規定06-13
資產管理規定06-12
物料管理規定06-22
車輛管理規定06-24
工裝管理規定06-24
公司管理規定06-24
防火管理規定06-23
食堂管理規定08-03
學籍管理規定08-01